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7_我没有告诉过你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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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1 / 1)

他和朋友已经几年没有联系,他不知道朋友有没有把他从黑名单中恢复,只能从高中官网上找朋友的去向,果然从标题为“特大喜讯”的报道里找到了朋友的名字。找了转学后的高中同学,那个同学和朋友在一个大学,他拜托同学查了朋友所在系的课表。

到了朋友的大学时,也在下大雨,他没有带伞,在地铁口买了把透明雨伞。撑着伞等在教学楼下的时候,他心里很焦急,下课铃打响,一把把伞从眼前走过,红色的,黄色的,看不见伞下的脸。人太多,又看不到脸,他怕错过朋友。幸好没有错过,远远看见朋友走出教学楼,他突然觉得害怕心悸,握着伞柄的手都在颤抖,他怕朋友看不见他,又怕朋友看见他。在朋友向他走来时,后一种恐惧战胜了前一种,他压低伞沿遮住脸面,转身就走。走了几十米突然意识到自己撑的是透明伞,根本遮不住脸,朋友肯定看到他了。抱着不知道是喜悦还是痛苦的心情转身,却发现自己原来站的位置是校车停靠点,只来得及看见朋友急匆匆地上了校车的身影。

他没有看见我——脑中一直回荡着这句话,然后就这么出了校门,上了地铁,到了车站,在高铁上站了4小时回了学校。

如果那时候没有转身就走,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呢?还是说宿命始终难改?

今天的雨很猛烈,在透明的伞面上画下蜿蜒的宛如泪痕的水迹。雨滴击打在伞面的震颤通过伞柄传导到手中,几乎握不住。唐宋只能往树下走避雨。学校里种的不是梧桐,是香樟。唐宋原来在的高中也种香樟,还种了银杏。夏天阳光太猛烈的时候,他和朋友会躺在树下,一开始躺在银杏树下,阳光穿透树荫在朋友脸上投下光斑和阴影。有风来,树影摇动,唐宋看着朋友,看一会儿他的眼睛进入阴影里,一会儿他的嘴唇进入阴影里,阴影好像一张大手在朋友脸上抚摩。一次银杏树上掉了洋辣子到朋友手臂上,又刺又痒,朋友白色的皮肤被抓得通红。后来就换成躺在香樟树底下了。朋友说香樟树不生虫子,香樟树叶子放在书里做书签,书也不会被蛀。朋友什么都懂,是个非常非常优秀的人。朋友会给他讲很多故事,快考试的时候则改成教他功课,他一窍不通的理科因为朋友才能及格。更多的时候两个人只是躺着,什么都不说,时光像一条河流从他们头顶流过。

裤腿已经被打湿了,在冷雨冷风中格外冷,唐宋不怕苦不怕痛,却很怕冷,10月份就要穿秋裤,到了冬天手指冻得僵硬,没办法拿笔。高中教室里有空调,他却不爱在教室呆着,经常在自习课的时候翘课,在实验楼找个破旧的教室呆着。实验室没有空调,红砖墙,木门窗,深蓝色的遮光窗帘隔绝了阳光的暖热,却隔绝不了寒气,阴风沿着袜子和裤脚间的空隙钻进去。他为了耍帅一年四季都穿运动鞋,从来不穿棉鞋或者短靴,每年十个脚趾上都生满冻疮。那年却只在冬天刚到时长了一个,告诉朋友后,他再去实验楼,朋友会带个灌满热水的热水袋过去,热水袋捂手,脚就伸进朋友的羽绒服里,抵着朋友的腰,隔了羊毛衫和秋衣,朋友的体温源源不断地传到他脚上。一暖和,刚长的那个冻疮就发痒,然后整个人都痒起来,恨不得在心口抓两下。热水袋冷得很快,实验楼没有热水,他又怕冷,朋友总是一个人拎着冷了的热水袋去食堂灌水。唐宋掀开窗帘看到朋友从路灯下走过,走过一段路就会跺几下脚,空着的手塞在口袋里,拿着热水袋的手尽量往衣袖里缩。

他曾经跟朋友说过大话,说要养朋友,可是其实总是朋友在照顾他。不是没有埋怨的,在后来的日子里,他埋怨过这样照顾他的朋友,朋友细心体贴,什么都懂,什么都会,他想了几年没有明白的问题,朋友一定知道答案,为什么不早早告诉他?这样日复一日地照顾他,他这么笨,怎么懂是什么意思呢。

到了宿舍,屋里没开灯,却在放音乐。他开了灯,没看见人,大头的ipad在放着音乐。大头喜欢陈奕迅,常常在宿舍放陈奕迅的歌,自称苦情王子。唐宋不想在物主不在的时候动别人的东西,就任ipad继续歌唱。

实习单位不允许登外网,唐宋开了电脑就点进自己常去的一个论坛,看在论坛上认识的网友有没有给自己发消息。这是他第一个网友,认识的过程也很奇特。之前他发现了朋友在论坛上的专栏,朋友发了很多小故事,热度不高,他一篇篇看,最近的评论在6个月前,那个人几乎在每篇故事下都留言了。网络多么奇妙,朋友在几年前写的小故事,有另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他干了一样的事,一样地看过每篇文章,一样地被每一篇文章触动。你走过的路,我也曾至。网络将两个走在不同时间线上的人拉到了一起,于是孤独的心感到了一丝暖意。唐宋第一次给陌生网友发了私信,没有加其他联系方式,在即时通讯的年代,通过不即时通讯的论坛交流。

上次唐宋无聊的时候给网友发消息说好没意思,今天收到回复:“对于我们男人,只要还想操女人的逼,生活就还有意思。”

好粗俗的话。他想到自己的第一次,失败的第一次,在接吻之后就无法继续。那是他的第二个女朋友,长了一双好看的眼睛,深刻的双眼皮,眼尾飞扬,和他妈妈的眼睛很像。和朋友的眼睛也很像,当然会像了,毕竟是同父异母的兄妹。他答应了朋友妹妹的表白。他知道朋友和妹妹关系很差,可是他没办法让一双像妈妈的眼睛流露出悲伤,那双像朋友的眼睛,他希望是永远笑着的。

仓促的在一起了,又仓促的分开。他对第二任女友的印象停留在那是一个奇怪的人上。真的很奇怪,总是在奇怪的场合有奇怪的情绪。比如在自己说了分手的一刻大声痛苦,无法理解,明明才认识几天,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泪水涌出来。然而却在自己哥哥的葬礼上挤眉弄眼地强行摆出明显能看出敷衍的悲伤脸孔,连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反而是在看到前去吊唁的自己的那一刻,眼眶突兀地红了。

那天自己有没有哭呢?记不清了,在得到朋友母亲的允许后进了朋友的房间,朋友遭遇车祸时的背包放在书桌上,是高一那年朋友生日自己送的礼物。省了一个月的晚餐钱也才存了不到200块,又偷了爸爸柜子里的钱,去商场里买了个配得上朋友的背包。那次被发现后被揍得格外狠。

唐宋摸了摸书包前袋里侧一个小口袋,那时候朋友总喜欢把重要的东西,钱啊,饭卡啊放在里面。摸出来一根烟头,皱巴巴的,被血浸透了,靠近末端有个深深的咬痕。

背包里还有张汇款单,是出版社的,从汇款单上知道了朋友的笔名,也是因此才知道了朋友的专栏。几年来,看了很多遍。那么多个不同世界的不同人的故事,冠着不同人的名字,故事有长有短,最短的最后一篇只有几个字:我来找你了。

ipad仍在不知疲倦地歌唱,陈奕迅动情地唱着:“你书里的剧情,我不想上演,因为我喜欢喜剧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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