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要来
“娘娘,小的有要事启奏!”
“说”
“最近小的见叶贵人和富察贵人……”
“孙煜,说人话”
“嘿嘿嘿,我们院排了一个歌剧。”
宋哲合上书,盯着孙煜看了一眼,点了点头,“你演什么?”
宋哲的手捏着孙煜的下巴,左看看右瞧瞧,来了一句,“你演太监?够像的了”
孙煜拍开宋哲的手,没好气地说:“那我还不如演个死尸,男人的宝贝不能丢!”
“嗯,我会去看的,你演的诈尸”
“不是!”孙煜给宋哲揉腿、敲腿,水仙花再次上市。
“我是给他们配乐的!嘿嘿嘿,就谢幕才会上台的那种。”
“哲哥~去嘛,去嘛好不好?你一定要来,我等你!”
“琵琶?”
“嗯”
宋哲望着孙煜热切的眼神,差点儿没给刺瞎,“好好好”
“嘿嘿嘿,哲哥对我最好了~”
“手下别停,继续”
小朋友,你是否感觉哪里不对劲?怎么宋丝雀像宋金主?
好吧,自从上次被投喂牛肉之后,孙煜就隔三差五地被投各种吃的。
俗话说得好,拿人手软,吃人嘴短。
他认了,他认了。宋哲永远都是爷,他孙煜就一弟弟。
上次孙煜无意间告诉孙妈妈宋哲和他住一起,乐得孙妈妈手抖之间,就给孙煜的生活费多加了个0.
妈!扪心自问,宋哲才是您亲生的吧,我充话费送的?
然后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可告人的PY交易,现在的情况是:宋哲,管钱。
宋爱妃一跃成了宋娘娘。孙煜的地位,嗯,他没有地位。
房子是妈的,钱是宋哲的,他是捡来的。
当然了,宋哲也没用过孙煜的钱,原封不动地就放在那里。
孙妈妈和他串通一气的结果就是:孙煜,宋哲管着。
“哲哥~要不要提前听一听?不对,我提前练一练。”
孙煜没等宋哲点头,就屁颠屁颠地抱了个琵琶,坐在宋哲对面的椅子上,翘着二郎腿。
调好弦,啊啊啊,好紧张,怎么回事!
“小城故事多,欢迎到小城来~”
不是,串场了!
不得不说,孙煜琵琶弹得行,唱得也行。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提前防止家道中落。一曲《秦淮》送给大家。”
要说弹琵琶的女人妩媚动人间含着嚣张的气势,不可接近。
那弹琵琶的男人,可真是绝了。
《秦淮》一曲,讲的便是南朝风艳的旧事,最后归于尘埃。在孙煜的手中也是发挥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