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4_嫉妒的尾巴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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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1 / 2)

脸上的雨滴变得滚烫,我忽然转头看他,他带着和伞色相同的口罩,遮住半个脸庞,可我认得他,那双眼睛,太漂亮了。

三次,我在心里说,见过三次了。

“当一个人的机智,才情,诡计,运气,所有的附加财产全部都败走以后,只有忍耐,才会给自己带来奇迹。”

发丝上的雨水抖在睫毛上,我眨着左眼笑问他:“你是艺术家吗?”“差不多吧。”

“你,知道有种树叫金叶榆吗?”“家里有。”

他似有事要忙,不愿再与我寒暄,只是拉起我已经冰冷的手,附在他刚刚抓过的伞柄上,上面还残留着热量,雪天里的暖炉、爱人怀里的温度,大概也是这样。

他在风雨中大步离去,我打起伞檐看他,他走的那样正直,好像永远都没有走进过岔道,我始终记得他最后说过的那句话。

他说,“你要记得,恨别人和爱自己,你都得活着来。”

掌心温度传到了心脏,我奇怪地假设,如果那天的手掌,是杜庭微的就好了。

第21章安眠

金叶榆回来了,我仿佛陷入一片沼泽,东边是金叶榆,西边是杜庭微,我不知道游向谁,他们一个予我情爱,一个予我阳光,我若不够谨慎些,另一边的那个就会失望离去,然后再也不肯回来。

两边我都舍不得,我变成一个渣男,想把玫瑰插进瓶里,月光揽进窗里。

可我其实也不想要发展成相互耽误的局面,我并不想把杜庭微变成我的情人,我就想要他干净明亮地站在我心里的一角,不被纤尘所染,不被世俗所累。

而金叶榆才是我的执念,他招惹到我了,在我对这个世界几近绝望的时候。

所以我得把他捏住,因为我怕我把他放走了,我就会忘记那天想要好好活下去的愿望,那种从心底奔腾而来的炙热和疯狂。

所以不管他喜不喜欢,他乐不乐意,我第四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就确定了,我一定要得到他的,我一定要抓住点能抓住的东西。

苦痛也好,烦闷也罢,他给的我都可以拿着过,我们可以争吵,我们可以打闹,但我们不能分离,无论如何也不可以分离。

他救了一个疯子,他就得为自己随意的善良负责,而我也喜欢他,我大概喜欢他,因为就算我生气,我失落,我心慌,我难过,每当想起那天的大雨,想起那把黑伞,想起那片温热,我就会心悸。

很可笑,居然会为了一个动作,一句话语,私定了自己的终身。

好像条条件件摆出来,这难走的路会变得清晰可见,可我依旧害怕选择。

永远留着的夜灯,永远新鲜的早餐,永远细微的关怀,永远及时的出现。

这两条路,一条快要黎明,一条布满曙光。

我因为这样犹豫的来回而不停伤动脑筋,用脑过度,以至于回家后的几天基本都在昏迷。

白天杜庭微在外边忙,他的工作室向来交给于姐打理,我不知道他在忙什么,金叶榆就会来守守我,可他不说话,就坐在一边的凳子上码文,键盘啪啪作响,我脑子里愈发混乱无章,所以我不想看他。

晚上杜庭微会回来,为我用热毛巾擦完脸和胳膊,然后盖好被子,去客厅睡,我伤到了腿脚,上不了上铺,所以在他床上待着,而他怕上梯架会吵到我,就在客厅沙发上睡。

我是个懦夫,我出门上厕所,看着他的被子掉到地上,却因为多看了一眼金叶榆的门而止住了自己为他捡起的脚步。

不知道杜庭微的感情前,我可以为所欲为,我可以向他撒娇同他打闹,我可以无所谓的将喜欢和爱挂在嘴上,我可以像家人一样给他关怀为他慌张,可现在不行。

我现在这样做了,我不是在贬低自己,我是在侮辱他们。

我看着地面上被月光铺上的被角,想通了,我不该把杜庭微绑着,他本该是翱翔雄鹰,怎么可以为了一小滩搅浑的湖水而放弃整片蓝天。

不对的,这样不对,我舍不得东西很多,可我没资格把他们全部留下,越是爱我的,越不该被这份爱束缚。

他们是来解救我的,不是来我这里受苦的。

我得分清始末,我也得分清善恶。

我回到自己的卧室,在那片透彻的月光里安心睡觉,我闭着眼睛多日,却没有一刻安眠,如今心境好像亮了许多。

我把属于他的被子拉过头顶,将属于他的枕头压进脸颊,我在汲取,这世界不允许我贪心,总得允许我留恋。

也许明天,杜庭微就会拉着自己的皮箱离开,像我第一次见他那样,好像这一年多他从来没出现过,他还在穿着机车服穿梭在全国,在哪个县城的飘花雨季里,看到值得自己喜欢的男孩或姑娘,在月下定下一生,情投意合。

我也不曾受过他的照拂,他也从没有将我挂在心上。

我觉得这样很好,客厅墙上的钟滴答滴答响,一格一格毫不跳过的走着,我在入梦前把枕巾给濡湿了。

“云母屏风烛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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