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缓缓地到了最深处。我知道他是这样的,喜欢第一下先进到最深,一只手紧紧地搂住我的腰部,头搁在我的颈窝,似乎要把我整个人揉进他的身体里。我呼吸浅,每次都只能细细地、拉长了呼气,气丝从齿间漏出去;他便用手指卡在我的下齿上,掰开我的嘴,叫我呼吸重一点,再重一点。我便顺势含住了他的指尖,舔,然后像干了坏事一般偷偷地笑:“做//爱的时候探讨生死,哥,你是世间第一人。”
然后,他突然重重地撞了进来。
头顶一阵发麻,胳膊上也起了疙瘩来,我的上身禁不住地颤抖。我无法描述那一种快感,只觉得压过了痛楚,始终不满足,但当他顶到了点上,我又受不了想逃。我曾听过人描述那叫“在快乐中沉浮”,但此刻我却无法清晰地体会到这是怎样的感受,只知道不够,不够,仿佛是一种虚幻的愉悦。直至他又低声地沉吟起来,我才发觉我的确是在林道一怀中。
“烟酒,暴力,还有,特立独行……都不是为了什么……只是我选择的继续生活的方式。或许还有……和你做//爱,但是你不愿意的时候,我不会强求。”
“我无所谓……我什么时候都愿意,啊……和你做……”
“万一哪天我死了呢?”他突然停了下来,附在我耳边问,“说不定哪天我活够了,就去吸//毒,然后跳楼,谁知道呢?反正又没人知道我为什么要死。”
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我知道他是说笑的。他的突然停下给了我一丝喘息的机会,我从他的怀中爬出来,翻了个身,继续躺在他的身下,抬腿蹭了蹭他,双手搂住他的脖子,挺起身用鼻尖去摸索他的唇:“你不要总是说,死啊死的……我在沈易那里听够了。”我感觉得到他的目光追随着我,手臂搂住我的肩膀:“别亲,听话。现在该你回答我了。满嘴沈易,你是不是还想要他?还想跑去遭一次罪?”
“不。”我回答得不暇思索,大概是酒精和性让我失去了思考能力,“我今天晚上想了想,觉得他很像你。但是你比他好一点。”
“一点?”
“很多。”
他将我的双腿架起来,低头吻在大腿的内侧,然后用嘴唇去轻触我的胯间:“沈知秋,我今晚对你说的话都是认真的。我知道你还清醒,明天早上别给我装醉翻脸不认人。”
“嗯。”我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语气里,我竟听出一些胆怯。我从来就认为林道一天不怕地不怕,没想到他却仍然落入俗套,败在感情上。我忽然觉得好笑,便不觉咧开嘴来,双腿夹住他的脑袋晃了一晃:“我知道你的意思,你就别死了。哥,你这是历史虚无主义,要不得。还是我比较要得。”
他用舌尖舔了几下,直起身吻我。“是要不得。”他说,“我心口上这个人,估计是我唯一正常的思想了。”
我急切地渴望被他紧抱住,被他亲吻。我渴望与他肌肤相亲。我从未有过如此强烈的渴望,而现在我也确实被他抱住,我的确是突然意识到的,我之所以被沈易吸引,也许正是因为他与林道一有些许的相似。但只有林道一的身上,有一种让我能够不计较任何得失,奋不顾身的力量与向往。当初我没有意识到,而今我才明白,我爱的始终都是林道一,在我没有反应过来时,我已经爱他爱了很久,而且我每一个爱上的人,都带着林道一的影子。
我用手去抚摸他的胸口,指尖划过去:“哥,你……你应该洗掉换一个……嗯,停一下,你慢点,慢点……我觉得我应该叫……林知秋……”
林道一顿了一下,侧过头来吻我,道:“好。林知秋。”
第12章0216:1
玫瑰堂的正门是禁闭的。他站在广场中央看去的时候,有一个老兵站在门前的矮阶上,倚着铜门,脚边坐着一个小孩。孩子看不出性别,头发短的,样貌是孩儿们常见的肥嘟嘟、水灵灵,棉袄是小巷的商铺中卖的,衣物花花绿绿,而孩子正吮着自己的拇指,晶亮的口水流得满下巴都是。老兵弯下腰,摘掉脚上一只沾着泥点的军绿色板鞋,从鞋底掏出一包烟揣进口袋。一老一少,都不说话,呆呆地望着行人,像是一个老年痴呆和小儿痴呆的组合。
风很冷,刮过头顶,撩起他的头发,钻进衣领里,他感到了湿冷的寒意。林知秋有帽子的,但不在他手上,帽子落在他的哥哥那儿了。他来到广场的时候,发现地砖是几个相切的大圆圈,正好有一个的圆心落在广场的正中央。他便非常高兴,站上去了。他的身边没有人,身上也没有一个包裹,外衣明显是别人的。他是在观察人群的时候看到了那一老一少。不过那两人,即使林知秋不去注意,他们也很容易吸引别人的目光。林知秋是想要到那大门去,才看到他们的。其实他没有意识到,自己这样呆呆地观察着人群的样子,也活像个“青年痴呆”。
离正午十二点还有十分钟,他的肩被人揽住了。身子不由得向前倾,他的重心向身旁靠去,扭过了头。“帽子。”他说。一顶发白的牛仔帽被他的哥哥盖在头上。“不要戴了,进教堂。”林道一把帽子摘了下来,折扁之后塞进了单肩包里。接着他抬起胳膊,手掌摁在林知秋的头顶上揉了一揉,就垂下来扣住弟弟的五指,迈开步伐。林知秋的头被风吹得有点疼,但被林道一的掌心暖了一暖之后,似乎好了不少。
那天不知是星期几——总之不是礼拜天,因为大门不开,侧门开了一道缝。两个人手拉手从侧门进去了。路很窄,两边的墙是明黄色的,正午的阳光透过某扇镂空的窗户,照映到墙上一扇装饰用的绿色百叶窗上,投出由亮黄色光斑组成的一个矩阵。墙壁被阳光照着便显得很干净,其实沾了不少的灰,越往里走,越没有想象中的富丽堂皇、鲜艳明亮。想必这里的修女是很少打理侧室的吧。那条小道不记得有多长了,林知秋望着墙角的落灰,一边便走到了耳门。
穿过耳门的时候,林知秋还在问:“你怎么一个人过来?爸呢?舅妈?总不该让两个老人自己走吧。”“没关系,是舅妈说要陪陪小梁,叫我们自己来。待会,他们找到吃饭的地方再叫我们。”林道一没有看他,声音低低的,像是从高空中抛下来。林知秋觉得,当哥哥站在他的身边,自己便矮了——矮到伏在了地面上。他拉住林道一的手是要稍稍抬起的,像被大人牵住的孩童;而自己哥哥那高大的身子靠在旁边,林知秋总觉得有一片影子盖在了他的头上,说不清是□□还是阴霾。
教堂正厅的装潢和侧室简直有着天囊之别,目光所及,一片灿烂的金黄,两侧五彩绚丽的彩窗格外引人注意。拱顶上的画大概是新近绘上去的,颜色鲜丽无比,一群群身姿丰美的裸体的男人、女人、儿童,挤在一起,身上披着轻纱,肩胛骨处生出一双或是有力、或是优雅、或是稚嫩的洁白羽翼。神台上,高大的神像令人不得不仰头瞩目:那尊天主耶稣的像,像是用一块硕大的白玉雕成的,精细美妙,栩栩如生。林知秋飞快地打量了一眼祂的脸部,便迅速低头不敢再望,但那张脸上慈爱的笑容却已经记得很清楚仔细了。林道一毫不忌讳地端详着祂的脸,可林知秋不敢,他作为一个未受洗礼、但对天主心存敬爱的“预备教徒”,不敢多看他的天父一眼。
林知秋轻轻地放开了他哥哥的手,不过手臂仍紧贴在一起。两人穿过一排排的木椅,走到最后排去。到了贴近正门的地方,林知秋才发现,原来从正门进来是需要绕过一道屏障的,类如中国古代的屏风。但他自己看到了什么,无关紧要,因为他的眼已经被满满的暗金色所占据了,对其余的装饰设计,根本不甚清楚。林道一弯腰凑近他耳边,压低嗓音评论了一句玫瑰堂建筑的精妙之处。林知秋的心思并没有在观察和思考上,所以听不太明白,他知道林道一作为一个建筑设计师,对这些东西必然是感兴趣的。他随着哥哥的脚步转悠,心里想起来一件事:
第一次去教堂的场景,他是不记得了。一个天主教堂就设在他家对面——南城的家。小时候没事,林知秋就会钻进那儿玩去,教堂的院子就是他的游乐场。那儿实在是太破旧了,只有一扇铜门,墙壁是灰蓝色的,两边上挂着画框,所有的木椅都被白蚁侵蚀过。神台上方挂了一幅《最后的晚餐》,只有每年圣诞,才会简单地装饰一下。林知秋从前以为那里是老年大学,以为所有人老了都要去那儿上课,死后也要在那里下葬,这一印象就是因出入教堂的那些老年人而产生的。十五岁那年平安夜,他和林道一偶然从教堂中拾到了一本破旧的祷词本,便拿回家保存了起来。林知秋几乎每年圣诞都会去教堂,但是只是凑热闹,从来没有信教的念头。后来林知秋搬去邕市的时候,似乎是把那本祷词弄丢了,又像是林道一出国时拿走了,总之是忽然就找不到了。到邕市之后,林知秋忙着上课、看书、找兼职赚钱,一直没有注意过有没有教堂这种事情——有的话,一个人也没有去的必要。
两个人在最后排靠窗的角落坐下了。脚边,前排的座椅下,有一排软垫子。大堂里的游客寥寥无几,每个人都举着手机,对准了那些炫目的细节亮起闪光灯。这是过了正午的时候,虽然广场上的风冷,可阳光却是干净灿烂的,透过彩窗,轻轻柔柔地笼住两人的身,竟让人感觉出一种若有若无的暖意。时间还是充足的,很漫长,足以让他们一句话都不用说,只是静静地在角落,互相依偎坐着。长椅的木纹很好看,林知秋忽地想起此时正在陪着自己的父亲和舅妈的小梁姑娘。小梁姑娘,梁清素,这是一个他高中就熟识的名字。南城实在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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