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赞安了些心,面上却仍旧低落着,陶宋把椅子拉近些,两人膝盖碰上。
“我和范瑜只是同事,关系最多也不过是一个甲班,一个乙班,有时候在学校一周都碰不上几次面。我和她一起出来吃夜宵?你可不能这麽诬赖我。”抬起手背亲亲。
盛赞早发现了,陶宋特别喜欢亲他手背。
被一顿哄,气老早消了,盛赞只是觉得自己突然这样感到别扭,明明之前就有听说过这些流言,自己也没在意过,怎麽今天晚上就偏偏揪着这点不放了呢。
他弱声说给陶宋听,就怕人生气。
陶宋哪有不满,他这麽了解他,知道他是夜晚容易受触动,加上还没彻底醒过来,因此敏感了些。
“不过我喜欢你这个样子,特别可爱。”
盛赞的脸腾地红了,被夸得云里雾里,压根儿不知道自己是在吃飞醋,也摸不出陶宋就喜欢自己吃飞醋。
两人说着话,碰着膝盖把米线给吃了,盛赞不是很饿,最后小半碗还是陶宋吃的。
一中离出租屋不远,两人荡着走回去,正好消消食。
要过桥,陶宋让盛赞走在里面,跟着他一个个数走过的小灯。
前段时间市里搞什麽迎新准备,整座桥上都挂着金色小灯,夜晚一闪,金灿灿的,还真有那麽点领导说的“金碧辉煌”的意思。
盛赞声音闷在围巾里,数到一百二十七,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嘈杂。
回头一看,一群身穿蓝白色校服的高中生骑着车呼啸而过,自行车打头,完了后头还跟着几辆摩托车,粗粗一看该有一个车队。刚过桥中心,自行车领头的一个男孩躬身离坐,他背后坐着的瘦弱男孩害怕地拉住坐垫,抬头看他,侧脸精致,眼睛明亮得像琉璃灯。
而他的同伴振臂一呼:“向迩十八岁生日快乐!”
身后众人大笑着尖叫着,一迭声地高叫应和:“向迩十八岁生日快乐!”
“向迩十八岁生日快乐!”
“向迩我爱你!”
“我操.你妈你爱谁?!”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少年意气铺陈了一整座桥,他们迎着风骑得越发快,少几个像顽劣孩童似的双手离把,单薄的校服外套鼓成扬帆,胸口也跟着鼓噪。他们的背脊挺得漂亮干脆,像把弓,引得同走在桥上的年轻人们纷纷投以注目,笑着羡慕,甚至还有人带头鼓掌,跟着喊生日快乐。
少年们像冬风一样凛冽,又柔软得像春,携带着生机来去。
陶宋也瞧着,看他们的尾巴嗖得消失,好似那几声厚重绵长的祝福还在空中存留。
他也有过洒脱恣意的年纪,像那个领头的男孩,在北风呼啸中带着心仪的人穿梭在潮湿嘈杂的街头。
“你当时都怕死了,死活抱着我不肯放。哪有人学骑自行车,光坐在后面看人骑的啊。”他笑盈盈的,不顾他人侧目,牵住了盛赞的手,“不过你也用不着学,我带着你就好了嘛。”
盛赞埋着头,要把攒动的喉头藏好。
桥总有尽头,他们一步步走来,先是上坡,再是平地,接着下坡。小步加速时,担心步伐不一致离散了,没办法,只好牵得更紧了。
作者有话说
因为明天是生日,担心来不及码字,干脆今天就先码完放上来啦,可以看二更也可以看明天的嘎嘎。有点爆字数,写得也比较流水(一直都写得很流水),单纯想写一下幻想中的哥哥弟弟过往日常,还有想写的校园梗。就这样,溜咯。
第二十一章
周一早上是盛赞送陶宋去上班的,他自告奋勇,兴致大得不得了。
下车时陶宋急着要走,走出几步又折回来,敲敲车窗让降下,他眯着眼睛装乖:“记得来接我哦。”
碍着在学校附近,身边还有零星几个学生路过,一看是陶宋便嬉笑着回头打招呼,他不好做再亲密一些的动作,见盛赞点头又笑一笑,喜滋滋地跑走了。
盛赞驱车回家,路上差点擦了一辆吉普,不过不是他笨手笨脚,而是对方通着电话,单手把方向盘。
盛赞开车还是陶宋教的,陶宋高中毕业的暑假去学了车,他脑子聪明,学什麽都快,轻轻松松考过证,还有心能教盛赞。
原本盛赞不想学车,一方面是畏难,另一方面是觉得自己用不着开车,他走哪儿都有人接送,再不济还有两条腿——说白了他就是懒,这份向来有些贬义的形容在他身上就成了略带迷幻色彩的骄矜,总让人想着他本该是坐在豪华轿车里的公子哥,谁都不会在意,也不会计较。
但是陶宋会。
有时盛赞也摸不透陶宋这人到底在想什麽,他可以无条件纵容,也可以严厉得软硬不吃。但也是他管着督着,盛赞磕磕绊绊的,总算学会了开车,偶尔兴致来了还能当一回司机,比方今天送陶宋上班。
演奏会全部结束,盛赞在小高帮助下偷了一天的休息时间,盛母从昨天开始就没有任何消息,盛赞一身轻松回家,突发奇想要打扫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