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春花江夜月》是不可能看得懂的,看多少次都不可能看得懂的。
陈臻拿着笔,走了个神,等回过神来,居然在那空白的地方鬼使神差地写下了‘沈明光’三个字。
等写下来之后陈臻吓了一跳,立刻用笔把那三个字唰唰唰地涂黑……等完全看不到那三个字之后,陈臻又觉得有些气闷不爽。
于是他又在被自己涂黑的下一行,《春花江夜月》的鉴赏空白答题处,端端正正地再次写下了——‘沈明光’三个字……其实也不是那么端正,但比起之前的要端正很多了。
陈臻汉语说得可以,字写得实在是有点不可以。
他心想,沈这个姓好像很中国,明和光也很符合题意,那个男人本身也很符合诗歌所要描绘的景致,这三个字应该就是最好的答案了。
陈臻对着那三个字笑了下。
他觉得很奇怪……沈、明、光,这三个字,写下来,居然觉得十分漂亮。
汉字很美,陈臻对自己道。
他对着窗户发了会儿呆,想了会儿,心道反正看不进去了,就出门去逛逛。
天气很热。现在大概是这个城市最为酷热的季节。暮色将至,天有些阴阴的,不知道会不会下雨。
雅安这个城市有些特别,阳光少,雨水算多……但是这并不代表这地方就不热了。
好在陈臻并不怕热,血族都不怕热。他们的身体一般情况下都是冰冷的,炎热和寒冷对血族而言都是一样的,他们无法感知气温的变化。只有当喝到了伴侣的血或者滚烫的人类的血,抑或是他们受了强烈的刺激失控之后,血族的身体体征才会发生变化。
喝进去的血液会唤醒体温,会唤醒心跳。
在平常的时候,他们也就只是能呼吸能思考的尸体罢了,陈臻一直这样形容自己。
在陈臻过去有记忆的29年里,他出门的次数寥寥无几。四长老奥兰管束他十分严格,他的活动范围也只是那个单调的古堡罢了,接触最多的是血族,每天身边换来换去就那么几张脸。偶尔出去几次见一些亲王伯爵,也接触过一些人类,但也没给他留下多少印象……毕竟他总不自由,去哪里都要被管着。
这一次不太一样了。他这次表面上是被丢到了中国历练,但其实说难听点就是被讨厌他的同族们摆了一道,让他过来吃吃苦头。奥兰不知道备什么事情缠身也来不及管他,他就这么仓促地被赶到了中国。
心情怎么形容呢……有些忐忑,有些不安,更多的是庆幸。他没有得到过自由,虽然现在身处一个陌生的国度和城市,但他已经拥有了一部分的自由。不需要有人安排他的明天和生活,安排他穿什么衣服,安排他喝什么血,上什么训练课……
这个城市小,不繁华,在陈臻眼中大概算是比较落后的——比起他认知中别的中国城市。
但他喜欢这里,因为真实。天气热得很真实,街道上步履轻松的人也很真实。这里的人似乎走路都要比别的地方的人慢上很多,有很多人穿着裤衩人字拖,摇着蒲扇在街上走,吃路边推着卖的小吃。说的方言调子很奇怪,要是语速快一些感觉下一秒就会和你吵起来。
他走得很慢,直到夜色沉沉地落下来,开始下雨。
陈臻没有伞,就在一个小小的小卖部门口等雨停。等得无聊,他进到便利店里买了一盒牛奶。
付钱的时候年轻的老板娘正抱着孩子喂饭,腾不出手给他找钱,让他扫码支付。莉莉丝教过他怎么移动支付,但他还不太熟练。老板娘看他笨手笨脚,就一边给哇哇哭的孩子喂饭一边操着一口十分奇怪的普通话教着陈臻怎么微信支付,于是陈臻就这么在这个陌生城市里第一次花掉了五块五。
他打开牛奶喝了几口,觉得味道还可以,甜。
他喜欢甜味。
陈臻是个比较特立独行的血族。他坚持和人类保持一样的作息,喜欢吃人类的食物。他向往人类平淡的生活,有段时候很抗拒喝血,总是催眠自己是个人类,还被奥兰罚过抄写一个月的血族史。
以前他经常被同族私下里嘲笑向往人类生活。要是他是个普通血族那别人也懒得说他,关键他身份特别,多少人盯着,总要挑他的刺儿。
到这里倒是可以痛快地享受这些了。
和他一起在屋檐避雨的是个头发花白的爷爷,看着很精神。那老爷爷胸前有个小的背篓,里面装着所剩无几的鲜花。
陈臻觉得那味道很好闻,就没忍住喝着牛奶问了句,“您是卖花的吗?”
那爷爷转头过来看他。或许是没见过相貌和气质都十分特别,中文发音还尤其标准的外国友人,于是多看了他几眼,然后说,“对,卖花,栀子花,五块一把,要不要嘛,没好多咯。”
口音太重了,陈臻愣是一句都听不懂。
但他想要,就试探问了句,“多少钱?”
那爷爷也想着照顾外国友人,怕人家听不懂,展开手指朝他比划着说,“五块,五块一把。”
陈臻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从钱包里找了张一百面值的钱递过去。那边找钱的动作慢吞吞,良久才递回零的95块,和一束湿润的花束。
他接过来闻了闻,觉得自己喜欢这个香味,像夏天。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花。白色的花朵,花蕊是黄色,简单质朴,味道很好闻。
陈臻看了看面前的雨。
其实雨也不大,但走到雨里还是会半湿。淋雨回去也无所谓,但他无所事事,好像也没有什么淋雨回家的理由。
小卖部旁边是一个书店。陈臻心想等雨停也很无聊,就走了进去,干脆打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