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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2 / 2)

乔雅莹的那个样子我一直记得清清楚楚,一身职场女性的干练打扮,脸上不可避免地多了些岁月痕迹。女人大概都很不喜欢变老吧,她也不能免俗。所以她总是在大笑的时候按住自己的眼角翻白眼,自欺欺人地以为这样就能不长皱纹。可是翻白眼貌似挤压了她额头的皮肤,搞不好会加深抬头纹。

这样不那么美丽的她却让我初次感受到了她的魅力,甚至有些难以置信,因为我记忆中的乔雅莹是个单薄的纸片人,白白的一片,没什么活泼的色彩。

高中时代她是个白天鹅一样的漂亮女孩,也仅仅如此,除了漂亮我再也想不出其他形容词。后来我也依然想不出词汇来定义她,却是因为“丰富”而非“单薄”,仿佛给她打标签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情。因此我和她在认识了将近十年后成为了朋友。

当然也有可能她十六七岁时就已经是个“丰富”的人了,而我却因“情敌”这层关系瞎了眼。

我们坐在酒吧里,喝了点酒,她没醉,脸有点红。我没头没脑地跟她说了句对不起,她撩了一把她的大波浪卷发,好笑地问我:“对不起什么?”她反应了一会才明白过来,恍然大悟地“啊”了一声,笑着拍了几下手,“因为骑士?”

我喝了口酒表示默认。

她摇了摇头,颇有种人到中年回忆年少往事的沧桑感:“都什么年代的事了,谁还需要你的对不起。”

她撑着脑袋看我:“但是我的初恋也够惨的啊,我当时完全没想过你们是那种关系。那天我跟骑士不是差点接吻了嘛,如果不是因为你突然出现的话。”说到这她还佯装气愤地瞪了我一眼,她有些兴奋,在高脚凳上扭了扭,换了个舒服的坐姿,“我之后就一直等着他来跟我表白呢,少女心跳啊跳地,满心粉红泡泡。结果呢,他晾了我几天却跑来跟我说——”她模仿起骑士的腔调来,“对不起,我对你没有那方面的意思,那天是我没想清楚,伤害到你了的话我道歉。”

乔雅莹两手一摊,做出个难以置信的表情:“我当时脑袋里就是——卧槽?你他妈逗我呢?”

我俩一起笑了起来,她拍了拍吧台,继续道:“我就想这什么人啊?根本就是个人渣啊,玩弄我的感情!我那会儿真是恨不得扇他两巴掌,虽然没好意思下手……”她端起酒杯,皱着眉想了想,“我记得我得有一个学期没跟他说话吧,后来分文理我又去了文科班,就更没机会交流了。”她挑了挑眉,“便宜你了哦。”

我冲她笑了笑,她又要了一杯酒:“多亏了你们,这事儿我可以当个趣事乐一辈子了。”她仰头喝了口酒,瞥了我一眼:“但是你也别太把自己当回事啊,这事在我的感情史里也就占了这么一丢丢吧,”她抬手在自己的指尖掐了一下,“现在还扯出来跟我说对不起,搞得我好像还对他恋恋不忘似的。跟你讲啊,除了你没人把他当宝贝的。”她警告似的说,“而且我现在可不是单身,我和我家那位感情好着呢,让他听了还以为我精神出轨呢!”

话说回来,总之高中时候我和骑士的恋爱异常顺利,仿佛被扔进了一个真空的理想环境里,没有任何阻力。

我甚至因为我们是同性而窃喜,还有兄弟关系的加成,我可以肆无忌惮地对他做些亲密的动作,虽然他总会想尽办法躲避,但我可是不懂放弃的,总能叫我占到些便宜。因为被人看到了也无所谓,只会被当作是玩笑而已,不知道比异性情侣要方便多少倍!

并且我和他明明是在大庭广众下谈恋爱,明明每个人都看着我们,却没有一个人能看懂我们、进入到我们的世界。仿佛我和他是世界上唯二与众不同的两个人,那就是注定要在一起的。

这样“被观摩的遗世独立感”能使我体会到一种隐秘的刺激,实在叫人上瘾。

有次体育课玩躲避球时,我和他都是躲的阵营。扔球的人站了一圈将我们围在中间。里面的人跑来跑去,都忙着躲球。我一时兴起,假装为了躲避向他的方向冲去,把着他的肩膀将他挡在了我的身前。我把脑袋凑到他的颈窝,大着胆子去亲他。他应该察觉到了我的气息,快速闪了开。躲过我的亲吻后,他皱着眉瞥了我一眼,充满警告的意味。紧接着我就被球砸到了,假装可惜地叹了口气,往场外跑去。虽然没能亲到他,我却感到肾上腺素激增,兴奋极了,兴奋到面红耳赤、呼吸不畅、头皮发麻的地步。

快乐是快乐,却也有让我不爽的地方,就是他非要住校这一点。我以为他要住校只是因为我们之前关系到了冰点时的权宜之计,因此现在就完全没有必要了。可他却无论如何也不答应我回家住的要求,理由是上下学的路程太浪费时间。任谁听都知道这是个借口,我只当他是不喜欢我太黏他。

和他在一起之后我确实有点不懂节制,无时无刻不在想他,一秒都不乐意和他分开的。与他相处时也总是动手动脚,仿佛他身上有什么特殊东西勾了我的魂,我甚至有长到他身上的趋向。

我认为人的一生必须要得到一定量的关爱,可以超额溢出,却不能缺斤短两。因为如果缺少了,一生都会到处索求,沦落为捡破烂的邋遢样子。我的容器几乎是空的,父母欠我的,我都想要从骑士这里找补回来。

他不乐意回家住,我就打算也搬到学校住了,可要住宿也只能等到下学期,因为还有不到半个月就要放假了。

因此这个学期的最后几周,我抓心挠肺地盼着寒假的到来。放假了他就必须要回家了,每天只有我和他,每每想到这里我就忍不住要笑。因此吴家坤说我看起来越来越呆了,总是无缘无故地傻笑。

第27章27

这年的农历年比较早,寒假第二周就迎来了除夕。把除夕定义为我一年中最喜欢的日子也不过分,因为这一天是我的家庭最像个家庭的时候。

每年的除夕我爸妈会各自开车,我和骑士坐我爸的车,大概在下午三四点钟到达我姥爷家。我妈是本地人,回去过年也就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从北四环开到南四环而已。然后我们会在楼下聚成一个四人团体,由我爸作为代表去敲门。

我没有回我爸的老家过过春节,他是南方人,出来读大学后好像就没怎么回去过了。我觉得他并不喜欢自己长大的小镇,甚至想隐藏这段年少时的痕迹。爷爷奶奶对我来说更是和陌生人一样,他从来没跟我提起过他们。

我很喜欢我的姥姥、姥爷,上小学前我都是跟着他们生活的。他们是老知识分子,退休前是大学教授,都是开明有趣的人。

他们对骑士与对我没有任何差别,我甚至觉得我姥爷更喜欢他一点。他们俩有点忘年交的意味,因为都爱读书,每次见面我姥爷都要拉着他聊个不停的。也总会布置作业似的给他开书单,让他回去好好读读。

至于我嘛,姥爷知道我是个“不学无术”的懒散分子,是不会难为我的。

他俩凑在一起说些让人听不懂的话时,我就到厨房给我姥姥帮忙。

其实也不用我帮什么忙,我的主要工作是捧着果盘站在一边说俏皮话。她特别给我面子,不论我讲什么她都能接,非常捧场。我姥姥以前是教美术的,欣赏、追求美是她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年轻时候是美丽少女,老了也是个喜欢打扮的老太太。因此我什么都不做就能讨她喜欢,我的长相帮了大忙。

年夜饭的气氛还算不错,虽然基本都是我在说话,姥姥姥爷在笑。我爸妈就像两个不自在的客人,除非姥爷问话,他们是不会说话的。即使这样我也很兴奋,因为看到这样一家人坐在一起的场景就足够快乐了。

春晚我一向是看不下去的,今年也不例外。不到十点钟我就忍不住对骑士挤眉弄眼,拉着他出去放烟花去了。

小区里的主路边已经围了一群人在放鞭炮,不远处有个五六岁的小孩拿着烟花棒在蹦蹦跳跳,小孩的父亲就一边喊着“小心”一边跟着他到处跑。

骑士拎着个袋子,里面是姥爷提前给我买好的烟花。我抽出两根烟花棒,递给骑士一根,他摇了摇头:“你玩吧。”

我让他给我点燃,燃起来我才发现我手上的这个比小孩手里的高级很多,尺寸更大、火花更亮。

我一时玩心上来,凑到小孩身边,蹲下来给他展示。一言不发,单在他眼前晃啊晃地,是烦人精的作为。

小孩瞪大了眼睛看我,一脸向往。我咧嘴一笑:“我这个叫大王烟花,特厉害,你的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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