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不行,这篇写得比刚才的还要糟糕,重写重写。”主编十分愤怒地拿起桌上的一叠稿纸砸在女孩身上,声音之大连办公室外的人都听得一清二楚。
女孩手足无措地看着那叠稿纸顺着自己的臂弯掉在了地上,明明很用力去抓住,却只抓紧了几张,其它的就这么像纷飞的落叶一般,撒了出去。
主编又嫌恶地瞪了她两眼,“还不捡起来?”
女孩一个激灵,发呆只是瞬间,在她脑子还没有完全从空白状态调整过来之前,她整个人已经猛地蹲下身去,慌忙拾起了一张张稿纸,准备放回到桌子上。
主编再一次指着那些稿纸,“看看别人写的东西,好好反省反省,重新写一篇来。”说着又指着电脑荧幕上打开着的文档。女孩只好抱起这叠稿纸,从主编的办公室里走出来。
玻璃门外的格子间,每个人就像是在看一个玩笑一般看着她,即使是最有绅士风度的那位,也都是悄悄地拿手掌擦了擦鼻尖,以掩饰一下不小心勾起的嘴角。
而她,只是默默带着这叠稿纸回到了自己的位置,直到此时,手臂上火辣辣的疼痛才猛地袭来,在刚才被砸的的地方,一小层皮已经轻微卷起,露出了有些发红的肉,刚刚打印好的新稿纸,棱角锋利似刀。
她叫于凡,是一名刚刚毕业不到一年的普通女孩,专科学历,偏偏又没有什么特长。
她当初的实习工作是学校给安排的,是一个很不错的上市公司,福利环境都是一流的,唯一的遗憾是职场斗争环境太典型,明争暗斗,这个词语用在这家公司再合适不过。
尤其是那种坚固的领地意识,一旦有某个新员工加入进来,不管是否具备威胁到他人生存或晋升空间的能力,都会先遭遇一波公司“老人”的排斥,比如没完没了干各种重复性很强,实则毫无意义的工作,比如斟茶倒水,有时连清洁工的活都要包了。
然而在这家公司,工资这种东西,却不是实习员工所能肖想的,每月领着几百块钱的所谓补贴,于凡连自己都养不活,更别说租房子住了,于是,在坚持了三个月零八天之后,于凡离开了这个伟大的一流公司。
她知道自己很任性,可在她平凡的生命里,她也有自己的追求,想当一名作家。尽管如今的她离梦想还很遥远。
之后,于凡回了家乡,在家闲待了三个半月的时间后才终于有幸找到一份关于编辑的工作,在家乡的隔壁城市,不算太远,每个星期可以回一次家。
按照hr的说法,这是一份能学到很多写作技能,而且十分有趣的工作,如果写得好的话,工资将会比试用期的工资翻倍。
可惜的是,这样雀跃的心情在她上班的第一天,就破灭了。
原来,这是一家过气的传媒公司,因为纸质媒介遭到自媒体的强大冲击,这家公司曾经引以为傲的杂志专栏以及报纸,通通面临清货下架的危机。近来一直在研究如何突破和保底。
最后招聘了一个才在自媒体行业做过不到半年的所谓资深者,牵头做起了新项目,而原本的主营项目则成了烂摊子,空有一位杂志主编挂着名衔,而于凡应聘的岗位,就是负责当这位主编的苦力兼出气筒。
“于凡,怎么了?闷闷不乐的?”坐在隔壁的莫晓璇轻轻搭了搭于凡的手臂,关心地问道。
“我没事,只是稿子被退回来了而已,重写就是。”于凡强忍着泪水不让它涌出来,语气平凡得好像很无所谓。
“而已?你这稿子,不是已经被退回来七回了?”莫晓璇又问,同时很夸张地用手比出了一个“八”字,“第八回了?”
于凡点点头,没有说话,她害怕一开口,会暴露自己已经哽咽的声音。
写稿子的过程是难熬的,并不是因为于凡不再热爱写作了,而是要她觉得自己原本有思想有灵魂的字句被替换成八点档的狗血剧情,精心构架起来的框架被拆散分离,变成一堆木碎块,这是她所无法忍耐的事情。
在她看来,现代人的不需要深度,更不需要灵魂,只要足够劲爆,即使整篇文章连一句有营养的话都没有也无所谓。一些人宁可看一篇连话都说不清楚,几乎一句话里能出现三四个语病的曝光某位女明星出轨,亦或者是谁家老王被抓到现行的文章,也没兴趣看一篇能挖掘人心灵深处的真心话语。
于是,于凡开始厌恶写字,她感觉自己有生以来对于文字的热爱和信仰,仿佛是遭到了践踏和□□,它们像美丽的锦缎,掉在了狩猎场里,被野兽们所撕咬,变成碎片,有的飘到了树上,被枝杈勾住,有的在荆棘丛中飞舞,还有的掉进了臭水沟,接受了新一轮的恶臭洗礼。
如今的她,甚至联想到了,或许自己对于文字的热爱,就是一种错误?
匆忙地完成今天的工作量,于凡开始盯着那篇依然不能被通过的稿子发呆,主编张金文和隔壁自媒体项目组的组长相谈甚欢,约好一起去打篮球,路过于凡和莫晓璇身边时,张金文忽然笑着对莫晓璇说:“晓璇,你晚上要是没约的话,和我们一起去玩呀。”
“才不呢,你们两个粗鲁的男人。”莫晓璇一副嗔怒的模样,一边说道:“我男朋友在家等我呢。”说着哼哼两声就背着背包走了。
张金文笑笑没理她,搭着项目组组长的肩膀,两个人就这么走了。于凡刚想去喊他稿子是不是可以明天交,一位还算友好的同事路过她身边微笑着说了句:“于凡,今天要加班吗?”
于凡微笑着说道:“没,这就要走了。”刚说完,于凡就有点后悔了,如果把稿子带回出租屋的话,可能还不如留在公司蹭蹭网,毕竟公司的网速比较快。
同事笑着拍拍她的肩膀,“那我先走了。”随着这位同事的离开,又是一阵热闹的谈话声脚步声,同事们相继离开了格子间,整个办公室骤然冷清下来。
于凡深呼吸一口气,资料是一早备份在u盘里的,电脑在刚才说要回家的时候已经关好了,所以她索性收了东西就回了家。
晚上在微信上和林萱聊着天,就把进公司以来遭遇的事情说了一遍,满以为自己倒了一箩筐的苦水,对方一定会给自己安慰,然而林萱竟然发了一个字“作”。
于凡惊讶地看着这个字,这可是她大学时期最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对于一向孤僻的于凡来说,能够有一两个交谈较深的朋友,已经是难得的了,她一直以为林萱和她是同类人,和她谈,她一定会理解她的。
所以她立马回了一句“为什么?”
林萱劈头盖脸发了一大段话:“于凡,不是我说你,你真的太作了,这个世界不需要你这样伤春悲秋的人。而且,想要有销量原本就需要摸准读者的喜好,照你的说法,每个作者只按自己的喜好去写,那读者凭什么要花时间精力去看?这样销量凭什么上来?”
可是……于凡敲了两个字,就敲不下去了,她找了很多借口来反驳林萱的观点,但是毋庸置疑的,林萱说的没有错。
可是,这位主编有时候的确是无理取闹,而且他每次要求她改文章的时候,都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且不说教导她如何修改了,有时候改完的稿子他连看都没看两眼,就直接驳回。
不过这些话于凡并没有和林萱说,林萱一向是一个理性多过感性的人,和于凡相比,林萱的行为模式更适合在这种朝九晚五的公司里过日子。于凡开始迷茫了,也许她的个性真的是太差了。
于凡忽然在电脑上敲了一行字,“如果能让我改掉这身臭毛病,不再这么作,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然后呵呵笑了两声,敲着回删键把字删除了。
她不知道在她心里产生这种愿望的时候,冥冥中真的有些事情在改变。在一间漆黑的小房间里,一个双眼带着血洞形似破碎布偶的小人微微一笑,“想要改变吗?好呀,那就让你改变吧。”
于凡一边删改着稿子,一边在网上搜罗一些当下比较受读者欢迎的材料,不知何时睡着了,电脑荧幕照在她的侧颜上,她精致的面容在睡梦中似乎才终于有了一点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