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严放下了筷子,直觉李盛的语气不一般,便说:“随便你,反正跟我没关系。”
“当然有关系,”李盛直直地看着他,“沈先生,我想在你这里借住一段时日。”
沈严皱眉:“为什么?因为厉英?”
“嗯,”李盛点头,“虽说这次沈先生将我救了出来,但我毕竟算是得罪厉英了。厉英人脉广、势力大,而我只是一个没有根基的普通人,如果他成心报复……我怕我不是他的对手。而如果住在沈先生这里的话,他便会有所忌惮,过那么一些时日,也就渐渐忘了。到时候,我自然会搬走。”
沈严哼了一声:“年轻人,你未免太高看自己了,也许现在厉英已经把你忘了。”
李盛没有生气,反倒语气更加柔和真诚:“为自己多打算总是没错,安全至上。我看沈先生这里十分宽敞,就算做一回好人,帮我一把不行么?何况,我还会做饭,以后我可以负责家里的起居,而且,我听说小西最近在学钢琴,我对钢琴略通一二,教她不成问题。嗯,还有,最近在做的那个扩建乘风游乐园的策划,还有许多细节没有落实,跟你住一起的话,更加方便我们的探讨。沈先生考虑一下?”
语言清晰、逻辑严密,一二三四列下来,好像沈严捡了个便宜似的。
那么,便宜不捡白不捡,沈严悠悠地抿了一口小米粥,“嗯”了一声算是同意。
李盛行动迅速,当天便将自己东西都搬了进来。
晚上沈西被江月送来时,李盛刚好在阳台上晾衣服。沈西眼睛一亮,嘴里喊着“李盛哥哥”,便扑上去抱住了他。
李盛转过身,浅笑着将沈西抱了起来:“小西。”
沈西是个十足的颜控,对长相好看的人格外亲近,沈严带她去过公司几次,她刚好看到了李盛和顾先,一口一个“李盛哥哥”、“顾先哥哥”,最喜欢跟他们两个玩在一起。
“这是?”江月低声问。
具体原因解释起来也麻烦,沈严想了个最简单的理由:“他缺钱,来兼职做保姆。”
男保姆啊……江月的目光顿时充满了同情与敬佩。
之前,江月时不时会过来帮忙照料沈严兄妹的生活,但毕竟没有同住,有些地方不方便。现在李盛搬了进来,方便是方便了,但妹控沈严有了深深的妹妹即将被抢走的危机感。
不就是长得比较好看,说话比较温柔,钢琴弹得比较好吗?至于让小西那么黏着吗……
不过,怨念归怨念,转眼就一个多月了,李盛已经将对沈严的称呼从“沈先生”升级到了“阿夜”,虽然沈严仍旧直呼他全名。
总的来说,三个人相处得比较还算比较和谐,除了有时候——
“李盛哥哥,你的手真好看!比哥哥的手好看多了!”沈西笑着夸奖。
李盛挑眉:“哦,阿夜他的手?”好像之前没怎么注意过。
沈西说:“哥哥的手是小短手,而且比小西的手还要肥呢!”
正好沈严过来了,听到了这句话,脸色一黑。
李盛忍不住打量了一下,还真是,他不由自主轻笑了一声,于是沈严的脸更黑了。沈严最近感冒了,生病的人通常脾气更差,他黑着脸哼了一声,直接出门了。
因为在同一公司的缘故,李盛上班总是坐沈严的车,方才轻笑一声的后果便是,今早没车坐了。不过他也不急,慢悠悠陪沈西吃完了早餐,才出发去公司。
沈严路上遇到了堵车,气闷不已,到了公司,发现李盛比自己更早,于是更加想吐血。
李盛却笑着晃了晃手上的饭盒:“我猜你路上也没吃东西,给你打包了。”
沈严哼了一声,不自在地问:“你怎么比我还早?”
李盛说:“吃完饭出门的时候,正好在门口截到一辆出租车,然后司机跟我说前面可能会堵车,于是载我从另一条路过来了。”
沈严感受到了世界深深的恶意。
入夏,天气热了起来。
周六的早晨,只有沈严和李盛两人吃早餐,沈西被接去江月家里玩几天,还没回来。
早餐后,李盛要出门,他与顾先约好了去逛科技展。
一切就像往常那样,李盛跟沈严说了一声,便往玄关走去。就在他躬下身来换鞋时,突然听到沈严的话,让他一身僵硬。
沈严说:“你这一走,就不必回来了。”
李盛蓦地睁大眼睛,目光紧紧盯着手中的鞋子,抿了抿唇,嘴巴微张。
在他准备说话之前,沈严又道:“你是卧底。”十足的肯定句。
原来……他知道了啊。
李盛直起身,转过来看着沈严,不自觉地又抿起了唇,抿得嘴唇一片发白。
“李警官,这两个月还真是辛苦你了啊,卧薪尝胆,令人钦佩!”沈严嘲讽地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