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初次听的那首《似归来》,清澈的男声,直接冲进我的心房,从那时我开始改变了,喜欢上了这种给予人安宁的歌曲,我喜欢上了唱歌。
后来参加了高二的艺术节,唱了那首《似归来》,吸引一堆女孩子,同样也吸引了他。
对的,是秦朝,他是我们五中隔壁一中的学生,一中是一所培养高材生的寄宿学校。
两所学校从几年前开始,为了丰富学生校园生活,就把艺术节放在了一起。
他当时正好被朋友拉着凑热闹,听到了我唱歌。
我们后来在一起,他告诉我,我站在舞台上,唱着温柔的歌,让他生出把这个人藏起来的念想。
但最后我也没有给他机会把我藏起来。
我是秦朝,我爱楚暮。
我第一次见他,就陷进去了,这个男孩子长相清秀,声音清澈而温柔,可朋友告诉我,他之前经常被记过处分。
而且打架下手特别狠,不过突然转变了,收敛了脾气,唱歌又好听,特别受女生欢迎。
这样好看的人脾气又会差到哪里去呢。我淡淡“嗯”了一声。
“秦朝!你不会!”朋友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你高三毕业就走了!你们不可能的。”
“我走不走和我们能不能在一起有什么关系?”我一直都是个自信的人,一切都有把握。
但我没想到这个人让我失去了控制。
我请妈妈把我转到五中他的班级,要求是高中毕业后回秦家那边读大学,我答应了。
后来我就顺理成章成为了他的同桌,还托人将我分到了他的一直空一半的寝室。
他很好相处,近距离看也更漂亮,熟悉之后还常常唱歌给我听。轮休时,我还邀请他去我家。
后来他知道我喜欢男生的事情,没有反感,很尊重我。
但是如果他知道我喜欢他,会不会觉得讨厌或者恶心。
直到一根导火线引爆了我们之前的关系。
高二结束那年,我们班长要去别的地方借读,全班人一起吃个饭。
那天我被班长灌了很多酒,然后醉了,他半扛着我回了我家。
喝醉做了糊涂事,亲了他,把他按在我的床上亲吻他,他没有反抗。
他说:“阿朝~本来想看你忍到什么时候才跟我告白,没想到这就忍不住先吃了。”
我很开心,原来他也喜欢我。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篇小短文
☆、他是最好的。
2.
我的这一段情啊,看似甜蜜,实则太苦了。
秦朝这个人太优秀了,即使在学风不好的五中,他仍然不落下学习,和在一中的状态一样。
而我呢,只有一副好嗓子,就想他爸爸说的一样,放在一前,我就是靠着唱曲勾人心神的小倌儿。
我妈妈走了,爸爸并不爱我。十岁起孤身一人,看着那三个人——恩爱一家人。
我……我竟很……很期望也有一个人能够爱我。
直到秦朝出现,那一双眼睛在那么多人中吸引了我,而那双眼睛也看到了我。
和他在相处的两年很开心,很幸福,从未觉得我被人如此重视,视若珍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