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尔了解刚刚两人的紧张,不过没抢人家东西的爱好,即便那是一样关键线索,先找到的玩家占有先机,除非事先说好交换信息,他没兴趣直接抢。
手机手机,为什么专挑玩手机的?照老人们所说,是晨晨在提醒,出于好意,应该是个不错的孩子。
可把年轻人狠狠推上斑马线,和这种设定似乎又是矛盾的。
他当时在对面看的清楚,如果不是司机刹车及时,就差一下,那个年轻人非死即残。
玩笑不是这么个开法吧,走路玩手机是不太好,可绝对没到该死的地步。
想着,池尔忽然意识到,为什么他自己不实验一下呢?如果确实和晨晨有关,有人表现出格外痴迷手机的话,他或许能有所行动。
他包里就有手机,只是无法正常使用,做个样子还是可以的。
当即取出,摸了摸板砖块,装作解锁后回忆了一下朋友玩手机游戏的样子,开始表演。
哒哒哒,咚咚咚……
两手并拢平抓手机,疯狂点击屏幕,脑袋低垂,看似全副身心放在游戏,实则在默默等待、感应。
以前没玩过手游不知道,玩过一段时间池尔发现玩手机很不轻松,手指都有些酸,不比他写作舒服多少。
手表表盘显示他已经演了五分钟戏,什么都没发生。
难道是不够生动,池尔回想先前被抽脸那位的样子,索性从椅子上起身,伸手抓乱头发,用力踢一脚树根,原地转圈,做出很烦躁的模样。
如果再不行,就证明这法子无效。
一直到他觉得手指头处于断裂边缘,头发抓掉大把,那只看不见的手并没有来扇他,反而把自己累得够呛。
行吧,看来是他自己想多了。
这么一顿操作,耗去近半小时,满打满算,他能利用的时间不超过130分钟了。
认真思考片刻,池尔决定继续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从街道的已有物体上寻找线索。
就在他起身准备绕过长椅往后走的瞬间,耳畔猛然响起某种声音,滋啦,飞快而尖锐。
还没闹明白声音是什么,后背被什么猛力一推,毫无准备之下,直接向前扑了出去。
力道很大,惯性使得他根本来不及做什么反应,只有电光火石间的本能行为。
前面有一个石头墩子,撞到脑袋的话他就残了。
没办法了,保住脑袋第一。
池尔动作算快,可墩子有点高,转瞬间已到跟前。。
要死了。
时间从不停留,可池尔并未感觉到预想中的剧烈疼痛,被双手抱住的脑袋也没什么晕乎感,再摸脸,五官好好的,鼻子还是那么挺直,没有流血没有骨裂。
“你还不站起来,我拎不动你。”
池尔从怔愕中回神,才发现自己的肩膀被人抓在手里,从凸起的手骨青筋看得出来,使了很大力气。
抓他的是个男的,见他还发愣,立马怒了:“你倒是快点啊,这么重,我真的支撑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