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73_我只是一只小猫咪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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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3(1 / 1)

糟蹋着糟蹋着就把师弟糟蹋到床上去了。

直男的抵足而眠那种。

在很长一段时光,他们都维持直男间的纯洁同门情谊。

但是路千里这人,成长坏境过于阴暗苛刻,冷不丁遇到归不觉这样的大太阳,着实难以移开目光。日日夜夜这么被大太阳照着,时间一久就生出了一点和太阳擦边的心思。

路千里的世界是没有明显的男女意识的。他觉得归不觉可以,便行了。

彼时他还没有长成后来的种马,不具有那种总攻的气质。他身量比归不觉小,是个腰肢纤软的小青年。晚上偷摸着往干部身材的师兄怀里一滚,觉得甚是合意,便更觉得可以了。

但是并不敢动手。

贫民窟出来的穷小子想要触摸王冠上的宝珠时,总是有些自惭形秽的。

但是这么夜夜滚一张床上,是个男人都不能忍多久。某次他半夜醒来,单手支着脑袋借着皎洁月光看枕边人时,轻易就被迷惑,做了偷香窃玉之事。但路千里没有经验,又心神荡漾,竟一不小心把归不觉咬醒了。

甫一开始的时候他不知道自己出了这样大的岔子,但是他想要深入时,便发现抵不开牙根,且身下人的唇瓣不自然地动了一下。

路千里惊魂不定坐起,散乱衣襟下的胸膛起伏不已,连带着上头的微小汗珠也不安地战栗起来——路师弟初次做这样羞耻的事情,不争气地冒了一点汗珠。

他声线微颤地喊了一声“师兄”。归不觉不理他。路千里又喊了他一声,这次他是抓着归不觉的手放在自己胸膛上喊的。他将自己的心放在归不觉手里::“师兄,我……我有话要与你说。”归不觉依旧双眸禁闭,宛若从未醒来,仿佛对外界毫无感知。

路千里在床上惶然片刻,一瞬间仿佛又被抛回了肮脏狭隘的囚笼之中。他没再唤,起床,穿衣,自觉地滚回了自己屋。

从此有后路千里肉眼可见与归不觉疏远,不多久就回了迷离山。那夜归不觉是不是在装睡逃避,他也无心再去探寻,只当做归不觉真是不知。

飞升,得道,又回到此间,中间经历了百多年。路千里早就不是刚上落霞山的小青年,他走得比归不觉还要远,是一个从容游走在人群中的耀眼青年了。只是情路过于坎坷,每个以为能相守一生的伴侣都不能陪他走过多久。

时间太久长,他也几乎忘记这段荒唐的情愫,和那晚归不觉对他避之不及的恶劣态度。

他们保持着寻常的师兄弟关系,或者说是比寻常师兄弟更为密切一些。归不觉虽然刻意忽视了他的示爱,但是他依旧是可靠的师兄。他虽然对路千里错综复杂的情感过往表示了不认同,乃至鄙薄,乃至恶言相向的态度,但他还是有求必应的师兄。

不知是不是出于两位前宗主嘱托的原因,他神奇地担任了类似于路千里新任家长的态度。他比别的任何人都要清楚路千里的踪迹和所作所为,他替代路柏,在路千里犯上作乱各种作妖时为他打掩护。

他承担的师长的角色过于恪尽职守。乃至于在易欢要为路千里去势时都得硬着头皮站在路千里这边。

他也实在不能理解这些小年轻谈恋爱为什么会谈到喊打喊杀的地步。他自己也被路千里一前一后来了两次跨越百年的调戏,他也没想过要对路千里喊打喊杀!顶多只想把他关一顿禁闭,叫他以后知到不要到处轻薄嬉戏。

易欢手持短刃,上头还流有归不觉仓促格挡染上的血:“你为何护着他,你对他有情?!”

归不觉内心大槽,甩甩手背上的血珠子:“一日夫妻百日恩……”你就饶他一条根吧!

归不觉直男思维,踩雷点那叫一个精准。此话一出,易欢加速黑化:“也是,你与这混账夫妻恩情比海深,你哪里舍得你的情郎受罪。”黑化到什么程度呢,隆隆的雷劫都不能阻止他叫要路千里兑现“你是我最后一个伴侣”的诺言。

归不觉帮着姓路的说话,他看向两人的眼神中就是明晃晃的四个大字:奸夫淫夫!

再来三个:狗男男!

原配对付狗男男应该是什么态度:除之而后快!

其骄矜凶悍之势,比之当年仇怨加身的路千里有过之而无不及。归不觉这种心慈手的五好叔叔完全不能和气头上的易欢小公主抗衡。只能狼狈地拖着路千里奔逃,躲避易欢的追杀。

他目前处境实乃一身腥,也不肯往流云宗跑,生怕他和路千里这点事闹大了叫阖宗难堪。如此东躲西藏,实在颇为落魄。好在躲了两日,路千里醒了。

这厮迷迷瞪瞪醒来,先是眯着眼睛喊了一声师弟,没人应。再睁开眼时,便瞧见了归不觉的脸。他疑惑地喊了一声“归师兄”,摸摸自己大腿根上堪堪结痂的伤口,又瞥一眼归不觉脸上的刀疤,一时反应不过来发生了什么:“怎么了这是?易欢呢?”

第118章番四

归不觉身份格外诡异,他在路千里面前,是和易欢一样被人当做闲时玩物的受害者。在易欢面前,是被脚踩两条船还维护渣渣的蠢货。这时候叫他怎么说出口“易欢发现你同时脚踩我和他两条船,预备来割了你的子孙根”,“你腿上的伤便是易欢给你的见面礼,我若是不及时把你带走,你已断子绝孙”这样的话。

他犹豫着怎么解释清楚这一团乱麻的时机,路千里药劲火速过去,从一只无力反抗要人扛着逃的死狗进化成一只蹦蹦跳跳小野猫。他随意整整自己被砍得有些破烂的衣衫,了然道:“我师弟动的手?”

想来归不觉这样的老实人也做不出这样出格的举动。

路千里又问:“怎么是你在这儿,我师弟呢?”说话间晃然内外分明,与易欢才是浑然一体的模样。归不觉踌躇着不知怎么提情信这茬,路千里已然动了动鼻子:“他在找我。”

是他们两人间惯用的香料味道。

路千里说完,也不去和归不觉多说话,径自就迎着召唤用的香味去了。归不觉目送他二话不说就循着易欢的方向去,难得地露出一点难堪的意思。他背着手在原地转了三圈,磨磨蹭蹭回流云宗去了。

归宗主蹭了半天没到落霞山,竟然还在半路又捡了个路师弟。

他去时已然衣冠不整,这时更加落魄潦倒。他独自坐在一座茶寮里吃酒,身边并无人陪伴。头发还削去了一半,活像一条被主人剪了毛丢出门的流浪狗。不过即便是这般姿态,他也是明艳俊俏的。脸上一个十字形的伤口随着仰头喝酒的动作沁出几滴血珠,腰间别着一把剑,很是有浪子剑客的风采。

归不觉本来想绕道走的。

通常情况下,若是男子脚踩两条船被发现,他先循着谁人而去,就代表他心中真正属意的是那人。剩下那人,不过是饭粘子和蚊子血,论轻重而言要退去一矢之地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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