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买你。”他口出狂言。
“出门左拐,外面卖的多得是。”
“过去我来这里是为了做女人,从今往后只为了做你。”
“你这些情话省着,对你的情人说去。你知不知道因为这份工作,多少人想买我?我要是答应,不就真成了卖的?”
他分毫不买账:“多少钱?多少钱我都付,你只管卖给我。”
“不卖不卖,老子我是无价之宝。”
“那我便要定了你这块无价之宝。”
呵,生活突然变得更有趣了。
第10章第九章后遗症
猥琐男
偏偏那么不凑巧,这三人均是我最害怕的三种人。
维尔吧的大多数顾客是华人和旅客,而我,过去为了一件操蛋的事情,苦命学习英语。当然,没啥效果,咱不是那块料。
这件事,说来话长,简而言之就是碰上了个不太对头的人。
我们那个年代,流行交笔友。那时候手机很稀罕,信件倒是频繁。我高中时期鬼使神差交了个美国笔友,纯粹看在他在学习中文的份上。(他应该不会看到这篇文吧,老兄,多多得罪了)他在另一座城市的中学教英语,一次过节,说想来见见我,便带着他的一帮美国朋友来了。
朋友们当中有男有女,我哪晓得他们全是gay。那晚在一个朋友家住下,有的人在客厅打地铺,有的挤房间。有个男的,比我大,多少不晓得,要求和我一起睡。我当然没给同意,我说我要和我那个美国笔友睡,毕竟跟他比较熟,信得过人家。
事情就从讨论谁和谁一起睡这难题上展开来,表面上真的只是睡觉这么简单,实际上,可想而知,说白了就是配对。我当时真没往一夜情上面去想,以为自己纯粹就是个打酱油的。
没想到,那个猥琐男趁人不注意把他的手伸向我。我当时才多大的年纪,十几岁也啥都不懂,不敢说,不敢叫,连动都不敢动一下。我英文贼烂,一晚上连话都没说上几句。但我那位笔友,挺有意思的一个人,死命不肯睡床上,他要我睡床他睡地板。地板凉,自然一夜无眠,在天亮时分,我还是将他拉上了床。就这件事,我对他的印象挺深的。
第二天,我们一伙去吃饭。猥琐男一把将我拉到他身上,要我坐他旁边。我立马站起身,退到笔友身后。笔友终于察觉到了不妥,还傻傻地替他道歉。饭后我们几人打车各奔东西。那么不凑巧,我和猥琐男是最后两个下车,两人一同乘坐了一段路程。
他丝毫不含糊地扭过身要吻我,我拼命地挣扎把他推开。他的表情变得尤为诡异,开始爆粗骂我是碧池。我一个男人,人生第一次被人骂是碧池。我瞪大眼睛,听他骂了一路,能听懂的,大概就是他说我这人不爽快。不晓得是否与文化差异有关,我也没觉得我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要被人骂到这个份上。
最后他面红耳赤地下了车,重重地带上了门。
不就是没给他碰么,至于么?
我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心情沉重地回到了家,心里很不是滋味。
Issac虽然看上去不像个猥琐男,但他太主动了,还说一口我听不懂的荷兰语。
我怕,老子我怕。
还不成?
恋童癖
缠着我不放的那个少年,勾起了我的一段陈年旧事。
那件事我不敢和老爸老妈说,不敢和任何一个人说,大人和小孩,人们会相信谁?总之,我觉得没人会信我。
我有个叔叔,我叫他叔叔,比我大十几岁,是我一个表姐的新婚老公。从我小学到高中,甚至大学,每次见着我总带着色迷迷的笑,叫我“奕之”。
一开始我以为是错觉,直到一年春节,表姐带上他来我家拜年,我证实了这件事情。
那个下午,我永远忘不掉。
老爸老妈和表姐在楼下嗑瓜子,我上楼要回房间,叔叔跟了上来。他默不作声,跟在我后面,进了房间,带上了门。我转过身去,看他表情有点不太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