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登城主猛然从座位上站起来,因为他的动作太快,他身上的铠甲还发出了“铛铛铛”的声音。
有个佣兵都没来得及等城主府里的人同意,就直接踹开了大门,没有人来得及责怪他,所有人都仔细盯着他看。
佣兵的衣服上布满血污,他的神色可怖,双眼惶惶,看着在座的这些平常他只能仰望的大人物,大声道:“城主,有人杀上来了!”
奥登城主都快认不出他自己的声音,“谁?来了多少人?”
那个佣兵似乎也觉得不可置信,他说道:“没有人,不,就一个人。就一个人,一柄剑,我们没有人能拦住他。”
要知道,在城主府外面的,不止是普通的佣兵,还有强大的九级剑士啊。
奥登城主喃喃道:“我已经看到了。”
那个刚才还在说话的佣兵缓缓地仰面倒下,他的背后出现了个黑衣老人,他神色平静,面容普通,看起来就是个热爱养花钓鱼的老人。
奥登城主却在想,马克斯韦尔临死前看到的是不是这幅场景?
那个老人看到站在主位上的奥登城主,问他:“你是混乱之领主山城的城主?”
奥登城主还来不及说话,刚才围绕在他身边的所有人,那些气势汹汹、唾沫乱溅的人都用手指着奥登城主,争先恐后地说:“是他,他就是主山城城主。”
奥登城主那瞬间只想老人把他们所有人都杀死,他想说,就算他死了,他们中的其他人也可能成为新的城主。可惜他来不及说了。
老人没有拿他的剑对准奥登城主,因为奥登城主的铠甲材质太好了,会伤了老人普通的剑的。老人把长剑收回剑鞘,他的长剑直接带着剑打向奥登城主。老人的剑只是轻轻碰了奥等城主下,就飘然离开了主山城的城主府。
等老人离开,奥登城主还傻愣愣地站在那里,城主府里的其他人都担心奥登城主翻旧账,半天没有人说话。
直到奥登城主边上的佣兵感觉出不对,轻轻地碰了碰奥登城主的铠甲。
奥登城主才倒到地上。
等其他人把奥登城主从铠甲里剥出来,有医者上来检查,他们才发现奥登城主虽然表面上毫无伤口,实际内脏都已经被震碎了,自然没有了生机。
这时,城主府里的所有人都宁愿奥登城主还活着了。
那是怎样鬼斧神工的手段,他们所有人连斗气都没有察觉到,一个全副武装的九级剑士就被杀死了。
与此同时,城主府的主座成了个人人惧怕的位置。
……
艾斯他们自然不知道混乱之领主山城里是怎么像踢皮球似的,把城主的位置踢来踢去。他们看到的只是个流着眼泪鼻涕的城主亲手打开主山城的城门,他们主动递上了所有的武器,让艾欧佣兵团的佣兵接管了这座罪恶的城市。
混乱之领是这片大陆最没有秩序的地方。
这里是小偷、骗子、强盗的天堂,杀人犯会得到他们的敬仰,循规蹈矩者会得到他们的鄙夷。他们接纳所有被两大帝国判处刑罚的人,他们最不屑向往光明的人。
所有今天打杀别人的人,明天都可能被其他人凌虐。大多幼童不会有成长起来的机会,强大如无名剑圣,都不能在这片土地上善终。所有人视此为理所当然,因为弱小,所以痛苦。任何人都可杀,哪怕是父母妻儿,这是个比魔兽森林都要冷血的地方。
当艾斯、阿尔特走在主山城的街道上,这个城市里所有的罪恶者都跪伏在地上,艾斯却觉得他的心里毫无波动。
来到这个世界10年,他终究有了颗冷厉的心。
当艾斯、阿尔特走到街道的尽头,主山城城主府的门口时,比尔、无名剑圣已经在等他了,看到艾斯,他们躬身行礼。
阿尔特从背上取出记载缪斯公主赐予艾斯这片土地文字和刻章的羊皮卷,还有刚才主山城城门口城主献上的城主印章。阿尔特单膝跪到地上,把这两样东西举过头顶,举到艾斯面前,“恭喜少爷成为混乱之领主人。”
第173章左手笑右手哭
“这么说,你已经在混乱之领占山为王了。”诺欧把他的箭矢从只雪白的大麋鹿的脖子上取下来,诺欧的速度太快,他的随从都跟不上他,这些事情只能他亲力亲为了。不过诺欧也不在意。
占星玩偶的小脑袋从诺欧的衣领里探出来,艾斯微眯着眼睛,道:“算是吧。”
诺欧对艾斯敷衍的态度感到不满,“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有什么算是吧。你也喝酒了吗?”
诺欧这会儿正在参加里希特家族举办的围猎,老里希特伯爵是个酒鬼,每天喝得满脸通红,醉醺醺的。诺欧已经有几年没有见过这位老人了,没有想到曾经风度翩翩的里希特家族的族长会变成这个样子。诺欧被老里希特伯爵拉着说了半天似是而非的话,这个时候,看着这么含糊说话的人分外不爽。
当然其他人只觉得诺欧·格林公爵看起来更傲慢更疏离了。
艾斯当然知道诺欧的想法,他也不像其他人那样怕他,他笑嘻嘻地说:“还差个三色堇帝国的授权,我的手续就齐全了。”
诺欧也被艾斯说笑了,他道:“你真的是异想天开。”
西本王子整天想着扩张三色堇帝国的领土,又哪里会把混乱之领赐予艾斯。就是路德维希四世陛下,诺欧现在接触到的东西越来越机密,他也越来越觉得路德维希四世陛下深不可测。有些事情,路德维希四世陛下应该很久前就在部署了。要不是西本王子突破剑圣,非人力可以阻止,现在三色堇帝国帝都的局势可不好说。
“公爵大人!”“公爵大人!”等诺欧的随从从后面赶上诺欧,艾斯、诺欧就不再说话了。要是诺欧跟占星玩偶说话的模样被人看到,路易斯安那行省还不知道会传什么样的风言风语,不是说格林公爵是个恋物癖,就是他精神不正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