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城东沈宅,在这清风城里可谓妇孺皆知。沈宅先祖原是一个以种植青檀为生的小农,却不意得了个配方,制出了天下闻名的宣纸——锦云。自此成了清风城中的首富,而这座不大的偏远小城也在一夜之间闻名于世。
沈家的锦云之所以洛阳纸贵,全赖于一个人——方桦。此人是王城中颇有名望的名士,善书画,尤其善画飞鸟游鱼。不过这个方桦有个怪癖,总喜欢去一些穷乡僻壤的地方云游。就在沈家先祖制出锦云的第二年,他偶然路过了清风城。见到城郊的茅草屋外摆着许多刚制出的宣纸,以手抚之,犹如孩童之肌肤。一时兴起,向主人借了笔墨纸砚,就地挥毫泼墨。霎时间,一尾红色锦鲤跃然出世。方桦见画纸上的纹络如同祥云,便提议将这宣纸起名锦云。沈家先祖带着这幅画作和锦云去往王城兜售。街市上的人们见到这锦鲤时,都惊叹竟能如此栩栩如生。一时间,沈家的宣纸锦云便在王城一夜成名。
沈家的锦云传了三代,直到第四代沈凌清为止,一直是盛名不衰。可不知为何,有一日沈宅突遭无名大火,更奇怪的是,那一场大火只烧了沈宅花园角落处的一座小楼。照理并不会对沈家有多大的影响,可偏偏就是在这座小楼化为灰烬之后,沈家开始衰落,人丁凋零。到最后只剩下了一个病恹恹地沈凌清。
“公子,我上回在街市上听人说,沈宅最近有些不太平。似乎和沈家的一幅画有关。”
“画?也许他们说的就是沈家的传家至宝,那幅方桦所绘的红色锦鲤。”
“难道是那画作祟?”
“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正说着,沈宅的大门已近在眼前。推开有些朽败的门,陆离刚一进院落便感觉到了不安,可又有些说不清道不明。
孟樾口中的沈宅堂屋,其实是临近那座被焚毁的小楼的一间屋宇,那座小楼原是画楼。沈家从第二代沈墨书开始,除了制作宣纸外,还要同那些士家子弟一般,读四书五经,工诗词书画。其中沈墨书的侄子沈文儒居然高中榜首,成了清风城有史以来的第一位状元郎。只可惜英年早逝,不到三十岁便在任上病故。第三代当家人沈鸿儒是沈文儒的幼弟,他崇尚道家,对于官场之类的毫无兴趣。闲暇之时,只愿意在画楼作画,倒是也成就了大师的名号。那时的沈家已是人丁不旺,唯有沈鸿儒膝下有一子一女。长子沈凌清继承了父亲的脾性,酷爱作画。幼妹沈宛清也素有才女之名。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沈家千金并未出嫁。”
“听说当年小楼失火的日子,正是沈小姐出嫁之时。”
孟樾环视四周,听到陆离的话音,便顺口接了。
“是啊,沈凌清也是未娶。”
听见这话,孟樾的目光落在陆离平淡的脸上。他一时之间没听懂自家公子的意思。陆离却也不去解释,只是径自往里走去。走了不多一会儿,便到了小楼边上的堂屋。此时天色又暗了些许,相比之前更寂静了许多。本以为无人的堂屋里却传来了剧烈的咳嗽声。
“公子……”
孟樾的话被陆离抬起的手挡了回去,接着那咳嗽声停住了。
“沈家已许久没有客人了,贵客是何人?”
那声音有些暗哑无力,却听得出并非出自老人之口。
“在下陆离。现居清风城城南无为居。”
“无为居?不知是儒家的无为,还是道家的无为?”
“无为,乃是顺天时、随地性、因人心,有可为亦有不可为。中庸也罢,无为也罢,到底还是要应着天时地利人和。就好像那场火。”
“天时地利人和……哈哈……”屋内的人发出一阵低笑,“先生果然有趣。那么先生来此,也是应了天时地利人和吗?”
“正是。”
“咳咳……在下想听听先生的天时地利人和。”
陆离立在原地,双眸平视前方,淡淡地说道。
“今日七月初七,十年前的今时今日,正是沈家千金出嫁之时。此为天时。那一日的大火偏只毁了沈宅的一座小楼,否则在下也无法找到此地。此为地利。沈家自那日起凋敝,却只留下了一人。此为人和。”
“先生说笑,沈家已无人在世,先生何以认为还留下一人?咳咳……”
“在下并非说笑。沈公子,何不开门一叙。”
陆离的话音刚落,屋内的咳嗽声也猛地停住,接着又剧烈地咳了起来。好一会儿,才觉屋内有些动静。然后屋门被打开了。
从云层中透出的月光正落在来人的身上,一身破旧地灰色衣袍,黑色的长发披散着垂过腰际。尽管神色憔悴,却依然能看出这个男人的清俊。男人踏出屋宇,站在陆离的对面,瘦削的身形高出陆离些许。
“陆先生。”
男人勉强站立着,抬手朝着陆离施礼。
“沈公子。”陆离回礼,“夜色已深,何况公子体弱。可否容我们入屋内说话?”
堂屋中除了窗外射进的月光,便是一些破败不堪的家具。孟樾照着吩咐点了火折子,并在杂乱的角落里找到了蜡烛。屋内顿时明亮了起来,此时男人才发现陆离的异常,却并未点破。
“先生何以知晓在下的身份?”
“能在沈宅栖身,还特地选了这间屋子,想必不会是外人。况且,在下并未听说沈公子去世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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