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跟归靡的孩子。”
落雁羞涩地把孩子抱了过来,“小宝快叫二叔,还有洛爷爷吧。”
“书书,夜夜!”
小宝的口齿还不够清晰,只会叫两个字的称呼,自动把落雁教给他的都换成自己会的。虽然只是含糊的一声“叔叔”,已经让清欢欣喜若狂!
“落雁,孩子是在我跟大哥去打仗的时候出生的吗?”
清欢把手心在衣服上擦干净,才向小宝伸出了手,“让我抱一下我的侄子吧。”
“好。”
落雁把孩子交到了他的手上,清欢抱着干净清秀的孩子,喜悦地开口道:“这个小家伙长大之后一定会像我的大哥!我们谢家终于也有后人了!”
他扭过头去问洛叔,“洛叔,你把我从家里带出来的时候,是不是跟他差不多?”
“你那时候连路也走不好,比他还要小许多。”
洛叔慈爱地伸手去抚摸小宝的脸,像是看到了自己当年从谢家带出来的婴儿。他一个没有成亲的大男人,带着刚满周岁的清欢四处流浪,给他喂饭抱他睡觉,那些日子的艰难想起了总是让他百感丛生。
二十年的时间一下子就过去,如今归靡也成了孩子的父亲,或许再过不久清欢也会成家立室。
“洛叔——”
清欢动容地看着他,洛叔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能够把他抚养到这么大,他对谢家已经是无憾。
归靡在屋后修理,从河里引水回竹林的竹管,落雁带着小宝把他唤了回来。
他原本以为清欢和洛叔,还要在城里再逗留一段时间,但他们能够赶在小宝两周岁宴之前到来,让他十分的欢喜。小宝一直跟随着落雁生活,也该跟他的二叔以及他们谢家,最大的恩人洛叔见一下面。
清欢和洛叔小住了下来,在落雁和归靡忙时,他们便带着小宝在门前玩耍。
落雁拿了自己做的南瓜饼,然后又冲泡了香气四溢的茶水,拿到外面的石桌上去给清欢和洛叔。小宝坐在秋千架上,洛叔在旁边替他摇动,一老一小相处得非常融洽。落雁初见洛叔,是在端午节的时候,清欢带她去山谷里面的茅草屋休息,结果他们在离开的时候正好碰到他回来。
初见时落雁被他眉心下面的疤痕吓怕,以为他是凶恶之人,相处之下才发现他只是性情比较冷漠,但是为人却是非常忠心和义气。小宝和洛叔玩得相当愉快,咯咯的笑声在竹林里面回响,而洛叔刚峻的面容也变得柔和。
“清欢哥,你要跟我在附近走走吗?”
落雁看着清欢开口,清欢知道她是有话想要对他说,于是便站了起来与她一起,沿着竹林往河边一路走过去。
137谢家男儿
将近黄昏的霞光,映照在清澈的玉梳河上。
水面上泛起的都是粼粼的金光,清欢随手的捡了颗小石子掷进水里,溅起了大片晶莹的水花。阔别将近三年的时间,落雁还是当初的模样,而他重见她已经可以心无波澜。
“是不是有话要跟我说?”
清欢在河边找了块大石头躺下来,舒服地枕着自己的手臂,仰望着干净的天空。风在竹林里面吹过,竹叶“沙沙”地作响,这个地方远离战火,让人的心情都变得异常的平静下来。
“清欢哥,你会怪我拖累了归靡吗?”
归靡已经决定留下来不会回城,以后谢家就全赖清欢一个人支撑,落雁对抢走了他的大哥,也阻碍了他的前程,心里感到非常的过意不去。
“我大哥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清欢转过头来看着落雁,“你知道我们在边疆的三年,大哥都是怎样过的吗?”
“他一定很辛苦。”
落雁轻轻地摇头,只用三年的时间便从普通士兵晋升为千户,归靡一向都是很努力和认真的男人,他一定是付出了许多。
“日夜操练、行军打仗只是其次,他只要有空闲,就会在营帐外面发呆,目光注看的都是你在这里的方向。”归靡不会言语,他本身就是沉默的人,但是在军中的三年,清欢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兄长,比以往更加的沉默,
没有了落雁在身边,他根本就不会有真正的快乐。
鸣沙谷的战事完结,朝廷班师的军令刚一下来,他就骑上了快马离开,迫不及待地赶回来跟落雁见面。他的整颗心都已经被她占据,他为她做任何事都是心甘情愿,又何来落雁所说的拖累了他?
“这些日子难为他了。”
落雁动容地咬紧了自己的下唇,在她日夜挂念归靡的时候,他也同样在苦苦地思念着她。
“只要他的日子过得快乐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