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_(东方神起同人)【豆花】双雄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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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 2)

不容易啊不容易,在中升刑警了。

太难得了太难得,刑警队(敢)要在中啊。

刑警队不知道他晕血吗。

嘘!大家口中的郑队应该是很牛很牛的那种人,据说,全局唯一敢和局长拍桌子的就属他了。

不过为什么要和局长拍桌子呢。在中想不明白。有话好好说嘛。

当然郑队长真是很牛的,你看他墙上都密得可以当墙纸一样的红旗、证书就知道了。

在中,坐。郑允浩很随意的指个位置,请在中落座。

是他。爸爸葬礼上的那个人。以前是没注意看,现在才发现,他居然这么年轻,而且很帅。在中有点不好意思了,人家帅干你什么事呢,再丑也是大恩人啊。

知道我为什么跟上面申请调你进来吗。

以前我刚进警局的时候,仗着自己学历高自以为聪明,差点丢命。是金队救了我。其实我不算金队的直接下属,但是自那天起,我心里就把他当头来敬重。你爸爸是英雄,我要完成他的遗愿。

一番话说的是通情达理,把在中的心说得暖暖的,真想掬把眼泪。其实说白了就是全看你爸的面子,要不你睡大街都没人理。

队长。在中想说两句表示感谢以及代表全家致意的话。

不过。郑允浩话头一转,说明我还没说完,别急。

我也大略知道你在学校里的成绩了。虽说成绩不大理想,过程也稍微曲折了点,但是,能出来就好。

在中觉得这话怎么听着怪别扭的。

当初我打包票推荐你上警校,所谓送佛送到西,我不能撇下你不管。再说了,别的部门也不敢要你。我们不看过程看结果,只要你好好干,就能有出息,就不会丢你爸的脸。

从队长办公室出来。在中觉得甚是委屈,他怎么瞧扁自己呢,子还不嫌母丑。好,我金在中发誓,要做出件轰轰烈烈、名垂千古的大事来。没多久,这件大事就发生了,警局是轰轰烈烈、在中是名垂千古,差点。

具体的经过就不细述了,大概的过程是:一起入室抢劫案歹徒劫持人质与警察对峙,双方僵持了2个小时,谈判专家说的是口干舌燥。正在胶着状态的时候,由郑队带领一班干警从旁边包抄迅速靠近目标。本来计划是声东击西,奈何由于某人在看到歹徒受伤的流血的手臂后很进入状况的尖声惊叫然后迅速晕倒,打扰了正常部署导致警方不得不临时改变策略选择B计划。什么是B计划,大伙都不知道,本来嘛,A计划就万无一失了谁吃饱了撑的想什么B计划呢,再说时间也不允许了。歹徒受了刺激,刑警们也只好背水一战——就是混战。幸好人质没有受伤。

不过120也没空车回去,在该次战役中唯一受伤的就是那位由于见血晕倒从3楼一路滚到1楼导致脑震荡的的新进刑警,金在中。

由于在中的“突出”表现,郑大队长不得不再全局大会上诵读今年①号检讨报告,检讨关于个别队员临场表现不佳导致整个警队部署失败的责任关联性。

金在中因祸得福,在医院里休息了一周后,光荣的归队了。不过才进郑队办公室2分钟就被咆哮着赶了出去,绝对不是打击报复。

在中被丢出来的烟灰缸和笔记本打的抱头乱蹿,嘴里还不停嘀咕,不就是问下我这算不算因公受伤、可不可以领补贴嘛,干吗那么激动。

经过这件事,金在中在警队里算是扬名立万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话说到了很久以后,仍有前辈拿来当反面教材教育新人。这是后话,现在的情况就是,警局上下,没有愿意跟他搭档的。

刚开始,金在中是被分给老王的,结果人家老王的媳妇闹上门来了。一屁股坐在他郑大队的办公室门口,扯开嗓门就嚎,哎哟喂呀!王**你个死没良心的,你上有老下有下的你怎么能抛下我们不管呢你要是有啥三长两短的俺也不活了要死俺们陪你死黄泉路上也好有个照应啊不然俺们孤儿寡母的可怎么活啊%*?#¥

老王家的就这么哭天抢地的,搞的不知底细的还以为老王已经英勇献身了呢。当然,郑允浩也不是笨蛋,听的出那话里有话。况且被人堵在门口也是很尴尬的,进不去出不来,万一被领导看到了还以为他私生活有问题呢。于是他劝了一会直到答应再不把祸害金在中派给她男人才罢休。

这场闹剧后,全局的人都表态了:死有轻于鸿毛重于泰山,当警察的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但你要把金在中这个麻烦配给我当搭档……那我也死的太冤了/太惨了/太不明不白了……金在中是你弄回来的,你自己处理!

于是,郑允浩发挥一不怕死二不怕苦的精神,勇敢(也算被逼无奈)地接下了金在中为搭档的艰巨任务。

就这样,金在中很荣幸的成为该局自建国以来最年轻的刑侦大队大队长——的搭档。不管怎么,在中还是很心满意足的。为什么呢,老人不是说了吗,大树底下好乘凉。有这么精明能干英勇无比武功第一的上司,歹徒听到他大名早就吓的脚软了,哪里还敢负隅顽抗啊,自己只要跟在后面捡便宜就成,还不等着立功领奖吗。退一万步说像这种英雄一般不会让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去冒险的、天塌下来郑队顶着。(金在中,你也好意思说这话)其实啊,金在中也非一无是处,除了业务上很……比较薄弱外,其他方面还算有点用处的。比如说他爱干净,他会在早上拿把拖把把局里上上下下洗个通透。

比如说他会烹饪,他会在心情好的时候把做点好的慰劳大家。心情好是指不被郑队骂的时候。

比如他很热心,谁家亲人有个头疼脑热的家里又顾不上了他一准会去帮忙。

特别的是,他对于冷面冷口的郑大队是很上心的哟:时不时的端茶递水、时不时的关怀备至,天冷了给他加衣,天热了给他扇风。真媳妇也没见那么贴心的。

自从那天他晕倒后,护士就告诉他了,是你们郑队抱你上车的,当时他紧张的呀脸色都惨白了,比自己受伤害担心(废话,你从3楼一路滚下去试试)。听完这话,在中就有点喜欢上郑允浩了,真的只是一点而已,无非是关心他点生活小事而已,纯粹是阶级兄弟的互助互爱哦。真的!

说实话,对于金在中这样知冷知热的贴心人,郑允浩也不是没感觉。他最大的感觉就是头更疼了——这毛病从在中进警局那天起就犯的越来越严重了。看的出来,金在中人缘还是不错,只要他不出勤,大家还是很喜欢他的。可是当警察的哪有不出外警的呢?

曾经想把他调到内勤去,可在中的文字底子还没能达到出口成章、妙笔生花的地步,写篇检讨呢还有1/3的错字,人家怎么会要呢。

也考虑过档案科,可惜科长说了,他们也冗员了正要裁人呢。

法医科?不行,他晕血。

哎呀,真是很头疼。早知道当初就别揽这个大麻烦了,这回甩都甩不掉。

郑允浩啊,你干什么那么鸡婆呢……总得找点事情给他做吧,单位不能养闲人啊,何况让一个刑警扫地、带孩子也太浪费国家资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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