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儿林静夜岚这小两口儿你侬我侬,那边儿薄弘脸上的难看却比方才林静捏住夜岚下巴的时候还要明显和露骨。
薄弘对夜岚的那点儿心思,时经纬他们几个都心里有数,私底下也常劝薄弘想开点,毕竟天涯何处无芳草,女人是衣服兄弟是手足,以他薄氏小开的条件,什么样的女人勾勾手指不是一字排开任君挑选?可薄弘偏偏死心眼儿,恨不得一个星期七天睡七个女人每晚不重样儿,不管是眼睛鼻子身材气质,但凡有一处和夜岚有点儿像,他就统统来者不拒。看上去最潇洒的是他,其实最放不开的也是他。
薄弘借口说喝酒上了头要吹吹风,便从包间提前退场离开。雁归坊二楼的天台寂静无人,抬起头便是繁星满天,既敞亮又安静,薄弘靠着墙滑坐到地上,眼里心里满满的却全是夜岚的身影,走的越远反而越清晰。
时经纬跟了过来,在薄弘旁边坐下,把酒递上,两人一时无话,全在酒里。
“我总是劝你退,劝你忍,劝你放下,毕竟,你和林静都是我哥们儿,我不想你们为了夜岚闹翻,可是现在,倒真是有点犹豫自己当初的劝到底对还是不对了。”
“没什么不对的,夜岚一颗心全在林静身上,我在她眼里本来就跟个路人甲路人乙没啥区别。”言罢,一仰脖子,把剩余的酒全都喝光,然后把喝空了的易拉罐用力向前掷去,狠狠的撂下来一句,“我他妈就是贱!”
“爱情就是犯贱,所以我还真有点庆幸,自己没跟你对夜岚,或者夜岚对林静那样,无可救药的陷进去。”
“你该庆幸的,是你先瞅见兄弟我如今混得有多惨,再遇见那个注定是要来收复你的姑娘。等她出现的时候,一秒钟都甭犹豫,撒丫子赶紧追去!没脸没皮的缠,软的不行来硬的,硬的不行软硬兼施!你慢了一步,让别人占了先机,早你哪怕一秒钟进到她心里去,输了的可就是一辈子的幸福。爱情这玩意儿,他妈的从来都是一日千里。”
薄弘很少这样长篇大论,这番话借着酒劲吐露真言,倒真真戳中了时经纬的心窝子。迟颜那张酒酣下熏染甜美的笑脸就这样突兀的再次闯入他的脑海,让他的心在不经意之间动了动,又动了动。
心里已经拿定了主意,时经纬站起身,拍掉裤子上的土,笑骂道:“黑灯瞎火的陪着你在这说醉话,我真是疯了。你还要坐多久?没事我先走一步了。”
薄弘笑着摆了摆手,一副了然的样子:“滚吧滚吧!赶紧奔你的温柔乡去!”
以太子帮在g市只手遮天的本事,时经纬创造一个和迟颜狭路相逢的机会,铁定不难,更何况她还是整天都跟在林慕青这么个公众人物身边。
就在时经纬盘算着怎样把迟颜拆分入腹收入后宫的时候,薄弘的堂妹薄芸倒是给他制造了一个绝佳的机会。薄芸一直很喜欢林慕青,喜欢到可以去哀求自己的父亲也就是薄弘的叔叔为林慕青投资拍电影,薄芸是林慕青背后的贵人,薄芸的面子林慕青不敢不给,所以哪怕内心里并不甘愿跟他们那个圈子里的人扯上什么关系,薄芸的生日宴会,林慕青还是硬着头皮去了。
一身白色armani西装的林慕青面上带着和善温柔的微笑,其实只是明星惯常戴在脸上的面具,但陷在爱情里的小女人却偏偏以为那是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一身镶着碎钻的香槟色低胸性感晚装的薄芸迎上去,自然而亲昵的挽住林慕青的胳膊,笑得艳若桃李。几步之外的太子帮四人只觉得头皮阵阵发麻,薄弘看到堂妹这样彻底沦陷的表情,一边叹气一边摇头,恨铁不成钢的说:“我们家薄芸算是陷进去了,你看她那没出息的样子,简直把我们薄家的脸都给丢尽了。”
时经纬很快就在林慕青的身后发现了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瘦瘦小小的身影,她今天穿了一身黑色的短款小礼服,包裹出流畅曼妙的曲线,乌黑的长发平时都是随意的束起个干练的马尾,现在披散下来几乎及腰,像丝缎般闪着乌黑透亮的光泽。五官小巧精致,乌溜溜的眼珠像是汪着盈盈池水,顾盼之间透着懵懂和青涩的魅惑。
她就像是蒙了尘的珍珠,平时不修边幅便罢了,一旦打扮起来,便发出了夺目的光彩。时经纬端起酒杯,作势轻啜一口,以此来掩饰自己那有些失态的露骨视线。
面对薄芸的林慕青,是个彬彬有礼的绅士,他进退有度,不谄不媚,薄芸娇嗔着求他弹钢琴给她听,他也很顺从的坐到了钢琴面前。林慕青的十指干净而修长,骨节分明,甚是好看,在三角钢琴的黑白琴键上上下飞舞,仿佛瞬间拥有了魔法,让《致爱丽丝》的熟悉而温柔的旋律像流水般在宴会厅中缓缓流淌。
在所有人都被这琴声弄的有些失神和动容的时候,只有迟颜一个人在兀自狂吃个不停。她的吃相其实是很文雅和不露声色的,一点都不会显得失礼和唐突,好歹她要对得起林慕青私人掏腰包带她去美容院重金打造出来的这一身行头。
“你是饿鬼投胎?”磁性的声音中带着毫不掩饰的戏谑,迟颜回头,只看到时经纬站在眼前,一身黑色西装,更衬得高大英俊,但是却与林慕青是两种截然相反的气质。如果说林慕青是天使,那么眼前这个带着浓浓压迫感的时经纬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恶魔。
“时少真是幽默。”迟颜眨了眨眼睛,淡笑着说。她当然不能得罪眼前这个男人,她拎得清自己的斤两,一个小小的助理,人微言轻的跟根儿鸿毛差不了多少,如果冲动之下惹恼了眼前的这位二世祖,最后替她“买单”还不是林慕青?
“你这样打扮一下,倒真是变了一个人。”时经纬的目光有些放肆的在迟颜的上三路下三路划拉了一圈,目光也变得别有深意,墨黑的眸子深处仿佛透着邪恶,又夹杂着几许玩味,复杂难辨,看不分明。
“人靠衣服马靠鞍。”迟颜说。
时经纬俯□,薄薄的嘴唇一开一合,几乎完全贴紧到迟颜耳边的皮肤。此时的谈话只有他们彼此才能听到,迟颜突然乱了心跳,有一丝灼热沿着脖颈一直狼狈的直烧到耳朵根。
绝不是因为心动,而是——恼羞成怒。
因为,时经纬说:“其实你不穿衣服的样子更好看。”
天知道迟颜多么想用脚上这双八分跟的细根高跟鞋狠狠的跺在时经纬的脚上!跺出个血窟窿来方能解她的心头之恨!
“时经纬,你到底想要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