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_尔心匪石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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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2 / 2)

温心略带些娇羞的点点头。

“现在我们男生都不用写情书追女生这招了,好像因为没用吧。”这时另外一位队员笑着说道,言下之意十分明显,这一招早已经过时了。

温心听完,却也不恼,只是微微一笑,用明亮而又带着些倔强的眼神望着他们回答:“就是因为大家都不再写了,我写才显得独树一帜啊,当然,写情书这招有没有用还是得看收信的人。”

众人听罢一愣,这才发现,这个小女生外表温婉柔和,其实内心很有想法,为了爱情,可以奋不顾身,都不由心生敬佩。

就在气氛变得有些沉默的时候,石牧寒的声音忽而响起,“我受用的很。”

温心听罢、一怔,他,是在接自己刚刚的话。

她侧过头望着他,正巧石牧寒也侧首,带着鼓励和赞美的笑意望着自己。温心不禁为他迷人的笑容沉醉,虽还未喝桌上的酒,她就觉得自己已然微醺。

“今天这场比赛的胜利,石头功不可没,来,我敬你一杯。”队长老余端起酒杯起身。

石牧寒刚想端起桌上的酒杯,却没想到温心连忙制止他,对着老余说:“医生说石头要忌口,不能喝酒的。这杯酒我替他喝。”说着温心就拿起眼前的一杯啤酒,仰头,一干为敬。略有些英姿飒爽的味道。

老余看温心喝完,称赞道:“温心,我看好你,希望你早日成为我们篮球队的家属。”说罢。也一口气喝完杯中的酒。“你的伤怎么样了?”老余又对着石牧寒问道。

“没事,过两天就好了。”石牧寒轻松的说。皮外伤,又没伤经动骨,对于打篮球的人是家常便饭,却让她跟着担惊受怕了。

其余人知道石牧寒没事,又见温心如此豪爽,也都一一向她敬酒。

酒过三巡,温心早已满面潮红,脸上总是不自觉带着笑意,她觉得整个身体飘飘然的,有种腾云驾雾的感受。

石牧寒知道她有些醉了,所以和众人示意后,拥着她先一步离开。

一走出饭店,暖风吹拂着她滚烫的脸颊,温心瞬间清醒了一些,只是走路还是晃晃悠悠的,仿佛随时会摔倒的样子。

浓重的夜色,清冷的月光,迷离的灯火。喝醉的她和清醒的他。

温心走路实在太过东倒西歪,以至于石牧寒让她站直身子,然后在她面前,优雅的蹲下身来,道:“我背你。”

喝醉了的温心想都没想就趴到他坚实的后背上,如果是清醒时候的她,一定还会担心他手上的伤,可是现在八匹马都阻挡不了,她走向他的步伐。

石牧寒走的很慢,放佛一点都不急着卸下背上的负担。

“石头。”脑袋有些晕乎乎的温心被这忽如其来的幸福感浓浓包围,忽然就这样呼唤着他的名字。

“怎么了?”石牧寒感觉到她热热的呼吸就在他耳旁,虽然看不见她的神色,却知道她是带着笑意呼唤他的名字,因为她的声音中都透着欢喜。

“没事,随便叫叫。”听到他应答,温心满足的笑着说。

“是吗?”石牧寒明显的不信。

“我只是害怕自己是在做梦,真好,你真的在这里。”温心的声音哑哑的,像是自言自言般呢喃,却是格外的认真。

而她的话,让石牧寒的脸上浮现起一股淡淡的笑意。

石牧寒送温心至宿舍楼下,又用她的手机给陈若溪打了电话,很快宿舍众人就下楼把喝醉的温心接回宿舍。

石牧寒凝望着陈若溪等人扶着温心走进女生宿舍大门,他也放心的缓步走回宿舍。

或许,该找个适当的机会告诉她,他的决定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部小说一开始我为它起名叫做《尔心匪石》,后来才改的《一舞流年知温寒》,你们喜欢哪个书名呢?

、解冤结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温暖#我喜欢林宥嘉的歌声,喜欢安东尼的文字,喜欢绿川幸的漫画,喜欢很多很多温暖的治愈系。因为它们可以给我满满的正能量。

第三十封信:

石头:

昨天陪你去换药,虽然你的伤口已经结痂,但是看到那些伤口,我仍然很心疼,眼泪总是忍不住在眼眶里打转。

出了医务室,你带着浅浅的笑意对我说:“看来你真的是水做的。”

红楼梦里宝玉的一句经典: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

所以我忍不住问你:“那你可是泥做的。”

你只回答我两个字:“石头。”

我当时只是笑笑,没有回答,但事后我总是有意无意想到这段对话。你说你是石头做的,可我也曾对你说过,我相信尔心匪石。

更何况我对水滴石穿的典故深信不疑,就算你是一块寒石,我也绝不会轻言放弃。

后来我走在你身后,看着逆光下你的背影,不觉发呆,心里想着,这就是我现在正在努力喜欢的人,他真的是一个发光的存在。而我可以这样默默的注视着他,这样真好。

写这封信时,我算了算,不知不觉,原来我们认识也快要半年时间了。时光,真的是好不经用啊。其实我这个人一直没什么大追求,所以对于时光流逝,对于生活理想也一直都是随遇而安的态度。

但是自你出现后,我的人生忽然就有了光,而你就是那光亮的来源。我酝酿了很久,不知道该用什么话,来形容你对于我的重要性,思来想去,想到这么一句:

谢谢你,那么完美的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温心

第三十五封信:

石头:

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你曾称赞过我戴在大拇指上的那枚戒指,它戴在我手上已经很久很久,久到我甚至觉得它是身体的一部分那般熟悉,正因为如此,所以它不见了,我竟到现在才发觉。

大拇指上因为戴久了戒指,所以有一圈淡淡的痕迹,或许这就是我曾经喜爱它一场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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