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8_乐园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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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1 / 1)

伦斯还想继续说些什么,管家菲利普从外面走进来,他凑到伦斯耳边说了句什么,周宝莲看到伦斯脸上露出难得一见的厌恶表情。他挥手,对菲利普说道,“好的,让他进来吧。”

周宝莲好奇问他,“谁要来?”

伦斯没有回答她,他从座位上站起来,望向门口,周宝莲也转过头去看,进来的是那个让人讨厌的警探,陆约翰。

周宝莲按着太阳穴,怪不得伦斯刚才会露出那样的表情,这个警探确实太让人讨厌。三番两次找上门,总是纠缠那些奇奇怪怪的问题。伦斯也是奇怪,虽然对陆约翰并无好感,甚至从言语中还流露出厌恶,却没找人干涉陆约翰的行动。

陆约翰见到他们,没有说任何客套的话,开门见山便讲道:“周晋棠被捕了,并且承认了杀人分尸。”

周宝莲托腮看着他,他的脸上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用庄重,严肃的语调继续宣布,“我们将以故意杀人罪控告他。”

伦斯转了转手上的戒指,走回到餐桌边,将酒杯中的酒一饮而尽。他不说话,眼神望向窗外那片玫瑰花丛,被黑夜染成了暗红色的玫瑰在月夜中绽放着。

2

托马斯是伦斯集团的常年法律顾问,与伦斯私交甚密。那天是他与妻子的结婚纪念日,他们的红酒还没喝完,乐事还没说尽,伦斯的电话将他们打断。

道伦街34号凶杀案发生的半月后,伦斯就来找过他,他当时便向托马斯咨询了有关杀人案件的详细。托马斯那时也听到不少传言,都说伦斯的继子周晋棠是道伦街案件的重要嫌疑人。托马斯和妻子与周晋棠见过多次,对他印象都挺不错,托马斯的妻子安妮在听到周晋棠被警方逮捕的消息时,吃惊地不能自已。

“那孩子不是会杀人分尸的恶棍。”安妮再没心思饮酒,她略微局促地动着手指,用期盼地眼神望着托马斯。

“不,安妮,许多杀人犯都有最纯洁的眼神和最无辜的表象,”托马斯站在电话边,双手背在身后,继续说道,“更何况,他的身边还有一个名副其实的恶棍。”

安妮露出痛苦地表情,她问托马斯,“你是要为那孩子做辩护吗?”

托马斯长长叹出一口气,他伸出手按在电话上,安慰安妮道:“亲爱的,没事的,我只是做我该做的。”

安妮摇头,咬着嘴唇,她不由想起最后一次见到周晋棠时的情景。那天伦斯家正在举办盛大的舞会,庆祝周宝莲的生日,安妮并不喜欢人太多的地方,她走到外面去透气时,看到周晋棠就站在玫瑰丛里,一动不动地望着屋子里,他有些单薄,眼神也恍惚,对里面的热闹毫不在意。

他看到她,同她微笑致意。

安妮问他,“你在干什么?”

周晋棠弯腰折了朵玫瑰,送到她面前,“为了等你。”

他有让人脸红心跳的本领,安妮难以移开视线,微微流动的风将她的醉意渲染开,她变得比往常更大胆,她接过了周晋棠送来的玫瑰,笑着插到了发间。这时,她注意到他的手指正因为玫瑰的花刺而流血,她问他是否会痛,得到的回答却是,“不,我并没有感觉。”

那天夜里,托马斯一直都在客厅里与人通话,直到天将破晓,他才拖着疲惫的身体上床。

安妮的睡眠很浅,听到动静便睁开眼,用略微沙哑的声音问托马斯道:“怎么样?”

“什么?”托马斯亲吻她的头发,“睡吧,安妮。”

安妮摸着托马斯的脸,柔声唤他的名字,像是在发出隐隐地诉求。

托马斯无奈地笑了笑,告诉她,“他承认杀人,并声称与任何人都无关。”

安妮皱起眉,“不是还有个派恩的人和他一起吗?”

托马斯按着太阳穴,试图舒缓疲劳似地,“是的,他说他只是邀请那个家伙和他一起去南边度假。”

3

在对周晋棠的初次审讯中,安德鲁表现出了少有的耐性,这让陆约翰对他刮目相看。但是,审讯进行得并不尽如人意,或者说是因为周晋棠的认罪态度太过良好,反而丧失了剖开真相的快感。

安德鲁玩着手中的笔,陆约翰则双手抱在胸前,冲着周晋棠努努下巴,说道:“这么说,你是因为和他们曾轮/奸你的妹妹周宝莲,才报复性地,用极为残忍的手段杀害了他们四个。”

周晋棠把被铐住的双手摆到桌上,点了点头,他的脸色在惨白的灯光下更显憔悴,眼睛也泛着疲惫地红,他看上去很虚弱,似乎下一口气就要接不上来,但是他的神情却坚定,一如他认罪时那般,像是在告诉他们,“我就是杀人凶手。”

不,陆约翰无法相信眼前这个男人会是有能力砍死四名青年男子并将他们分尸的狠角色。一定有帮手,没错,一定是在段明辉的帮助下完成的。

“你是怎么认识段明辉的。”安德鲁再次向周晋棠提问。

周晋棠露出有些无奈地笑,“警探,我已经回答过您这个问题许多次了。他是我妹妹的男朋友,我们一起出去玩过。我再向您重申一遍,是我杀了人之后找到他,问他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去南边旅行。他并不知道我杀了人,他也没有协助杀人,他毫不知情。”

陆约翰站起来,椅子与地板之间发出的噪音在沉闷压抑的审讯室里显得尤为刺耳。他在房间里一边来回踱步,一边说道:“当天晚上,你先到达道伦街34号702,之后与死者发生口角,失手杀人,接着段明辉也赶到,帮助你一起分尸。”

周晋棠发出干哑的笑声,他的肩膀颤抖着,对陆约翰说道:“警探,您有证据吗?我告诉你,是我把他叫去,那时候我已经把一切都解决了。”

陆约翰被他戳到软肋,他站停了,侧过脸盯着周晋棠。他们在702里找到了周晋棠的手表,烟头上所检测出的DNA也与他的DNA相符,并且他自己也亲口承认了杀人的罪行,他更将犯罪经过详细描述,比任何报刊杂志上所刊登的都要详细,甚至将警方现在已掌握的证据全都串联到了一起。

他是这么说的:“我用烟灰缸砸晕了詹姆斯,这时候杰克从厕所里出来,他以为詹姆斯大麻抽多了,他走过来查看的时候,我用烟灰缸砸在他脖子上,颈椎那里。我知道他们只是晕过去,还没有死,我去厨房里想找刀具,没找到,就只好用烟灰缸继续砸他们的脑袋,不知道,我也不知道砸了多少下,他们流了很多血,把我衣服都染红了。

詹姆斯的后脑勺被他砸烂,很恶心,我想我得处理他们的尸体,我想起詹姆斯说过他有把斧头,就放在储藏室里。我找到了斧头,那时候,梅林和他的哥哥来了。这两个坏东西,我知道,是梅林按住我妹妹的。我去给他们开门,用斧头劈死了他们,是的,他们有反抗,但是,你知道,我当时脑门充血,好像大力神附体,什么都做得出,什么都做得到。

我杀死了他们四个。我先把詹姆斯拖到了厕所,我实在找不到什么好的地方可以分尸的,我把他放在里面用斧头砍,像在杀鱼。我觉得我的衣服实在太脏,就脱了衣服裤子,站到浴缸里去冲了个澡,是的,我踩着像死鱼一样的詹姆斯。我不太会用斧头,把他砍得不是很好看。对了,你们在现场应该能找到我的衣服,一件定制的白衬衣和一条天蓝色牛仔裤。

分尸的时候费了我很大的力气,还好隔壁的马修先生正在住院,要不然这么大动静一定把他弄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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