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足日记
第01章非常日记
我知道警察还躲在暗处,注意着我。
他以为我是小偷,但我不是。在这节光线极其有限的车厢内,我只想摸摸那个女孩的脚,再无他想。我有点害怕,但没奈何,只能放下那本假装正在翻读的杂志,漫不经心的站起来伸个懒腰,余光扫了他一眼,随后乖乖爬上了我的铺位。
我是睡不着的,只在心里默默计数着时间,双眼在黑暗里睁得老大。约莫二十分钟过去了,我觉得那个警察应该已经去到别的车厢了,于是战战兢兢爬下铺位,前后望了几眼,大脑一片空白地又朝那个女孩的铺位走去。其实早在我上车的时候,我就绝望了,因为我所在的铺位附近,乘客或是大叔,或是中年妇女,没有一个年轻女孩的身影。但幸运的是大约11点钟我去车厢尽头的卫生间,在车厢的中部发现了一个容貌、身材姣好的女孩!她当时正侧身睡着,大概是车厢内开了空调比较暖和的缘故,她的右腿伸在被子外面,而那一只白皙的玉足,漂亮而有型的足底正斜对着我,瞬间使我几乎不能自已!
但我毕竟是老手,一刹那的木然后,我回过头,一脸冷漠地继续向前走去。
进了卫生间,我有些激动地从兜里掏出烟点上,一边小便一边仰起头,暗自庆幸起来。是的,对我来说,这张卧铺票又值了。我就站在卫生间里吸完了整整一支烟,丢掉烟蒂后推门走了出来。我屏住呼吸,凭借记忆找到了那个女孩的铺位,在旁边的弹簧椅上慢慢坐了下来。见左右无人,我盯着她光滑的足底,咽下唾沫,刚要起身凑过去,猛地发现有人从车厢另一侧的门走了进来!我赶忙屁股又落回弹簧椅,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望着车厢顶部。我本以为那人会径直从我面前走过去,不曾想他竟然在我旁边停了下来。我装成惊讶的样子一瞥,才发现原来是警察,也就是火车上的乘警。他问我为什么不睡觉,我说睡不着。他扭头见周围并没有空闲的铺位,便让我把车票拿出来。我尴尬地走回到远处自己的铺位,从枕头下的钱包里取出了车票。他拿过看了看,又还给了我,提醒我最好在自己的铺位旁坐着,别去那边,否则人家万一丢了东西,我解释不清。我听得出来,这善意的提醒,其实是一句警告……
我小心地走在车厢内,真的感觉自己像是个小偷,一种负罪感,不,应该叫羞愧感油然而生。是的,我要去摸那个女孩的脚。不一会儿,我来到那个女孩的铺位前,又一次坐在了弹簧椅上。她的睡姿由起先的侧睡,变成了仰睡,这说明这段时间之内她醒过,亦或是翻过身。我不敢确定她现在是否睡熟,但她的一双玉足已经完全伸出了被子,白里透粉的脚底板正承接着我的视线。渐渐地,我发现自己的目光已经从试探变为了贪婪,喉结不由自主地颤抖着。我小心地离开弹簧椅,马上又在她的铺位前蹲了下来……这样,她的一只脚底板已经距离我的鼻子十公分不到了!
多么漂亮的脚啊,我承认这个世界上有些恋足的人,是有些变态的。无论什么样子的脚,只要是女人的,都可以激起他们的占有欲。但我不同,这也是我自我脱离这个群体、救赎自我的最有力证据——我只对一双漂亮的脚有欲望望。
其实女孩子的脚要想被称之为漂亮,亦难亦不难。首先要满足的条件是,白。脚趾和脚背的肌肤白皙,没有过于明显的血管凸显,前脚掌与脚后跟呈淡淡的粉红色,才好。第二个条件是要嫩,脚趾的关节没有磨出的茧,脚底与脚后跟不能有死皮,脚后跟如果摸上去相对滑滑的,那便更是极品。第三个条件是脚形要好看,整只脚呈修长状,绝不可以胖,五根脚趾干净有序。只有这般美足,才能彻底打动我。
我在她的脚底处,蹲了足有三分钟,只为一旦那名对我已有印象的乘警回来,我可以说自己在捡东西。她的脚,很漂亮,那足底仿佛有神通一般,渐渐拉过我的脸靠近她,再靠近,当我的鼻尖险些碰触到她的脚心时,伴随着喉咙里不自觉发出的一声“咕噜”,我再也控制不住了!我伸出滚烫的舌尖,缓缓抵在她的脚心上,微微一仰头,舌尖便拖着一份炽热,划到她的粉嫩的脚掌上。我收回舌头,迅速重新坐回弹簧椅,小心地观察着她。如我所愿,她睡熟了,没有任何反应。一股血猛地冲进我的脑子,我飞快地又蹲在铺位边,像一个吸毒的人颤抖着身体,伸出舌头贪婪地舔起她的脚底来。
她的皮肤很白,这让我觉得她很干净。我的呼吸很沉重,这让我觉得我很肮脏,但我正用肮脏来强迫性地侵有着她身体的一部分,而在她平日里醒着的时候,这种可能是绝不会有的——每每意识到此,都会将我的快感推至一个又一个顶峰……
苏凯读到这里,竟发觉自己的身体开始热了起来。这时冯宁宁敲响了书房的门,苏凯赶忙将手中的这本日记塞进抽屉里,起来深吸一口气,原地跳了几下,走过去开门。冯宁宁手中拿着两只苹果,苏凯刚解开门锁,她便用肩膀将门顶开,坏坏地一笑:“在里面做什么坏事呢?”苏凯拿出正义凛然的神情,哼笑一声捏了一下她的脸,转身将她让了进来。
这套房子是三年前苏凯的父亲买来投资的,正巧苏凯硕士毕业后留在了北京,这座房子便顺理成章地成了他的居所。冯宁宁嘴里叼着苹果,将另一只苹果塞给他,一屁股坐在他硕大的办公椅里,双腿搭在椅子把手上,两只穿着拖鞋的小脚顽皮地一上一下晃动着。苏凯没有恋足倾向,尽管他不排斥有些女孩的脚的确很好看这种观点。他咬了一大口苹果,目光却不自觉地悄悄移到了冯宁宁的脚上。从那拖鞋中半露的赤脚可以看出,她的脚型很好看,皮肤也够白。苏凯与她早已冲破过最后一道防线,但这么认真的、下意识的去看她的脚,还是第一次。他不愿承认自己是被那本不知作者的日记影响了,他认为一个在京城有房的硕士,品位不该是随波逐流的。
当晚,苏凯与冯宁宁作爱时,特意抱着她的脚,吻了又吻。他迫不及待地想知道那本日记的作者屡屡得手时的忘我兴奋感,到底是怎样的。更重要的是,他发觉在那一行行歪扭的文字中,他竟然感到了嫉妒……他想一根根吮吸冯宁宁的脚趾,但冯宁宁边笑边抽回了脚,不好意思地把他拉回了该有的体位。洗得再干净的脚,女孩子也总认为是脏的。
第二天,将回学校上课的冯宁宁送走后,苏凯在地铁旁的kfc简单解决了早餐,有些迫不及待地返回了家里,将自己关在了书房中。每个人都有猎奇心理,苏凯不是没看过描写露骨的成人小说,但这本以第一人称来纪实的日记,和文字中的兴奋共鸣点,结实地绑住了他的全部心思。苏凯现在的身份,说好听是自由撰稿人,难听便是待业大龄青年。在北京,硕士并不比私家车少,苏凯很清楚每天这样在家闲着,有文凭与没文凭几乎没有区别。不过当他又一次从抽屉里翻出那本日记时,他便自我安慰地想着,他是在批判一部作品,在深究当代年轻人的另类性取向问题,属于学术研究,绝非浪费时间。
我贪婪地嗅着她脚上的味道,那是一股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汗味,或许是穿了一天的运动鞋的缘故吧。在她的铺位下边靠里的位置,有一双淡粉色的耐克运动鞋,看上去37码大小,整齐地并排放置着。我讨厌穿高跟鞋的女人,这会让她们的脚趾变形,失去美感。相同的,我喜欢穿运动鞋或帆布鞋的女孩,她们的脚型可以保持得很好。眼下这双漂亮的运动鞋,与我眼前这双粉白的脚,按我的因果逻辑方式相互辉映着,互赞着。
她的脚趾自然弯曲着,向脚底弯出一道漂亮的曲线,我的舌尖慢慢滑进了这道柔软而诱惑的山谷,巨大的满足感冲击着我,我忍不住哆嗦着伸出双手,如一个脑血栓患者般困难而轻微地握住了这只玉足的两侧,那足弓优美的曲线在我的右掌心中伸张着,瞬间使我再也无法自制,双唇向前一送,贴在了她粉白的脚掌上,紧紧闭住眼睛,下身一塌糊涂……
苏凯浑身一抖,日记险些从手中滑落。他哆嗦着抓过书桌上的打火机,燃起一支烟。当浓白的烟从口中喷出后,他仰起头,竟感到一丝解脱……他低头望向这本封面已有破损的日志,神经质地骂了一句:“扯淡!”
尽管是个与他毫不相干的人,用日记记录下的与他毫不相干的事,但他此时迫切地想证明这些记录全是假的,是意淫,是畸形的心理发泄。一根烟末,淡定下来,他惊讶地发觉自己似乎吃醋了。他的眼前忽然不自觉地映像出一个画面,那个睡女孩的粉白的玉足底,正对着自己,他仿佛嗅到了那股若有若无的体香…
…
第02章那些回忆
我记不清自己萌生这种奇怪的癖好,是从何时开始,但在有限的回忆中,从初中时代起,我就已经对女孩子的脚产生了莫名的好感。那时候不懂“恋足”这一闻所未闻的概念,只知道每每看见穿着凉鞋的漂亮女孩的脚,都会从内心深处迸发出想摸几下那对尤物的念头。那时候,学校里有许多学习很差的、混混式的男同学,他们也是学校里第一批搞上对象的群体。当时虽说已近二十世纪末,但校园里谁和谁搞起了对象,还是会成为不大不小的新闻。说起来挺让人嫉妒的,肯与那些混混式的学生在一起,甚至交往的女生,都是各个班最漂亮的女孩子。
而学习优异的男生,是无人青睐的,至少,无漂亮女生青睐。像我这样学习尚可、又与“混”字不沾边的普通学生,更是无女孩肯多瞅我一眼。久而久之,我们就对校园的女孩子产生了敌意,私下里抨击哪个女孩不要脸,瞎眼了只喜欢学习不好只会闹事的男生,甚至开始幼稚地抨击当代女性的世界观与价值观,最后过足了嘴瘾,却只落得无奈的一声叹息——哎。
我知道一个女孩,叫晓晓,比我大一届,当时正读初三。晓晓是三年级有名的美人儿,在我眼里更是全校的no.1。她的身体,一切硬件都完全符合我的审美观,五官精致,身材苗条,皮肤白皙……当时就在想,她的脚一定很漂亮,与人一样漂亮。只不过晓晓夏天从不穿凉鞋,只穿很好看的轻薄运动鞋。她与同级的一个长相有点凶的混混男生经常在一起,我们班的知情人士曾经透露过,她和那混混正在谈恋爱,甚至已经上过床。我当时坚决拒绝这些听进耳里的字眼转化成意识,毫不动摇地告诉自己这只是个谣言。直到有一天,当我终于如愿以偿地看见了她的裸足时,我也彻底相信了这段被自己定义的“谣言”。
学校的西门外有一条不算宽敞的路,路旁都是大大小小的学生用品店和小吃店。我那天出了校门,顺路刚走不远,便发现远处抱在一起的那对男女,女的正是晓晓!本来在这条路上,混混抱着女学生又亲又啃的情况我见多了,但这次女主人公是晓晓,顿时让我莫名紧张与兴奋起来!那个长相很凶的男生坐在一家店铺外的凳子上,晓晓就横坐在他的腿上,被他抱着、肆意摸索着。我拿出好学生惯有的一脸严肃的神情,目不斜视地向那边走着。近了,我突然发现晓晓的右脚是赤裸着的,鞋袜被放在了男生屁股下的还未等我在脑海中对这突如其来的情况作出反应,那男生又脱下了她左脚上的鞋,拉掉了她的袜子,手在她的双脚上来回轻抚着,捏着……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自欺欺人地暗中祈祷着,晓晓的脚一定要很难看……但我错了,在两人面前走过时,我清楚的看见,晓晓的一对脚丫白得耀眼,脚趾柔软而漂亮!
用万念俱灰来形容当时的心情,并不过分。伴随着剧烈的心跳,我的脸热得吓人。我在想,我已经再也不会遇到有一双这么漂亮的脚的女孩子了。世界上只有一个晓晓,已属别人。见两人正专心调情,并未注意我,我向前走了几步,装出一副有东西忘在教室里的样子,硬着头皮又原路折返回去。我边走边贪婪地瞥着那双玉足,当那名男生托着她圆润的脚跟,嬉闹着抬起她的左脚,无意中使得那淡粉色的脚底完全正对我时,我突然感觉自己的体内什么东西碎了,炽热的液体流淌开来……晚上,匆匆吃完晚饭后,我以学习的姿态躲进了房间,迫不及待地躺在床上,欲火起来。夜里,我梦见晓晓的那只脚就在我的枕边,我抱着那只尤物,疯狂地舔着吮着,满身大汗……
苏凯放下日记,点起一只烟,油然想起自己的初中时代。要说青春期的躁动,那时候他的全部心思都在女孩的脸和刚刚发育的胸上。作为学校里数一数二的学习尖子,n元n次方程比起让他在街边抱着校花又亲又啃,更有诱惑力。虽说是大城市的孩子,可他第一次正儿八经地碰触女孩,还是在大学二年级的时候。
冯宁宁已经是他的第二任女友了,无论相貌还是内涵都比第一任强多了。苏凯对初恋没有太多的留恋,那时候是懵懂的,是一段堪比实验品的光阴。从冯宁宁开始,他才有了好好经营这段感情、将来谈婚论嫁的现实念头。
中午,苏凯煮了泡面,炒了盘花生米,坐在沙发上喝起啤酒来。他吃了几粒花生米,随手拿过手机刚要给冯宁宁发短信,没想到她的短信却先到了。冯宁宁的短信内容有一定的规律,第一条是问在干嘛,第二条便是牢骚,哪个教授又“毁人不倦”了,或又直勾勾地盯着她的新裙子。
苏凯向后靠在沙发里,刚要回短信,想了想,索性直接拨通了她的电话。电话那边乱糟糟的,一听就是刚下课。她在电话里撒了会儿娇,说下午放学后得陪寝室的女生去逛街,晚一些再去找他。苏凯问用不用开车去送她们,她笑着说还是算了,别让我室友乱想我在外面傍大款。放下电话,苏凯不觉一笑,仰头喝光了杯子中的啤酒。他想,傍大款又怎么样了,那也得有那个先天条件才是。再说,他这个未婚大款,还一门心思的想娶她呢。
吃完饭,苏凯打个饱嗝,拿过遥控器打开电视,随便调到一个播午间新闻的频道,便拿过茶几上的那本日记,点起烟读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