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带你去找他。”
解雨臣当然没再停住脚步,谁再相信这个白痴,谁就比白痴还白痴。
见人已经走出房门,齐墨愣了一下,而后嘴角露出一个好看的弧度,他迅速起身,快步挡在过道处,用简单粗暴的方式不让人走。
解雨臣气愤地瞪着像只八爪鱼的齐墨挡住去路,眼神瞬间变得阴沉。
齐墨端了端黑色墨镜,经过刚才短暂的思考,他忽然发现一个有利的地方,如果抓着这点再加上吴邪的话,肯定能留住美人,“你身上的伤是不是被电击?”
解雨臣没有说话,只是脸色冰冷、毫无情绪地盯着面前的眼镜。
“你是不是在被人追杀?”回想起医生说解雨臣身上的伤就像被雷击时,齐墨一下子联想到那晚四处乱劈的闪电,“还是说在被神仙天兵、妖魔鬼怪追杀?”
抿嘴不语。
没有回答就是有戏。齐墨这下就摸了底,他收起挡住过道的四肢,脸上也少了嬉笑多了份沉稳,“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在人界也是有规定的,如果犯规,就会被比你厉害的神仙或者其他什么的逮捕。”说完,出现在解雨臣脸上一闪而过的诧异让齐墨美滋滋了一番,“在地球上,你要找吴邪,当然是由我这个人类出面会更快。而且,那个男人我认识,是我公司的合伙人,我可以去问他吴邪去了哪里,然后再一步步地去找。你说这样是否可行?花儿爷。”
一个油嘴滑舌的变态男人,一段天方夜谭却带点道理的说服,解雨臣蹙了蹙眉头,或许他说得没错,回去告诉胖子也要通过别的小妖或者土地公来找,如果再大张旗鼓地动用法术,可能吴邪没找到自己就已经灰飞烟灭。
不行,得留着性命见吴邪。
齐墨正儿八经地说了这么一段,他认为可以以此留住美人的概率是60%,因为保不齐就有什么他不了解遗漏的地方,万一人还是要走,他就一棍子打昏他,先绑住再说。
就在齐墨内心确实有点忐忑的时候,解雨臣一个转身,走回房间。
我靠!成功!
齐墨无比狂喜地跟上粉红海棠,那娇艳的花朵就像此刻他的心情。
“给我准备一套**净的凡人衣服。”解雨臣瞥了眼浴室,“我要洗澡。”
洗……洗澡?
多么勾引人的一个词语,在听到的那一瞬间,齐墨的脑海里已经意/淫出八十部动作片,他鼻子一痒,一股温热的液体流了出来。
我X,怎么还和十八岁小毛头一样,这都会流鼻血?如果以后真见了那什么,岂不是要死在他身上。
齐墨胡乱地擦了把,赶紧出门去拿衣服,他可不想被美人看见,显得自己如此幼稚。
把“显得”去掉吧。
第十一章(上)
吴邪这些天都待在张家别墅,别墅里有个神奇的老管家,每天监督厨师做出各种各样的美食,有大的小的、甜的咸的、花的素的,但全部都是极好的。吴邪整天腻在这些回味无穷之中,开始还会问“小哥,现在可以告诉我你的愿望了吧。”到后来,就变成,“小哥,今天吃什么?”“小哥,我还想吃昨天那款冰激凌。”
是的,吴邪已经知道“冰激凌”了,不仅仅知道“冰激凌”,他还知道了很多妖界没有的东西。
比如——
“小哥,这个好好喝,比上次的奶茶还好喝!”吴邪满足地又大喝一口杯中暖褐色的液体,带着丝滑、柔绵,弯着的眼眸闪闪发亮,嘴角还挂着一滴未入口的奶渍。
张起灵坐在吴邪对面,摊开的报纸上面印着昨日的经济概况,一副痞笑、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墨镜男占据了半个版面。他放下报纸,在视线触及到吴邪大大笑容的时候,心还是没能控制住,猛跳了一下。他伸出手,轻轻擦去嘴角的奶茶,离开时,还不舍地又蹭了蹭白嫩脸颊。
“诶?是有什么东西?”吴邪看着张起灵倾身的一系列动作,这要是在以前,他肯定一把抓住连人带椅一起甩出去,至少也会撇开脸大骂。但此一时彼一时,尤其是在张起灵给自己尝了这么多好吃的之后,他都不敢想象要是以后回了妖界,那些狩猎区**巴巴的兔子肉、蛇肉该如何入口。
怎么办,不想回妖界了。
吴邪的变化对于“老谋深算”的张起灵来说,是在意料之中掌控之内的事,一切都是这么顺其自然——先投其所好绑住他的身,再来日方长捆住他的心。这些,都是齐墨教的。
昨天,齐墨的电话让张起灵知道更多关于吴邪的事情,确切地说是这个黑瞎子独自一人滔滔不绝地诉说某段缠绵悱恻、凄美绝伦的爱情遇见。他承认之前否认吴邪是一个错误,因为他也爱上了一只妖,一只名叫解雨臣的花妖。齐墨口中的花儿爷,张起灵的第一个认知就是吴邪口中的小花。
不能让他们见面,至少在他们爱上自己之前。
就这样,老张和瞎子这两个凡人对天真和小花,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达成了统一战线——无论如何,无论用什么手段,都要把他们留在人界,留在各自的身边。
这是自信还是自负?也许,都参半吧。
张起灵看着喝完奶茶在沙发里窝着的吴邪,灿烂的阳光披散进来,洋洋洒洒,映在他的身上就像镀了一层金,美得不可亵渎。
张起灵决定不放弃麒麟,因为齐墨的一句话点醒了被爱情冲昏的头脑,他说,“哑巴,如果你是一个穷困潦倒、连进米其林餐厅都要思前想后的普通人,你觉得吴邪会喜欢上你吗?”以往,这种毫无根据的假设问题,张起灵是不屑一顾的,但现在,他会认真想,他不敢保证吴邪是不是会爱上他,虽然吴邪是妖,而且是一只地位高贵的九尾狐,他没有人类的金钱欲/望,但他担心如果连最基本的食欲都不能满足,那他该拿什么来靠近吴邪,他有什么资本去爱上一只狐。
这是张起灵第一次感受到金钱的作用,为了一个男人,一个叫吴邪的九尾狐妖。
“啊~”吴邪懒洋洋地窝在沙发角,那是他最喜欢的地方,柔柔软软,十分舒服,每次“酒”足饭饱,他就会来窝一会儿,打个盹晒晒太阳,如果现在有尾巴,他还会摇摇尾巴。
自从上次带吴邪去了一趟麒麟,在齐墨调查监控发现吴邪对着电梯员莞尔一笑之后,张起灵就后悔了。他决定不再让吴邪见这里之外的任何一个人,不再让他对着自己以外的任何一个人笑得那么好看。
“哑巴,你这样是错误的。”这是齐墨在电话中语重心长的劝诫,“你这像软禁似得怎么追求人啊,尤其是吴邪,一看就是讨厌无聊喜欢新奇的小朋友,你说他不常来人间,这不正是个机会?你应该投其所好,带他出去使劲地玩使劲地疯,说不定一下他就离不开你了。”
讨厌无聊?那吴邪是不是讨厌自己?
张起灵走到闭眼小憩的人儿身边,轻轻坐下,看着那副天真无邪的可爱模样,脑中闪过一个词——宠物。
“吴邪。”
忽然听到低沉磁性的声音唤着自己的名字,吴邪一下子睁开眼眸,疑惑道,“诶?你怎么还不走?”往日,张起灵陪吴邪用完早餐之后,都会去公司半天中午回来,这段时间吴邪就会窝在沙发里休憩,或者去花园里和园丁、佣人玩一会儿,再或者会去厨房,看看有什么好吃的。虽然不是很无聊,但他也快到极限了。本来吴邪打算今天张起灵离开之后,他就自个儿翻墙去别墅外玩儿,可没想到今天他却不走了,这让计划完美的吴邪有点不知所措。
“带你去个地方。”说着,张起灵伸出手。
吴邪愣愣看着面前修长的手指,反应过来之后便发现自己已经抓住了这只拥有力量的手掌,一个起身,稳稳站在张起灵身边。
张起灵轻轻握着手中的柔软和温暖,嘴角情不自禁地微微扬起,“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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