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师刚毕业到他们学校的时候有一个女朋友,后来分手了,这几年也一直没见他谈,大家便七嘴八舌问了起来,更有女孩子笑着说要给他介绍对象。
当时就有男生贱兮兮地凑上去:“那个,我也没有对象,能给我介绍一个不?”
“才不给你介绍!”
说着说着,话题彻底歪到天边,没有人在关注林森的感情生活。
吃饭的时候,曲谌一直在给林森夹菜,他做得并不刻意,不是一直盯着他们的人也不会发现。林森刚开始也很自然,只是突然发现曲谌给他夹的菜居然都是他吃的。
虽然大多数情况下,只要是林森吃的菜只要不糊了,他都能吃下去,但林森挑食却是公认的,不光葱姜蒜之类的不吃,要真细数起来,不吃的菜要比吃的菜多。
可以说,林森长到26岁,连他妈妈都不是完全清楚他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
这突然的发现让林森有些惊讶,盯着曲谌看了好一会儿,看得他放下手中的筷子,摸了摸脸颊问:“怎么了?”
“没什么,”林森摇头,他总不好直接问对方怎么完全记得自己吃什么,“我自己夹就好。”
吃过饭,一群人去唱歌。
周佳在换地方之前离去,只和刘老师说了一声,等到其他人发现时,已经找不到他的影子了。
林森看了眼曲谌,他神态平静,也不知是周佳离开前和他说过还是如今的周佳对他来说已经不重要。
也是,没有周佳,他还有周慕啊!
林森笑了笑,突然觉得这个姓很讨厌。
虽然是演员,但林森并不是表演型人格,生活中的他要比屏幕上低调许多,和朋友相处并不是主导的那一方,在ktv这些场所,也并不会成为麦霸那样的存在。
但他是演员,身上比普通人多了一层光环,和圈内人一起的时候不显,和老同学在一起的时候就显出来了。虽然林森没有主动拿话筒,但一群人还是起哄让他唱了两首歌,林森也没推脱,撸起袖子就上了。
林森的声音不错,虽然没有出过唱片,但唱起歌来有模有样,他以前上节目的时候也唱过别人的歌,在网络上下载量还不错。
两首歌唱完,大家意犹未尽,又盯上了曲谌。
曲谌只是摆手,并不上台。
“要我看,曲谌和林森你们两个人合唱一首好了,就唱《你最珍贵》,怎么样?”有个女生大声提议。
曲谌不说了,看向林森,林森放下话筒:“还是算了吧!”
“那怎么行,必须唱啊!”众人大笑,起哄喊道,“唱歌!唱歌!唱歌!”
林森笑着摇头,坐在椅子上抬起下巴看向曲谌:“你觉得呢?”
曲谌没说话,只用行动回答。
他拿起桌上的话筒,走到屏幕前。
“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