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终于从已经发霉的杂物柜里找出了快发霉的高跟凉鞋。虽然两年都没穿过了,不过还和以前一样合脚,我不禁暗暗的庆幸,太好了!虽然胖了五斤,不过脚还和以前的一样大,一样漂亮。林峰以前经常说,从没见过我这么黄金分割的脚,脚背曲线就像骆驼峰一样完美。通常我会给他一个白眼,你这什么破比喻啊?你应该说,我这脚吧,完美得比骆驼峰还好看!然后他听了就会像得像小儿麻痹一样笑。我就特看不惯他笑,以前每次吵架都是以他笑为理由,从家吵到学校,再从学校吵到家,每次跟他吵完架我都特难过,心里特不平衡。凭什么呀,凭什么每次吵架都是我先认输,他倒像没事儿人一样,好像我生气根本就是我自找的,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后来一跟他吵架我就闹分手、玩冷战,直到他忍不住向我认错,并保证以后一定不在公共场合大笑为止。
季媛常说我心理变态,说也只有林峰这种eq为0的帅哥才会傻傻的守在我身边任打任骂毫无怨言,21世纪的今天像我这种条件的“没女”有人要就该偷笑了,有像林峰这种完美得无懈可击的男人守着,就该天天烧高香祭祖宗,感谢他们上辈子替我积的阴德!我拿眼横她,就他林峰,还无屑可击呢?你怎么不干脆就说他去头屑用雨洁?他到底给你什么好处啦?你怎么胳膊肘朝外拐呢?到底谁才是你闺密兼亲密无间的战友啊?别囫囵吞枣、敌友不分!好好想想,如果你上厕所忘带手纸,是靠他来送纸,还是靠我不畏险阻、排除万难、前仆后继的解救你?别得了便宜还不卖乖!
季媛常常被我说得哑口无言,大一的时候,我、季媛还有林峰经常买一模一样的白色t恤和同种款式的牛仔裤在校园里招摇过市。别人常指着他们俩说,这两人,多配啊!每每这时,我都会故意拉着林峰的手大摇大摆,但心里还是虚的,季媛漂亮、林峰英俊,而我又矮又瘦,和他们一起穿同样的衣服,我就像他们爱情的结晶。
大一军训的时候,我和季媛同一队,同一宿舍,同一铺,她睡上,我睡下。别人都是成群结党的出入,顺应时代的要求,我也不得不和季媛套近乎以寻个成群结党的伴儿,然后就套近乎成功,每天和她手挽手的进进出出,看上去关系特无屑可击。于是追她的绿头苍蝇们就一股脑的托我送信、送东西。林峰以前本来是追季媛的,后来不知是脑袋进水还是怎的,居然慢慢的就把矛头转向我,出于义气我一直坚守阵地和林峰保持距离,但后来被他弹尽粮绝还依然死缠烂打的厚脸皮给震撼,再加上一时没把持住,再加上季媛说看不上他,再加上他本来就很秀色可餐等主客观原因,我就从了他的贼心。现在想想,或许我当时犹豫一下该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