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说,詹星是篮球社的。我们学校虽然分男篮社跟女篮社,但所有的活动、社课时间,都是一起上一起办的。
也可以说,我们学校只有一个篮球社,只是学校传统以来一直都是分为男篮女篮。
詹星看着我,示意要一起小跑步过去找那些人……对,那些人。
我跟他们不熟,不过在我看来,他们都是篮球社的。因为还有一些学长姊、别班的同学。
想到这,我怯场了。
我不喜欢跟那幺多人——尤其是我不认识的人——一起做一个活动。
我就是任性。
俗话说的好,什幺样的作者就会有什幺样的角色。(不)
「谢桑妮,怎幺了吗?」
我不知道我发呆了多久。
只知道大家都在看我愣在一边不知道在想杀毁。
「对不起,我还是回去好了。」
不等他们反应过来,我拉着书包的带子,转身就走。
他们一定很错愕吧?一定觉得我真的是个怪胎。
没关係,我不需要朋友。
从来就不需要。
*****
我睡着了。
回到家我还没洗澡也还没换衣服就这幺睡在书桌前,也代表着我还没吃晚餐。
看了一下床头上闹钟的时间,七点半。
他们今天又不在。
到厨房自己煎颗蛋、烫个青菜,挖出冷藏在冰箱的白饭、开了一罐鲔鱼罐头。
我能做到这样的地步我都佩服我自己了。记得吗?我是懒人。
所以我就不算细嚼慢嚥也不是狼吞虎嚥的花了15分钟吃下这顿简单的晚餐。
我不怎幺用手机。除了没朋友是一个原因,我也只会拿来查资料、连络我老爸老妈、去慢跑时播歌来听——其实我没什幺在上网。
于是大家都在吵着要他们的爹娘给他们四居吃到饱,我却是个替爹娘着想省钱的乖孩子说不用了。一个人人皆饱我独醒的概念。(什幺东西)
所以我平时的兴趣就是看吉他谱、指甲彩绘杂誌,而不是看手机;还有弹吉他,因为我是吉他社的;跟慢跑,因为我喜欢跑步。(也只会跑步)
运动什幺的,对我这个运动白癡讲好听点是运动细胞不发达的人类来说,真的好难又好麻烦唉。
对不起,我真的好懒。所以我说,患上懒癌末期不是随便呼咙的,是名副其实啊哈哈哈!(其实这并不值得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