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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个王爷来种田_分节阅读_9(2 / 2)

“你有保人吗?”老爷问,我摇了摇头,编了个故事对他们说,我是徐国人,在我三岁时父亲出海就没有回来了,母亲因此抑郁成疾,一年前撒手人寰,我现在是变卖了家产想出洋寻找父亲。

都是出洋的人,听了我的故事,联想到自身,连先前那管事头都眼泛泪光有些动容,那个男孩更是撒娇地拉着那个老爷的手直晃悠着说:“爷爷,您就让他跟着我们吧,我喜欢他。”

“那我就破一次例吧,你留下来照顾照顾我这个孙儿,你与我孙儿住一个舱房,”这个老人目光锐利,我总觉得他盯着我看好象看出了些什么,我乖顺地低着头,“我与他一起住?”那小男孩诧异地问。

我听着那老爷说:“对。”很肯定的意思,然后悄声在那孩子耳边说了句什么,那男孩大声笑起来,用眼睛瞟瞟我,我很清楚这老爷说的话一定与我有关。

第1卷第30章

听得老爷又对我继续说:“顺便问一句,你自己有钱办货吗?我们这儿的伙计多半都顺带的捎一些货物出洋,所得之利比回来后我分给大家的红利要高得多呢。”

“我有三十两。”我装出有些傻乎乎的样子把钱摸出来放在桌上,自己身上还留了几两以备不时之需,“真是个傻孩子,不知道财不露白吗,你想办些什么货?”管事的人都笑了,看来办货的事多半是他经手的,所以他问。

我不知道要办些什么货,中国一向被人称为丝绸之国和瓷器之国,当时我们输出的大宗货物都是这些东西,上得船来我看到他们经办的也多是这样的东西。

镜花缘里唐敖出洋带的是生铁和茧子获利极多,但那不过是小说家奇妙的想象和附会而已,我不可能有样学样地带生铁和茧子吧?二十一世纪的人了,还不知道海外并无什么大人国、小人国、女儿国、君子国之类的,那不是傻得慌。

因此我说:“随大叔方便给拿个主意吧,什么我都无所谓的。”那个老爷说:“赚不赚钱也无所谓?”我叹口气说:“我出洋主要是想找一找我爹以慰我娘的在天之灵,赚不赚钱都没什么的。”“真是个有孝心的孩子。”他们叹息。

我就留在船上了,这艘船的船主货主都是先前让我写字的那个老爷,他今年五十七岁了,姓汪,叫汪永翔是个落弟的秀才,从二十八岁上弃文经商,已经出过好几趟洋了。

那个小男孩是他的孙子,叫汪若男,父母都已过世,因此才跟着爷爷出洋,管事的大叔叫李长贵,是个很热心的人。

当时出洋也是要看黄道吉日的,顺时顺发嘛,这们这艘船定的日子是明日辰时,这是宿在陆地的最后一天了。

因为我说过会做饭,管事的大叔就让我今天露一手,让我与这船上原有厨子交接。船上原来的厨子姓雷,单名一个鹏字,据说是具哑巴,跟着他们一齐已有好几年了。

厨房倒是干净,李长贵将我介绍给雷鹏,自己就离开了。

雷鹏是个漆黑阴郁的人,高高壮壮的,看上去也不过四十几岁的人,腰背却有些佝偻,一双手青筋暴露,他正在忙碌。

李长贵一走我就笑着打招呼:“雷大叔,您好,我叫秦静,以后请您多多指教了。”然后规规矩矩地作了个长揖。

秦静是我告诉他们的名字,我笑得很真诚,说的话也没错误啊,礼貌上更没差,我以为他也要顺便的客套两句,谁知他看也不看我一眼,将手里拿着的东西一扔,人就出厨房了。

这、这也太直接了一点嘛。

我愕然,反复回想我说过的话,没什么让人误会惹人讨厌的呀,再说现在也并没说有我在这里就解雇了他呀,两个人一起做饭不是减少了劳动强度吗?干嘛摆这脸子给我看,是怪我侵入了他的领地吗?

挥挥头,我对着门口无可奈何地耸耸肩忙我自己的去了。

我做了三菜一汤:一个回锅肉翘头是窝莴头,一个豆腐羹有些麻婆豆腐的味道,一个凉萝卜丝,汤是鸡蛋窝莴叶汤。

大锅大路菜,都是些省工夫的,还都是些现代的家常菜,但我相信味道却不会差,原来好友若敏就常常来我家磳饭就是为了品尝我的好手艺,后来还发展成自己买菜来喝令我做她想吃的菜。

她的鸭霸行为现在想起来反而是一种温馨,让我的心好痛。

这船上连水手、伙计、老爷什么的一共有八十七人,汪老爷自与孙子若男和李长贵一块单独开伙吃饭,余下的八十四人,只吃得眉开眼笑地夸赞,汪若男出来时,回锅肉已经抢完了,他拈得几挟的萝卜丝回舱。

雷鹏也吃了我做的菜,我原以为他是不吃的,虽然他那张千年寒冰脸没有什么变化,不过我注意到他挟菜筷子倒是去得蛮勤的。

我在洗甲板时,李长贵来通知我,从明儿开始小厨房的饭菜我负责了,这就算是立定脚跟了吧。

不过我有些歉意,以前小厨房的饭菜也是雷鹏做,是泥人都有三分的土性,一来就抢人家的饭碗了,怪不得人家对我撂脸子呢。

也许这就是竞争吧,残酷冷漠如自然界的生存法则。

不过随便得罪人也不好,一个馒头还能引发一场血案呢,一个工作吔要是会引起什么大乱子也说不太准。

人心都是肉做的,所以我决定每天除了忙小厨房的事情外,还时常的去帮雷鹏料理大锅伙食。人太空闲了也不太好,

尤其是处身在我现在这样的环境下的,空闲了就说明有大把的时间要打发,有大把的时间会乱想,帮人也等于帮已,这名言是秦婧玉说的。

当天晚上我故意的磨磳了很久,又四处看看再拖很久才回航房,与汪若男住的舱房,虽然他只是个孩子,但以后与他住在一起就是好几年的事,我不想让他看出我是女儿身。

以前读花木兰时,就无比疑惑,“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两兔傍地走,安能辩我是雌雄,”这木兰辞写了半天,也没说出个究竟,具体是怎样让人不能辩出雌雄的办法来,有那些。

是我太笨了点嘛?我与他们得同行多少年?

那孩子没有睡,他从被子底下探出头看我,眼睛转啊转的,一脸的无邪。我也看他,一脸意外,我们大眼对小眼,看了好一会,我想到我能留下有一部份职责是要照顾他做他的保姆的。

记得了职责,于是我走过去给他掮了掮被角,拍拍他的肩,柔声说:“快睡吧。”然后我只除去外衣,就上了床,听得那孩子瓮声瓮气地说:“你故意这么晚回房,是因为害怕我看得出你是姐姐吗?”我差点从床上滚了下来。

脑子一下子成了一团浆糊,连个小孩都知道我是女的,我还费心地掩饰个屁呀,我能蒙得住谁呀?“你怎么看出我是姐姐的?”总得问出个究竟来嘛,才好想对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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