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祈墨笑道:“反正我最后会知道的。”
前者也忍不住叹了口气,道:“也许那地方是阎王府。”
林祈墨淡淡一笑,道:“你们不会杀我。”
他的话语中有种肯定的意味,仿佛他才是有决定权的人。
那“儿子”怔了怔,道:“哦?”
林祈墨看出他的不自然,笑得更加开心,道:“你们不仅不会杀我,还得把我好好地送过去。”
那两人的脸色彻底变了,一会青一会白,表情也滑稽得像被人朝鼻子上打了一拳。
半晌,才道:“不愧是林祈墨,林大公子,就像门主说的,想骗过你真是比登天还难。”
林祈墨眼睛亮了,连忙道:“小风真这么说?”
听到“小风”这个称呼,那两人不禁对视一眼,额角冒出一滴冷汗。
要知道秦漠风这三个字在江湖上重得就如同三座金子堆成的大山:西北漠雁门门主,兵器谱排行第一。单是这两个称号,便能让成千上万的武林人士闻风丧胆。
如今这三个字却被林祈墨以一个“小风”给概括了。
不知道门主听到时作何感想?
林祈墨仿佛看穿他们心思似的,展眉一笑,道:“放心,他喜欢得很。”
林祈墨与秦漠风乃是刎颈之交这事与他们自己本身的知名度不相上下,可以说是天下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前者四岁,后者五岁时,两人就已一见如故。
说起来他们的相识相交还有赖于一只看上去并不怎么好吃的鸡腿。
二十年前武林大会在漠雁门举行,双方父母本也是极有交情,趁此机会便聚在酒楼,喝酒吃菜,闲聊八卦一番。
林祈墨还记得当日酒楼里那盘普普通通的卤鸡腿的味道。他相信自己后来再没有吃到过那么美味的卤鸡腿。
所以很快,盘子里只剩下两只鸡腿。
一只色泽金亮,一只乌七八黑。
而两个馋嘴小鬼,都盯着盘子里那金灿灿的一只。
对望一眼,突然间二人都已出手。那时他们都还是幼齿孩童,然而出手就已达到肉眼难以看清的速度,也许很多资质平凡的人苦苦修炼二三十年都无法企及。
“咔”地碰撞声,两双竹筷架在一起。
让人忍俊不禁的是,两人争抢的居然是那只看上去乌七八黑卤得失败的瘦鸡腿。
就因为这样,林祈墨和秦漠风成了好朋友。他们也向来为自己交到这样的朋友而感到幸运与自豪。
不过两人最是喜欢互相调侃,互相拆台,互相捉弄,是以心底里虽相互敬重,但是嘴上却是没几句好话,逮到个机会,就总想把对方整个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