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朝阳不太喜欢毕加索。主要是觉得该大师在感情生活中是位标准的强S,无论是异性还是同性都被虐得死去活来,所谓“古怪激情”大概跟他的性格也有些关系。
瞻仰完洗衣船,他们继续往高处走。高地顶矗立着著名的圣心大教堂,游客很多,还有不少路边画摊,附近有酒吧,传出叮叮咚咚的音乐。在这里可以俯瞰巴黎,近处的老建筑和远处的新区无缝拼接,风景确实美,不过主要还是氛围好,毕竟是浪漫之都,空气中都有一种黏/腻的慵懒。
魏行风当真把孟朝阳拎到一个僻静角落,飞快地吻了他一下,还有模有样地说:“希望我们的爱情天长地久。”
孟朝阳简直像充满氢气的气球,若不是把拉着可能就飞上天去了。之后的整个行程,他成功地保持着飘渺的精神转态和一脸呆萌的傻笑,像被强力胶粘到了魏行风手臂上撕都撕不下来。
俩人挽着手坐在台阶上喝啤酒、看落日时,有人追小偷从身旁跑过去,差点把孟朝阳撞飞出去。魏行风吓得心脏扑扑乱跳,他可好,拿着酒瓶依然保持着蜜汁微笑,好像小偷什么的都是一道亮丽风景。
晚上,他俩在白色广场附近吃饭、泡吧,勇敢地尝试了高达60度的苦艾酒。孟朝阳看酒绿绿的,透明好看,掺了糖块喝也不难下咽,便勇敢地连喝三杯。喝完之后,除了头晕以外并无其他不适,于是他很得瑟地向魏行风显摆自己的酒量。
他不知道自己其实舌头已经大了,说话嘟嘟囔囔的,走路更是七歪八扭十分凶险。
魏行风扶着他走到街上,他嘻嘻哈哈笑个不停,笑完又哼唱起《玫瑰人生》,简直是撒开欢儿的闹。
“怎么疯成这样?”魏行风抱着醉鬼小声嘀咕。
谁知醉鬼意识不行,听力却异常灵敏,听到了他的话。孟醉鬼仰头啸出一句话:“因为我们在、在、在巴黎!我、我可以拉你的手,可以吻、吻、你……”吧唧在他脸上亲了一口,“瞧,就是这样。在国内我、我、我不敢……”
他们去的酒吧是当地华人导游介绍的,避开了熙攘的游客,颇有当地的幽静情调。此刻街上行人也不多,昏黄的路灯下,他们歪歪倒倒地前进也不妨碍别人。
魏行风搂着他靠在街边墙壁上,等导游来接他们,顺便欣赏他发酒疯。
只听他提高声调喊了一句:“魏行风我爱你!”吐字意外地清楚,声音竟像唱歌般脆生生的。
“……”魏行风无声地笑起来。
又听他问:“你爱、爱、爱不爱我?说!”
“你说呢?”魏行风故意逗他。
“不、不知道呢……你敢不爱我!你你你要敢不爱我,我咬……”咬字都没说完整,他自己就被人咬了。
魏行风早想吻他了,可惜一路上人都太多,他们又没有当众接吻的勇气,所以忍了几个小时,现在终于忍不住了。
和孟二傻子在一起,魏行风常会无缘无故地心软,或者发狠;想把他抱在怀里怜爱,或者蹂/躏。那种肉贴肉的感觉,更多的是温暖。像个温柔乡。是可以让小孩子在里面耍赖打滚的温柔乡。
此时此刻,在异乡街头,他们肆无忌惮地亲/热,魏行风感到了某种前所未有的热情。
没等琢磨清楚就被导游打断了。
导游倒是见怪不怪,还打趣他们“感情真好”。
魏行风心里素质好,自然得不行,把醉鬼拖上车,一直紧紧搂在怀里。
次日孟朝阳醒过来,喝酒之后的记忆一点没有,只觉浑身疼得厉害,身上像被牛踩过,也不知魏行风是怎么弄的。
仰望天花板,孟朝阳很为自己乱喝酒后悔,因为想知道魏行风做了些什么。要知道他们的性/事素来不温不火,他直觉昨晚魏门庆罕有地疯了一回。
多么难得的机会,自己竟然没有印象……
魏行风从卫生间出来,第一眼就看到孟果男皱着眉做思考人生状。“有没有不舒服?”他问。
“身上疼。”孟朝阳贼头贼脑地往他下三路瞄。
“谁让你喝那么多!活该!”魏行风既不接他的话,也对他全无怜悯,直接扑到他身上,幸灾乐祸地说:“待会儿要想吐只有去华人餐厅喝粥,味道可不像在国内那么好。”
“我身上不舒服还不是你弄的!还笑!你太坏了!”孟朝阳控诉魏门庆的暴/行。
魏行风一脸懵懂:“我弄什么啦?”
孟朝阳瞪着他:“不知道!”
魏行风得意地笑起来,伸手揪他的脸,安抚道:“以后少喝点儿。待会儿到老佛爷,让小李带你吃点儿好的,那上面吃的东西多,好像有日式料理。”
孟朝阳讶异道:“我去老佛爷干什么?”
魏行风更讶异地反问:“购物呀。到巴黎哪有不购物的?”
“你不和我一起去?”
“我联系了一家画廊看能不能办个画展,今天约了人家面谈。”像是怕孟朝阳不信似的,他补充道:“是沈老师的朋友。”
“……”难怪出门的时候,他带了正装,原来是打算边旅游边谈业务。孟朝阳有心跟他一起去,可自己昨晚喝成那样,实在不适合露面,忍不住埋怨:“你怎么不早说呀?昨晚还去喝那么酒。”
魏行风解释:“他们也是临时决定见面的,我昨晚才收到邮件。幸亏我没喝多少,要不然恐怕连面谈的机会都没有,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