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天爵让家人搬来桌椅,准备好茶和点心,朱冲已经平静多了,开始和他聊起天来,询问他这些年的生活。这些丁天爵早就准备好了,没有一会,就把朱冲侃的完全找不到北了。
丁天爵才想起来,自己忙糊涂了,和自己一起回来的那个商人,还不知道在哪里呢,连忙派人去找,才知道这人一直等在外面厅堂,没有进内室。朱冲也发现失礼了,连忙和弟弟一起到外宅招呼客人。
那商人已经从仆役的口中知道了内宅中发生的一切,见到他二位出来,连声道喜,丁天爵发现,商人的身后多了个十五六岁,唇红齿白,看着就是聪颖伶俐的小伙子,看着一身丝绸装束,便知道不是寻常的小厮,看看年纪和模样,不用说,不是这商人的儿子便是侄子,商人也发现丁天爵在注意那小伙子,连忙介绍道:“这是小人的大侄子,小的还有笔生意急着处理,他就从店里找了过来,来找我请示。”
朱冲招呼大家坐下喝茶,正在此时,他手下当铺的掌柜也听到风声,跑过来道喜,朱冲毕竟是个粗人,便让那掌柜给丁天爵的十字架和钻石戒指估价。那掌柜看了看宝物,面露难色,丁天爵有些好奇,便让他照实话说。
“如此大的钻石,虽不寻常,但也还是可以找到的,难得的是,这一十八颗巨钻,竟然是一般大小,一般模样,要收齐,那可是难比登天的。只是可惜,如此宝物竟然是镶在银上,而非赤金,倒是让小的想不明白,听说在大食国有种火炼的的宝石,名叫玻璃,样子和钻石一样,却便宜不少……”支支吾吾了片刻,才又说到“不过就算是玻璃的,如此做工,也是天工级别的,如果要卖,万贯还是应该能卖得掉的。”眼下之一,如果要自己买的话,按照当铺的生意,没有1/10估计是不会收的。
听到这里,丁天爵鼻子都气歪了,这个土人,竟然不知道白金,以为是银子!还把钻石当玻璃!他瞥了一下,看到朱冲的手上戴这个巨大的蓝宝石戒指,便笑着对那当铺老板说,“玻璃,我可见过不少,在泰西,也只是寻常事物,钻石可比玻璃硬的多,是世上最硬的物件。”说着,对朱冲说到,“借大哥的戒指一用。”朱冲摘下手中戒指,只看丁天爵在用自己的戒指,在兰宝的后面不起眼处,轻轻一划,朱冲拿回戒指一看,上面已经多了一道深深的划痕,还好在后面,戴在手上是看不到的。
“至于镶这些宝石的金属,虽非赤金,却比赤金贵得多,此物名叫铂金,赤金中有铂金,如面粉中有面筋,将赤金千炼万炼,才能得到此中精华,你用手垫垫,就知道它比银子重得多了。”
说到这里,当铺老板没说话,朱冲却有些唏嘘,“天下竟然还有比赤金还要贵重的金属?”还没接着说什么,那商人却接过话茬:“小的听说钱塘桥边万年金铺的陈老板,算是东南炼金的第一行家,也许会听闻过此事,我的店铺离他家不远,两家也是相熟,不如叫我这侄儿去把他唤来,一同鉴赏这宝物!”
“陈老板俺也认识,”朱冲说着,便想起手下鸡鸣狗盗销赃的时候,和城里几大金铺的老板都打过交道,这老陈的人品,向来是不错的。“若是可能,请来吃个饭,喝几杯小酒叙叙旧,也是不错。”
“文昭,你便快去请陈伯伯过来,顺便把账本送回店里。”那商人叫过自己侄儿,嘱咐了一下,那小伙子便飞快的跑了出去。
过了不到一个时辰,那小伙子带着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又进了宅子,不用说,便是金店的陈老板,朱冲和那老板客套了一下,又引见了下丁天爵,然后才说起戒指的事情。
只见那陈老板掂量了下戒指,又用指甲划,再轻轻的用嘴咬了一下,脸上忽然洋溢了精细的神采,忙不迭的从衣袋中掏出一块碎银子,用那戒指的白金在上面划了两下,然后就木然了,过了片刻,突然一手攥着那戒指,另一手又抓起那个十字架,老泪纵横的痛哭了起来。
(注释:白金比白银硬的多,更比黄金要硬。)
一下子大家都莫名其妙了,只是看着陈老板独自在那痛哭了一炷香的功夫。
“我从师的时候,便听太师傅说过,在泰西又一座高不可攀的山峰,山顶燃烧着熊熊圣火,永不熄灭,如果用那圣火炼黄金,吹灰千斤黄金之后,能到得到一两无上精华,此物从来只有明教中最为尊崇的教主才能拥有,没想到老身有生之年竟然有幸一睹,实在是大喜过望,请诸位原谅老身的失礼。”说着,陈老板把戒指和十字架恭恭敬敬的递给丁天爵。
丁天爵接过珠宝,眼中的余光却看到那个叫辛文昭的小伙子对子很诡异的笑了一下,让他心中一冷。这个时候朱冲的下巴掉了,张着嘴看着这个弟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那个当铺老板更是两腿哆嗦,如果不是扶着桌子,估计已经瘫倒在地了。
丁天爵忽然觉得刚才有些没听明白,便问陈老板何为吹灰,才听陈老板解释,吹灰是炼银的方法,银中经常杂有铅作杂质,把银烧熔了,然后吹气,铅化的话,银子融化的温度,前就已经化成了气,随着吹气变成了灰渣,剩下的便是纯银了。话中的意思,不外乎铂金和赤金相比,便如同银子同铅一样,加之悬殊。
“厄尔布鲁士山上,那可是大仙普罗米修斯从天宫中偷来的圣火呀!难怪了……”丁天爵自言自语了一句希腊神话,众人都在发傻状态中,他也不知道有没人听见了。正在此时,忽听门外的小厮喊道:“刘神仙来了!”朱冲立刻从惊愕中惊醒了过来,带着众人出门迎接,丁天爵和那个辛文昭并肩走着,也很诡异的看了他一眼,那小伙子却只是笑笑。
听过泼皮叫着刘神仙刘瞎子,出门一看,果然是个瞎子,瞎到了什么程度,一个小厮领着他,他竟然会摔倒在地,然后连滚带爬的又从大门退到了街上。
一众人都相当的吃惊,却听到刘瞎子边往外爬,还在口中念叨着“夭寿呀!夭寿呀!……”朱冲追了出去,扶起刘瞎子,忙问怎么回事,刘瞎子却说,门内的贵人,不是他瞎子可以随便问,随便品评的,自己福薄命浅,断断不能在圣人面前胡说八道。十年前,朱冲还是个普通的街头小无赖,那刘瞎子只是闻了闻,便从一种泼皮中,把他拎了出来,说他会有倾国之财,如今虽然没有到这个地步,但也是杭州城内前十位的富户了,再有十年二十年,这目标定能实现。从那时起,朱冲就把刘瞎子当成了神仙,这次老太太的事情,更让他对此深信不疑。听到瞎子说贵人,朱冲心里暗喜,刚才听过金行陈老板的话,现在对于这个弟弟,再有任何东西,他都不会感到惊奇了。
朱冲对刘瞎子说道:“无妨,贵人也是自己人,刘神仙相人无数,怎么如此胆小了,我来提神仙说两句好话,那贵人自然不会介意的。”刘瞎子听了,还是战战兢兢,说道,“折杀我了,折杀我了……公子,请受小人一摆,说着,走了两步,便扑通的一声跪下了。
这一跪不要紧,朱冲的下巴又掉下来了,丁天爵的嘴巴也张得大大的,只听到怯生生地一句:“啊!?”那刘瞎子竟然跪在了那个名叫辛文昭的小伙子面前,咚咚的磕了三个响头。
丁天爵对算命的向来不是很感冒,他记得曾经听过一个故事,讲的是三人进京赶考,问一算命先生谁能考中?先生伸出一根手指。三人不明问何意?答曰:天机不可泄漏。三人走后,一旁观者问算命的一根手指何意?答曰:如果他们三人中有一个人考中的话,一根手指代表只有一个人考中了。如果有两个人考中了,一根手指就代表有一个没有中。如果三个人都没有考中,那就代表一个都没有中。所以,算命很准!这个刘瞎子,估计也是一路货色,他这个便宜大哥在一群泼皮之中,算得上人高马大,鹤立鸡群。自然是里面容易发达的,而老太太这一次,都找了十八年找不到,最后几天还找不到,那便是天意了,所以这半仙也做不得准,尽管如此,他还是对刘瞎子对身边这个小弟磕头感到有些意思,毕竟自己看了他几眼,也觉得不是个普通人。
眼看着刘瞎子磕完头,就大声地咳嗽起来,然后死活也不肯多呆一刻,朱冲恭敬的送着他,想多打听一点,那刘瞎子就是死活咬定天机不可泻露,然后嘴巴上就贴了封条,一句话也不说了,朱冲只得让左右几个人背着那一百贯铜钱,跟着送半仙回家了。
天色不早,丁天爵的肚子开始咕咕叫了,一时之间,听到朱大官人失散多年的小弟弟居然被找到了,老太太身体也好了,一时间四下过来道喜的踩断了门槛,朱大官人也豪气,随手便在西湖边上风景最好的云天楼包了四楼整整一层,招呼所有前来道喜人。丁天爵和朱冲的身材差不多,朱冲便找了套刚做好的新衣服,丁天爵穿了,竟然和量身定做的一半,两人站在一起,若从背影上看,倒还有些不好分辨了。
看着一桌子什么西湖醋鱼,东山羊,清蒸鲥鱼,蜜炙火腿之类的宋代名菜,丁天爵也不客气,毕竟饿了一天了,吃什么都觉得好吃,这可都是纯天然的绿色食品,鸡是走地鸡,猪是两头乌,那些蔬菜更是没有农药化肥,虽然没有现代那么多调料,但是吃到口中,却也有种说不出来鲜香。
至于酒水,上的都是上好的绍兴女儿红,丁天爵随口问了一句,有没有烧酒,却得知,这在地下埋了十八年的老酒,已经是本地度数最高的。至于烧酒,倒是听说过,不过据说是不传之密,只是专供皇家而已,普通老百姓,可是很难的弄到的。听到这里,他倒是觉得找到了个发财的好差事,大哥朱冲别的没有,酒楼还是开了三四间的,若能弄出好酒,那生意自然差不了了。
虽然女儿红度数不高,但喝多了一样醉人,朱冲的人缘超级好,三教九流,纷纷跑来吃这顿白食,流水似的找丁天爵敬酒,怎么也是在商场上滚出来的,他的酒量还算不错,竟然连干了十八大碗,然后才憋不住去找厕所,回来又干了几十碗,喝着喝着,他便不记得事情了。
迷迷糊糊中,他觉得自己下身暖洋洋的,甚是舒服,只听到两个女人在小声议论着。
一个说道:“小浪蹄子,怎么,想当二少奶奶了?”
另一个回答:“切,哪里有,我不过是二爷随手就把老祖宗给救活了,想过来看看清楚他到底是个啥样子人罢了。”
“哈哈,把二爷吐得一身污秽都擦洗了,折腾了一个晚上,可已经上上下下,前前后后都看的通通透透了?”
“去死,你若不是看上二爷了,怎么大早上不在大爷房里呆着,跑到这边来作甚?”
“我可是来看宝贝的,据说二爷身上带着神教的无上法宝,大爷说,便是黄金万两,也买不上哦!”
“哈哈,二爷别的宝贝我没看到,不过这宝贝可真是雄壮呀,足足有六寸多呢!”
“六寸,你别糊人了,难不得比大爷还厉害?我倒是要看看……”
说话间,丁天爵忽然觉得身下一凉,他忽然明白发生了什么,猛地惊醒,坐了起来,只听到丁丁冬冬的一阵吵闹,两个丫环被他这一来直吓的把手中的铜盆扔了,站在那里,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
他一低头,却看到自己的小兄弟昂然挺立在光天化日之下,连忙抓起手边的一块绸布,猛地一拉,想盖上,谁知他拉的竟然是丫环的衣襟,只听到一声娇怯的“啊!”一个温热的双唇便封住了他的嘴,他的唇被人像吸果冻一样吸吮着。
丁天爵吓了一条,连忙把那丫鬟推翻在地,然后找来被单,把自己重新裹好,对于女人,他并不排斥,但是对于来路不明而且质量低劣的,却还是保持着本能的戒心。在后世,他可以说的上是钻石王老五,十位数的身价,走到哪里,便有一群女人跟在后面,如饿虎逢羊,苍蝇见血般,恨不得从他身上撕下几块肉来不罢休。他却很明白一个道理,明码实价,否则一律无视。
虽然他对自己的外貌气质学识,都还是很有信心的,但是也是有自知之明的,遇到女人见面就把他夸的比周润发还潇洒,他就知道这女人居心不良了。女人,尤其是家境差,地位低的女人,往往脑袋里面只有一个钱字,如果价钱合适,就可以不顾一切的出卖自己。
这样的女人是绝对碰不得的,一旦有了什么瓜葛,到了后面,跟你寻死觅活的闹,其实不外乎要个房子,要多少钞票罢了。丁天爵圈中的朋友惹上这种事情的不少,他虽没吃过猪肉,却见过成群的猪跑,自然特别小心。
每个人的行为,都是围绕着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哪怕是父母之于孩子,都是这样,在商场摸爬滚打过,他深知,从来无缘无故的好事,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的道理。虽然穿越了,却可千万不能放荡,凡是小心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