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感谢这个金丹期的书迷了。
对方打赏了那么多书币……
就算他把《一剑封天》写完结,也用不着那么多书币买。
平时也有其他的书迷打赏过,可却从来没有这么多啊!
今天打赏的事儿,连言公子都和少主都惊动了,玄麝来这里的时候,言妖还特意为这事过来叮嘱过他的。
玄麝头顶的触须纠缠在一起,又分开,这么反复几次,他终于涨红着脸,鼓起勇气站起来,走到秋玉面前,坐在了他的腿上。
除了能写小说,玄麝觉得自己身上的长处,也就只有长相了。
“你干什么!”秋玉惊得猛地站起来,玄麝一下子噗通坐在了地上。
第69章前辈,你不喜欢我吗?
漂亮的蝶妖坐在厚厚的地毯上,抬起头来,目光无辜地看着秋玉。
“前辈,你不喜欢我吗?”
秋玉长这么大,一向都恪守礼仪,正因为出身于世家,家风严谨,所以他丝毫没有染上纨绔习性,连女修的手都没有摸过,更别说是男人了,哪里见过这种阵仗?
“我是喜欢你,但不是那种喜欢!我是因为喜欢你写的小说才喜欢你的。”秋玉一言难尽道,“你能不能自重一点?你别……别破坏你在我心里的形象。”
“有什么区别吗?”玄麝眨眨眼睛,小说就是他写的啊。
而且“自重”?他们妖族不知道这两个字怎么写!
妖族的天性,就是想做什么做什么啊!
秋玉恼道:“区别大了!总之你别再跟我离这么近!”
玄麝完全没将他的话放在心上,他又问:“前辈,你嫌我长得不好看?”
“不、不是,我没有……”这下子,秋玉开始支支吾吾了,他看一眼玄麝,又把头别了过去。
玄麝立刻高兴了,他从地上站起来,三两步过去,两手搂住秋玉的脖子,整个妖都挂在对方身上。
“那从现在开始,我就你的了!”玄麝开心地说,接着又补了一句,“你的修为这么高,对我又那么大方,长得也看好,我觉得被你包养一点儿也不委屈!”
秋玉:“……”
这只蝶妖温热柔软的身体紧贴在他的怀里,鼻端萦绕着蝶妖身上淡淡的香气,秋玉整个人都僵住了,两只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摆。
妖族都太、太奔放了!
这热情他承受不了!
秋玉觉得自己应该推开怀里的蝶妖,可是这会儿他不知道是哪根筋抽了,竟然就这么一动不动的,任由这只男妖精抱着自己。
秋玉感觉到很热,额头都要出汗了。
他一个金丹期,修为比玄麝高了整整一个大境界,早就已经不受四季温度变化所影响。
然而现在,居然生生被一个筑基期的小妖精,逼到要出汗的地步了。
好在这种暧昧的气氛没有持续很久,玄麝就放开了秋玉。
秋玉刚要松口气,结果下一秒,玄麝就牵住了他的手。
玄麝兴奋地说:“走啦!带你去见我的朋友!”
然后秋玉就这么愣愣地被男蝴蝶精拉着出了门。
灵兔城现在完完全全就是一座不夜城。
夜晚的灵兔城,比白天更美丽。
用灵能驱动的各色灯光照亮了整座城市。
这样的景色,是玄天大陆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的。
它已经渐渐在变化成为凌希前世最繁华的大都市的模样。
在玄麝的介绍下,秋玉认识了他的朋友,一只兔子精和一只金丝雀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