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上的伤是多年前,他们生活还很差的时候,月默常常早出晚归,不单如此,身上还总带着伤回来,月夜也懂事的早,哥哥如此不易,他也开始试着做做家务,手指上的伤就是他去捡洗碗时摔坏的碗时划破的。
月夜拿着那只手轻轻抚着月默的脸,两人挨的很近,月夜能闻到月默身上浓浓的烟味,想来月默最近烦心事应该不少,月夜想莫非是公司的事?无论上一世还是这一世,月夜都没动手挣过一分钱,他不知道挣钱的难易,可看着月默,想来挣钱是不易的吧。
月默没睡多久,揉着脖子坐起来,看到月夜时,有些激动,却努力掩藏激动。月夜一如既往好看,只是比起离开的时候黑了些,想来军训并不好过吧。
“嗯?月夜?我还以为是在做梦!”
“哥,怎么在这儿就睡了?昨晚没休息好?”
“昨晚加了会儿班,别提了,你哥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你赶紧毕业了回来帮哥吧!”
月夜整理衣服的动作顿了顿,望向月默。
“哥的都是你的,这些东西迟早要交到你手上的!”
一般人听到这种话,肯定高兴的不得了,月默的财产绝对不少,就算月夜追求高品质的生活,下半生也不用愁了,可真正听到这些话,他却高兴不起来,还有种莫名的烦躁,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好像能抓到什么,可那种感觉转瞬即逝,让他什么都察觉不到了。
“走,你好不容易回来一次,哥也不上班了,我们出去转转,看需要些什么,哥都买!”
“我不用买什么,你每个月给我那么多钱,再加上我爸也给了我不少钱,我要买什么买不到,哥,既然不上班我们就回家吧,我想死哥做的菜了,等会儿哥要给我做好大一桌,然后今晚我要跟哥睡,呵呵,哥,要不要把我那个侄子接回来,我还没见过呢!”
月默本笑盈盈的脸,愣是把笑容僵到了脸上,这才提醒了他,月夜看起来和原来没什么不同,可他们中间,早已无形的隔了许多东西,他们再也不可能像曾经一样了。
“哥?”
“还是算了吧,等明儿再去看看就好,接回来我们都不会带,还老哭烦人。”
“那哥你不会就把他丢给我爸带了吧?那可是你儿子!再说我小的时候不也是你带的。”
“他能跟你比吗?别说了,时间不早了,回家吧,你要是想看他,明天去接回来就是,可我们已经好久没有好好聊过了,今天就我们两人好吗?”
月夜愣住了,强烈的不安袭扰着他,无论上一世还是如今,月默对他从没有半分不好过,哪怕他再任性,月默都是包容,这让他一度的认为月默对他的好是理所当然的,可是,他不过是月默捡回去养大的,月默又凭什么对他那么好?答案似乎呼之欲出,月夜不敢再想,他莫名的想到了任煊那张脸,去想和任煊之间的那些事,这才让他感觉不那么奇怪了。
“走吧。”
月夜这次没等月默,走出了办公室,办公室外,职员们各做各的事,看起来井然有序,月夜再一次觉得他哥特别厉害,别人可能从小崇拜父亲,可他从前是没有父亲的,他的哥哥为他撑起了整片天,他把月默当成偶像一般崇拜,如今也是,月默在他心中仍旧很厉害,一个人撑起了这个公司,可这并不是他想要的,他只需要与爱的人简简单单生活就行,就像现在与任煊一样,任煊可能挣的钱还不够他吃的,可这样的生活,他们两个人都满足,这就够了。
月默出来的时候,月夜已经赶走了不安的情绪了,如同从前,至少表面如同从前。
☆、第八十八章
烈日当空,灼的地面都冒着热气了,明晃晃的阳光看着就让人挺热的,哪怕现在已经过了正午时分,依旧热的人难受。
任煊躲在小区的一棵大树后,把自己的身影完全挡在树的阴影下面,一口气灌了一瓶冻过的水,却并不觉得凉快了多少。制服已经被汗湿,紧紧的黏在后背,让他觉得好不舒服,他的身材比例本来很好,穿着制服也很好看,汗湿衣服后,黏在身上,反倒让他身上充满美感的肌肉暴露出来,吸引着不少人目光。
总算熬到换班时间,任煊几乎是立刻就乘电梯回家的,回家后,他几乎觉得自己是个废人了,本想什么都不管,立刻躺床上睡会儿的,可一想到要是真那么做了,月夜绝对让他去手洗床单被罩,就跑去洗了澡,再躺上去的。
洗完澡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屋子里开的冷气很足,任煊都有一种这是天堂,他再也不要出去的想法了。可现实就是月夜不在家,没人投食,月夜已经回尚城两天了,这两天他都随便在家里应付过去,月夜在的时候,天天做好吃的好喝的,他只要张嘴等着吃就行,现在呢,月夜不在了,他甚至连个外卖的电话都没有!工作一天了,再不吃点东西,他觉得自己都要废了。
月夜不在家,泡面,吃起来!薯片,吃起来!鸡腿,吃起来!
所以月夜说任煊那点工资都不够他吃的,在外面好好吃了一顿饭,又往附近的超市走,任煊已经计划好要买些什么了,夜里的风都带着热气,他想快点儿去了快点儿回去,这港城真太热了!
突然,任煊看到前面迎来一个人,那个人没有往他看,一心的拎着一大包东西往这边走来,那人,分明是方雅杰。
后来,任煊每每回忆,都特别后悔这一天跟着方雅杰走了,对他来说,毁了他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差点毁了他与月夜的关系,差点毁了月夜。
当初方雅杰与任煊月默并不算闹僵,他只是突然消失了,就算当时任煊知道了他做的那些事,可这毕竟都已经过去了两年,况且如今的方雅杰看起来并不太好。
方雅杰租住的房子并不大,五六十平米的样子,住了不止他,还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全是做皮肉买卖的。女人三十岁左右,不算漂亮,她进门后,看都没看他们一眼,就回了自己房间,男人不在,听说年纪很小的一个男子,这几天正被个富商看上,已经好几天没有回来了。
方雅杰似乎很不好意思的样子,很快的收拾了自己房间,说起来他的房间也只是摆了一张床,他把床上的衣服都卷吧卷吧堆在床头,这才把任煊叫进去,坐在床尾上,然后顺手递给了他一根烟。
任煊是怎么都没想过方雅杰是在过着这种生活的,两年前他只知道方雅杰消失,隐约知道与月夜的父亲有关,可他也没有细问,毕竟是曾经携手那么多年,看着他这样,他也不好受。
“你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混成这个样子?再不济去工地搬砖也不至于这样啊!”
“你不懂的,他不允许我做其他事,港城谁人不知我方雅杰得罪了石氏,谁敢要我,我连换个地方想重新开始都不行!那一次,我试图跑,连火车都上了,硬被他拽下来,然后,就在市中心广场,人最多的时候,几个流浪汉干我,那一次,我都跑到蜚城了,才躲了半天就被他找出来了,那一次是马,两匹发情的马,任煊,你根本不知道他多可怕,我跑不掉的。”
“现在每天我就跟个行尸走肉一样,工作就是不断的被男人干,就因为当初我接近了他儿子,两年前的事你大概都知道了,我当初真是鬼迷心窍了,为了得到夜兴会做了那些事,可我真的错了,任煊,咱们好歹是兄弟一场,你能不能帮帮我,跟夜霖说一说,让他放了我?算我求你了!”
任煊一直低着头抽烟,平时他都不抽的,因为月夜,现在却一连抽了三根,他并没去看方雅杰的模样,可方雅杰的话却都印在他脑子里,如果说他极力否认当初的事,任煊一定不会再信他,绝对会甩手有人,可偏偏方雅杰承认了,那这是不是说明他知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