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破产的消息甚至不能占据一个经济日报的广告位。
我辞了去工作,工作对于我来说可有可无,况且,秦淮放出风声,绝对要我不得好死。可是,我现在好开心,快乐的几乎要飞起来了,怎么可能让他破坏了我的好心情。他自顾不暇,只要我不傻到出现在他的眼前,那么茫茫人海中,我们彼此就是陌生人了。
季景成很讲信用。尘埃落定后,根据协定,我得到了一大笔钱,几乎是秦淮所有股份的百分之五十的折现。我临走时转走了秦淮给我的钱,然后把卡锁进抽屉里,决心再也不要看到它。我现在已经可以一生衣食无忧了。瞧,金钱如此容易得到,怪不得人人趋之若鹜。
现在秦淮还拿什么去满足他那锦衣玉食的白月光?他的脸吗?还是他那恼人的愤怒和冷漠?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搬离了R市,按照李暮的建议做了些投资,剩下的存入银行。我并不铺张,甚至对吃也没什么要求,所以只是存钱的利息就足够我过上不错的生活。我换了个二居室,把其中一间改造成书房。换掉手机,注销微信,备份联系人。从此,生活就趋于完美了。
我的生活节奏缓慢下来,光是看书、玩游戏就可以度过愉快的一天。只要把遮光窗帘拉紧,我便可以睡到昏天暗地。再也不会有人来约束我,再也不用患得患失,担心一颗摇曳的心是否爱我。我父母到底是说对了一点,男人怎么可能一辈子在一起。
世界是安静的,每周固定去附近的超市采购食物,烹饪只有自己可以忍受的独到的“美味”,还有朋友们不时的“骚扰”。有时候我会觉得,这样过完接下来的人生真是太好不过了。
我在C城无亲无故,也没有朋友,还在R市的李暮和小花气的跳脚,因为我从来不去看他们。更过分的是,我无事他们当初的劝诫,做了别人的玩物,而后成了一个冷情的、无可理喻的混蛋。可是,善良弱小被人欺,而狡诈和背叛是多么迷人呀!
玩物一词是从季景成提出的,我和他还有些来往,毕竟我们是愉快的合作伙伴。我不知道是什么让他高看我一眼。但我们见解一致,彼此之间也没有什么过节。兔子还要咬人呢,我当然要更过分了。
我时常去C城的酒吧,C城是个比E市更繁华的城市,大批外来人口使邻里关系单薄的很。所以我不用担心除了我的老友以外还有什么旧人认识我。灯红酒绿的坐在陌生人中间总会给我一种安全感,仿佛这样,作为边缘人群的我才是不孤独的。也是被世界所需要的。
我比较受欢迎,毕竟两年来在秦淮潜移默化的教导下我再也不是那个一张白纸的少年了。有人喜欢我,追求我,我就在此消失,毕竟C城大的很。他们有的比秦淮丑,有的比秦淮深情,有的比他富有,有阳光小奶狗,也有清冷的小美人。可是我连秦淮都不喜欢了,还会喜欢上什么其他的人吗?
有时候我会抱着这样的心里,期望能够遇到一个可以相守一生的人:他要好过秦淮,全心全意的爱我,包容我。只要出现我就愿意立刻为他抛弃一切。
可是,春去秋来,我的生命继续奔向一成不变的终点,而奇迹永远不会出现。
第10章
我时常做梦,梦境曾是我逃避现实的港湾,是所有存在中最安全的地方。它独立于现实之外,却又真实无比。在这里,跌倒,会痛;见到老朋友,会开心;不愉快的事,可以选择藏进柜子深处;碍眼的东西,可以一脚踢开。
梦是白日和夜晚的分裂,我在其中有着截然不同的生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它们毫不相干。
有人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可我并不赞同。与秦淮分离之后,我的梦境逐渐变质,褪色,诡异,缺少生命力。这里没有阳光,只有循坏的回忆和苦涩的未来。它们一起构成扭曲的现实。秦淮是我的幽灵,他潜伏在我的每个梦中,一刻不曾离开。
有时他是恶鬼,在黑暗荒芜街角中的岔路口张开血盆大口,磨牙吮血,将我吃掉。他恐吓我,威胁我,把我扔进浴缸里,锁住我的双手,看着我无力地挣扎,逐渐埋没。
有时他和季景林终成眷属,我受邀去参加他们的婚礼,作为祭品,从高高的欧式尖角楼的顶层落下。婚礼上的其他人模糊了面孔,落地的感觉令人惶恐,恍惚中恶意扑面而来:是秦淮的脸,是他轻蔑的眼,是他淬了毒的笑,是他好听的声音,他灌入我的耳朵:“江临,你逃不掉的。”“江临,你逃不掉的。”“江临,你逃不掉的。”
有时他还是那个昔日的秦淮,在我们初见的时候,我穿着千斤重的玩偶服,看他趾高气扬地在我眼前走过。我本能地叫住他,却无法发出声音;我向前走,周围的景却飞速前进,将我拉回来;我徘徊在新月街202号,看见秦淮和另一个四肢柔软的男孩如胶似漆,他们匆匆奔向401室。
更多的,是我停留在大学附近的小公寓里,在黑暗中与秦淮拥抱。我们共度良宵,身体疲惫,愉悦绵长。结束后,我缩在秦淮的怀里,轻易睡去。醒来,他不复存在,世界了无声息。
我惊惶地如同死去。
我开始在见他的每一次对他说:“秦淮,我爱你。”
他只会惊讶,鄙视,仿佛在看一个跳梁小丑。
我上前抱住他,亲他,把脸埋入他的颈窝。
这样秦淮下一次的追杀更加残忍,蔑视更加锥心。
“我恨你。”他说。
我开始害怕入睡。
作者有话说:秦淮:阿临,你尽管逃,抓不住你算我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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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佳猫:感谢大佬们的不离不弃(掩面逃走)
第11章
新租的小区楼下有一家蛋糕店,香气宜人。它在夏日闷热的傍晚,溜进敞开的窗子,招引着我,我寻着它的源头,找到街角的店,深深地吸了一口,随后绕着街角的小花园转圈,层层叠叠,试图把香气圈入一个恍惚的梦。
我成了蛋糕店里的常客,梦幻的香气给予我勇气。布丁,蝴蝶酥,巧克力派、提拉米苏,阳光,笑脸……我再一次表现出对食物的毫无节制。短短一个月内,我日渐消瘦的身体竟然被甜腻的食物所填满,重新焕发出一种奇异的生机。
独居的第二年,我开始无所事事。
书看腻了,游戏玩够了,泡面也不再是我的最爱,工作怕被人找到。酒吧被我弃之如敝履。距离上一次去C城的酒吧是五个月前:那里有一个故人,季景林,他当时在炫目的灯光下跳舞,犹如绽放的花朵。他的脸我一辈子也忘不掉,他如此开心,走下台,从阴影里拉不一只手。我惊恐地尖叫一声,任由刚点好的酒落地,捂住脸,埋头进入兴奋的人群,随后逃似的离开。
店主小姐姐很喜欢球球,我随性的抱团旅游的时候曾把它给店主照看过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