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聊中想起了结婚证书的事情了,我刚想开个口,忽想到在开车,就停住了。专心开车的他慢慢把车停下来了。我往前看,是堵车了。他认真地看着我说:“趁现在有空,我们谈下结婚的事情。”
“结婚是我们两个人共同决定的事情,结婚登记码也是你主动告诉我的。你不太记得这些事情是因为还没有从里面调整过来,全息对你的影响还是挺大的。”
“嗯。”气氛又冷淡了。
“我们以后就住一起吧,反正总有一天你会记起来的。说不定,到时候,你都感动死了。”他美好的畅想着。
“我想看一下结婚证。”我对他的付出感觉十分的安心,我有安全感。
我打开看了看,他的名字叫凌云,很有气势。可惜不大符合本人给人的感觉。我其实主要想知道他的名字,单独问肯定很尴尬。
他又开车了,我把结婚证放在手里,沉沉的入睡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我饿了。
他在收拾东西,我看了看,就到了小区边上:“先去吃个东西吧,你肯定饿了。我记得你说过旁边有家店里的粥特别香,特别稠。要不然去那里?”
这又是我告诉他的?
我带他走进了那家“家粥”,点了份“蔬菜肉丸粥”,等着他,他摇摆不定,点了份和我一样的。我们坐下来有聊没聊的。我忽然记起来,“结婚证呢?”
“我收起来了。”他看起来挺开心的。
“那就好,我还以为丢掉了。”我一脸后怕的样子。
“有我在,证就丢不了。我们得在一起一辈子呢。”凌云对我们的未来有一种难以言说的自信和憧憬。
我心里有点不是滋味,那种感觉很怪。我不知道怎么说,就低下了头。
“我先回去了,明天下午再来看你。是在南门吧?”他有些不好意思,估计也是第一次谈恋爱,由情而发的话语动人心扉,但回过头来想想,又觉得肉麻的很,很不好意思,大家都是成年人了,都很成熟。
我已经不知道该生出何种想法较好,真不知道那七天我到底告诉了他多少关于我的事。如果我们很契合,约好了要在一起一辈子,那我告诉了的那些详细的小事,他又记得这么清楚,我想,他真的有想过我们的未来;不,是我们两个想过我们的未来。也许等技术发达了,我们会拥有一个孩子,两个也可以。在我们还未曾老去的时候。
“是,你到了就给我打电话,手机号我报给你,明天带你吃我们食堂。记得啊,下午五点”我决定主动一点。他又一脸乐滋乐滋的模样。好像我主动点他真能开心不少。
我目送他远去,就回到了我的住处。我不知道我走后,他又回来了,目送我回去,在楼下看着灯亮起。我不知道的是,他不住附近,他那天一个人在陌生的地方找了个酒店睡。
我才八九天没回我的地方,就感受到了一种冰冷。唯一的好处是,还比较凉快。
我草草洗漱之后,就睡了。我睡得很沉,看来全息对我的影响真的挺大的。梦里,我在做饭,旁边有人在洗碗。那个人的样子有点模糊,但我很确定,那个人就是凌云,结果,他发现我在看他,他回来对我笑,手一滑,碗碎了。接着我的菜糊了。最后我们出去吃饭了。但是,我喜欢的那家店居然要做化学题才能进去,我又委屈,又生气,这个时候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凌云也不见了。我被困在店门口,孤独又无助,最后,被吓醒了。这只是个梦。
这是一个噩梦。其他的全忘了,只得出这个结论。我告诉自己,我要告诉凌云,还得把那家店好好骂一通!这就委屈的孩子要向值得信任的朋友诉苦。而我,潜意识觉得凌云值得信任。
我这次没有疏忽这种感受,我把他它从旮旯角里捡出来。好好问自己,为什么会觉得他值得信任呢?我从昨天的回忆里细细筛查着,回想他的一言一语一动一静,也许是他毫无保留的付出以及让我感受到的那份对我们未来的认真,又或许是那时我专注看着的帅气又迷人的侧颜。那七天那么重要,我却忘了,我心里后悔的不得了。越想越觉得吃亏,觉得心痛和难过。以至于在刷牙的时候,对着镜子狂叫了出来,才好受了一点点。洗好脸,我又用花洒冲了冲镜子上的泡沫。我看着镜子上的男人,逐渐被水纹模糊。颇生出几分惆怅。
于是,我立马用手把水晕给抹了,近距离照了照自己的脸:普普通通,幸好身材还挺好的,不油腻,不竹竿。
第2章第2章
我忙完的时候才四点,有点早。往常,我惬意的很,直接提着包就走了。但是,今天的我,兴奋的不得了,我对接下来的事情有一种莫名的激动。其实,只是他来接我而已,我们只是吃个饭而已,但很多事情因为有他就变得不同了。原来,谈恋爱就是这样子的啊。
本来想在办公纸等他,但是,为了平衡下我的情绪,我决定去竹园那边走走,平复一下,冷静一点。做好决定,我就拎包走人。
我所不知道的是,那天的我,如沐春风,整个办公室里的老师们都劳累的很,而我,斗志昂扬,对工作充满了激情。到了吃午饭的时候,也吃的很起劲,以至于,在我先吃完告辞后,一众同事们迅速的八卦起来。午饭由于天气热,大家都没有胃口,但是对于我的不正常,大家都是有兴趣研究的。他们研究的结果如何,我不知道,但是,我的情场得意的气息还是随着我的身影传播着。
竹园里很清静,长椅也十分舒适,风景也很美。照例,我发了个微博,附两字“竹园”。哟,还有人关注我了,“会当凌绝顶”,这名字让我想到了凌云,我有心放他一码,但想想,原则问题很重要。我看了看风景,思索再三,把他给拉黑了。对,原则相当重要。
都说春困,其实夏困也是常有的。我又睡着了,还流了一地哈喇子,最近怎么这么能睡。天色还是很亮,睡意还未过去,全身发软就像发酵了的面团,我急着翻包,找纸巾,在我抬头的那一刹那,凌云徐徐走来。或者应该说,是因为找到了我才放缓了脚步。
啊,丢人。我转过头去,终于摸到纸巾了。我野蛮的抹了抹,把垃圾丢在了旁边的垃圾桶里,又整整衣服,才去看他。为什么我这么注意在他面前的形象呢?因为,这是男人之间的对决啊。而且,我不想在他面前这么丑。
天晓得他迎光而来的那一刹,多么英俊帅气,就像初中同桌偷偷藏起的漫画书里线条完美男主一样。哎,如何才能与他肩并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