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黑太子残暴妃_分节阅读_177_腹黑太子残暴妃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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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太子残暴妃_分节阅读_177(2 / 2)

说到此,呈袭一副怒其不争的瞪了玉蝶一眼,“还能有谁,就是那个在梨园做教书先生的穷酸秀才!也不知道是什么眼光,选了那么个东西。”

玉蝶被他的话说得脸色一白,怯弱的缩缩肩。以以墨对她的了解,以为她会改变主意,可出乎意料,向来懦弱得像小白兔的人为了自己的姻缘竟拿出属于骆驼的毅力和狼的坚持。

她眼里有伤,是父王对她爱的男子的不认同。可没有悔,她不悔她今日的决定。

景阳开口打着圆场,“秀才就秀才吧,我们雷霆王府又不是养不起人。只要玉蝶喜欢,大不了以后搬来王府住,西边院子不是空着的吗,正好。”

呈袭就是有意见,“我雷霆王的养女跑去嫁给一个穷酸秀才,这不是丢我的老脸吗。京城一溜儿的王孙贵子不选,偏偏看上那么个人。本王看人的眼光向来准,那人本王一看就知道不是个老实人,她嫁过去,以后铁定后悔……”

以墨见玉蝶默声哭成了泪人儿,便也开口道,“不能吧?那人我见过两面,虽然不了解,可还算踏实……”这踏实的话她也是随口说说。反正她是不相信她父王看人的眼光,不然怎么就看上粱越湖粱耀祖那一家子。

就连女儿也开口了,呈袭也没话说,“我就是说两句,又没不准她与那秀才成亲。你娘都给她选好日子了,十日后是黄道吉日。不过……”语气微顿,看向玉蝶,“我丑话说在前头,日后你要是后悔了,可别怨我没提醒你。”他说这话就表示同意了这门亲事。

玉蝶喜极而泣,跪在地上给他行了大礼,坚定道,“女儿不怨不悔!”可当日后发生那些事后,玉蝶悔不当初,她希望这辈都没有遇到过一个叫玉文沉的男人,也没遇到过一个叫……呈以墨的女人!

以墨见亲事定下,心情也是大好,就连肉粥都多喝了两碗。喝完后,被玉蝶叫去了闺房。

呈袭本来想拉着女儿多说说话,可见玉蝶喊她,毅然放了行,临走时还多吩咐了以墨一句,“咳咳,跟着玉蝶多看看,多学学,别等你日后成亲的时候手忙脚乱的。”他说的成亲对象自然是文喏。

以墨自个儿脑补成李宸煜,摸摸肚子,想到日后成亲……欢畅而痛快的跟着玉蝶去了。

☆、朝堂暗流第一百九十七章文喏出现

闺房里,玉蝶头戴霞冠,脸遮红方巾,身上穿着绣花的红袍,就连内衬也是一片红艳,红色的娟衫,红色的百褶裙,红色的里裤,红色的绣花鞋。一身艳红,千娇百媚。

大红袍上绣着鸳鸯戏水和遍地花开,和乐又喜庆。

不过以墨却注意到那对鸳鸯还未绣完,两只鸳鸯都未点睛。不由好奇的开口,“这眼睛……”

玉蝶莞尔一笑,拉着她的手在床榻边坐下,温柔道,“女子出嫁的嫁衣一般都是自己绣制,从十三岁见红开始,一直绣到自己出嫁前。”她脱下袍子,拿起放在床头的针线,开始绣起鸳鸯的眼睛,“这门亲事虽然娘亲同意了,可王爷一直没开口,我怕……所以我才不敢绣上眼睛。”她微微抬头,灿烂的笑容是那样幸福,“以墨妹妹,谢谢你。”

以墨看着她手上的大红嫁衣,神色有些迷离。从十三岁开始绣……她现在还来得及吗?

玉蝶坐在榻旁,手里穿引着针线,她微垂着头,一缕青丝飘扬在颊边,衬得她如此温婉娴静,婉转悠扬的语声带着属于女子的柔美,“君当仪剑,大杀四方;妾自抚琴,浮沉随郎。”她一边绣着嫁衣,一边柔声道,“女子生来就与男子有差距,男儿志在四方,女子享乐闺房。女子在学识上、见识上不如男儿,所以只能依附男子而活。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婿的好坏决定了女子半生的命运。所以,以墨妹妹,你以后定要好好考虑清楚,不管是宸煜太子还是文家公子,你都要三思后才能下决定,不然,后悔一生。”

以墨敛下眼中的心思,伸手摸了摸她嫁衣上的那对鸳鸯,反问道,“那你考虑清楚了吗?”

玉蝶重重的点头,“我考虑清楚了。不为其他,就为他知道我被人凌辱过还能一如既往的接受我这一点,我就该嫁给他。更何况……我也是真心喜欢他。”她羞红了脸,秋水盈波的眸子里荡漾着对爱情的向往,“他虽然只是个教授棋艺的先生,可他也有他的骄傲。他聪明睿智,儒雅淡然,且他活得洒脱自在,不想那些王孙贵族整日勾心斗角。当然,他也有他的自卑和烦恼,不过,人活一世,谁又能真正洒脱不羁呢……”

玉蝶的性子虽然软弱,可她心灵干净,看什么都能透过现象看清本质,什么都明白,什么都看在眼里。就如当初她看小彤一样。

这样的人活在现实中不会被谎言欺骗,可她也活得辛苦。

两人说了一个时辰的话,以墨就回了院子。宫里给了秀女们三天回府的时间,三日后便回宫。她须得趁着这三日,好好谋算谋算。

刚回到院子,张月鹿就送来急报,“主子,任颧禾有动作了。”

以墨接过信封,看清上面写的地址,顿时眯起了眼。

……

京都最繁华的蜀锦酒楼中,东阁一溜儿的五个包间全被人包下了。要知道来蜀锦酒楼吃饭一顿饭就是一掷千金,如果不是王孙贵族,普通朝官和贾商根本就没有这个闲钱挥霍。而包场更是一掷万金,还更别说一包就是五个场子。

不知道的人在心里直骂:也不知道是哪个败家子儿这么烧钱,如果嫌钱多,捐去给年谱受灾的百姓也好啊!

东阁最中间的那个包间儿,任重远像个土豪,他大咧咧的躺在椅子里,将腿搁在身前的桌上,双腿交叉着翘脚抖着玩儿,撑着脑袋的手指上金光闪闪,五根手上总共带了四个扳指,金的、银的、玉的,绿的、红的……他手一抬,顿觉晃得刺眼。

相府管家总是看不下去了,期期艾艾的开口,“大公子,您今儿这身装扮……”

任重远这二货,还以为要夸他呢,顿时得意洋洋的站起身,在管家面前转了一圈,兴奋问道,“怎么样?贵气吧!今儿这一身,爷可是特意挑选的,520小说家那暴发户面前损了我任家的面子。”

管家低叹着摇头,和文家比起来,只怕您才更像暴发户。

这时,小厮推门进来,恭声禀道,“大公子,文家的人来了。”

蜀锦酒楼的门口,一位脸庞清秀白净,气质温和儒雅的年轻男子从马车上下来。男子身形消瘦修长,身材俊秀匀称,面上带着三分笑意,给人文质彬彬翩翩有礼之感。

酒楼对面的茶楼中,以墨透过竹帘看清来人,不由蹙了蹙眉,“文三。”

来人正是文家三公子,文财。

文财刚下马车就有小厮前来领路,“文三公子,请楼上走。”

文财点了点头,让车夫将马车安顿好,就跟着小厮上了东阁。

以墨沉凝着脸,拇指轻轻摩挲着杯口,“看来任家是急着把东西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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