他将她轻轻的放到床上,用最炽热的眼神保证着。
*
洛杉矶
汤娜娜没有多加整理,只是将她的东西直接往行李箱中丢去。
她临时决定提早回tbsp;汤世远看着自己唯一的妹妹,他被父母推出来当说客,因为他们能说的、能骂的大概就是那些,已经词穷了,而且每年都得来上那么一次,大家都累了。
(娜娜,妳知道我们都爱妳吧?)
(我也爱你们。)她手上的动作没有停。
(那妳干么急着回tbsp;(我……)一言难尽。
(妳本来不是预定下个星期才回去吗?)
(临时有事。)她随便搪塞个理由。
(咖啡屋终于失火了吗?)不是汤世远恶毒、刻薄,而是他这唯一的妹妹浪费大好前途,她明明可以当ceo,可以是女强人,甚至可以去选总统,但是她却宁愿窝在一家小咖啡屋里端咖啡、擦桌子。
(汤世远!)汤娜娜不悦的说:(请你尊重我的工作,我爱那份工作!)
(妳爱接受客人点咖啡、煮咖啡、端咖啡、擦桌子?)汤世远深深叹了一口气。
(不行吗?)
(妳甚至没有拥有那家咖啡屋。)
(我为什么要拥有?)
(依妳的能力,妳至少该是老板才对。)
(我才不想当老板!)
裘震风的事,大家都知道,对于那样的悲剧,大家都心有戚戚焉。可是不是每个智商高的人都会做出和裘震风一样的蠢事,只要记取教训,别患得患失,但是娜娜却深受影响。
第三章
“娜娜,你打算一辈子当个平凡人?”明明洛衫矶这里有舒适的环境,可以让她过着像公主般的生活,她却不为所动。
“平凡人有什么不好?”
“没有不好!”汤世远也有些上火了,“因为平凡人占了全世界总人口数的百分之九十九,但你明明可以是那.一的菁英,只要你换个心态,娜好,你可以成就非凡。”
“又来了。”她没好气的甩上行李箱的盖子,“我说我想当普通人。”
“那么老天就不该给你高达一百八十五的智商。”看着妹妹坚决的态度,汤世远知道等会很难向父母交代了。”
“我收好东西了。”汤娜娜表示,一旨他不必再说的表情,她已经够烦了。
汤世远也不想再说下去,那只是在浪费口水罢了,他忿忿的看着自己的妹妹,如果k她一顿可以k醒她,那他会好好考虑,忽然间──
妹妹脖子上的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那不太像是吃海鲜过敏,那痕迹……
“娜娜,你的脖子怎么了?”
“我的脖子……”汤娜娜一脸心虚的伸手遮住。
她当然知道脖子上有吻痕,那泛红又有些青紫的痕迹遮也遮不掉,但如果她在屋子里围上丝巾,反而更引人怀疑,没想到还是被哥哥发现了。
“那不像是过敏……”汤世远目光锐利,但一想到妹妹并没有男朋友,“你不是得了什么皮肤病?要看医生啊!”
“我一回台湾就去看……”她吁了一口气,还好哥哥很迟钝。
“我现在就可以带你去找我们的家庭医生──”
“不用小题大作啦!”她又没病。
她没有想到卓焰会这么猛,酒醒之后,她无法骗自己什么都不记得。
“娜娜,我是关心你。”
“可能是被蚊子或是什么小虫咬的……”汤娜娜不敢看哥哥,声音比蚊子还要小。
“蚊子、小虫在拉斯维加斯?”
“哥,我要赶经机了。”
“如果你有什么状况……”
“台湾也有医生。”
“汤娜娜,你可以把人活活气死!”汤世远拿她没辙。
“不如眼不见为净喽!”
台湾
汤娜娜不让时差控制她,所以一回到台湾,就回咖啡店上班,当然她不想再冒着被抓包的风险,所以每天脖子上都系着一条花色各异、打法不同的丝巾,她可不想再面对任何的追问。
“美国新流行吗?”杜爱慧在看了一星期之后才想到要问,因为之前只觉得汤娜娜这样打扮很好看,现在她也想要跟进。
“什么?”刚刚擦完桌子,收了空的咖啡杯回来,汤娜娜不知道她的好友是在问什么。
“丝巾啊!”她指了指汤娜娜的脖子。
因为那些吻痕、啃痕已慢慢淡去,所以汤娜娜不需要再心虚脸红,所以马上解下丝巾,随手放到一边去。
“不是流行?”杜爱慧不明白她为何解下丝巾。
“我从美国回来,发现抽屉里有一堆丝巾,心想都不曾戴过、不曾让它们出来shobsp;“所以不是美国今天的流行?”
“你知道我不跟流行的。”
“害我都想要去买一些丝巾来搭我的衣服了。”
“送你。”汤娜娜指了指她随手放着的丝巾,“你想要几条我都送。”
“好啊!如果你坚持。”杜爱慧笑开了。她不介意二手丝巾、二手衣服,只要是汤娜娜愿意给的,她都乐意接受。“其实丝巾给你增不少的女人味。”
“女人味?”汤娜娜僵了一下。
“你不觉得这次你从美国回来之后,多了一些女性的妩媚,像个小女人似的。”
“小女人……”她突感觉喉头干涩。
“就是……”杜爱慧一个“反正就是那个意思”的表情,“你知道啦!”
汤娜娜天天都有照镜子,知道自己的外观上并没有什么变化,可是她的眼神、她的举手投足,都脱离了之前那种女孩的感觉,好像整个人脱胎换骨了。
卓焰……
经过那个男人一夜的调教之后,她想不变成女人都难,他的唇、他的手、他的身体所到之处,好像都在她的身上烙印似的。
那一夜,她大概永生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