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黄沙 第九节_逐源客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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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黄沙 第九节(1 / 2)

第二日一大早,正值太阳初生之际,常无病已经醒来,毕竟还要修行,这种事儿急不来,讲求的是一个持之以恒,所以即便是赶路的这段时日,他也是一日不辍的修行着。就如今日这般,只需要在这特定的时间里,大字横躺在床上,闭上双目,与天地进行着沟通,一股暖意游走全身。

只不过,今儿的暖意明显不够,离了厚厚的被窝,阵阵寒意就好似那最锋利的刀子一般。常无病是没想到沙漠的晚上,会有这么冷,在那四季如春的村庄里,大晚上的可是享受的很。昨晚上实在是冻得受不了,便喊来了客栈伙计,听闻他想要被褥,对方那是满脸堆笑,赶快取来一床,而后伸手说道:“二十月魄钱。”年轻伙计说话声音略小了些,左耳失聪的常无病一下子没听太清楚,微微低头,拿完好的右耳冲着伙计凑近,眼睛斜瞥着他,面露疑惑,说道:“什么?”那伙计瞬间瞪大双眼,声音骤然拔高些许,说道:“二十五月魄钱。”

常无病抱着被子,冻得双腿打摆子,身子颤抖,脑袋直摇晃,也不知道是给冻成这样的,还是不情愿出这钱,当那伙计一手拉住被子,作势要抢走的时候,他这才伸出一只攥紧的手,对方罢休,笑道:“谢谢这位爷。”双手并拢放在常无病伸出的手下方,只是,迟迟不见银钱落入手中。

那伙计笑容不减,倒还算不失礼仪,可一双手已经开始去掰那攥紧钱币的手了,一只手掐住手脖子,防止常无病往回拉,另一只手开始与一根根手指头较劲,手上动作半点不客气,嘴上倒是依旧客客气气,只不过在使劲儿,所以就好似咬牙切齿般,说道:“谢……谢……爷。”最终只手难敌双掌,部分钱币滚落在地,伙计便开始蹲下来,将一枚枚银晃晃的钱币拾起,好似要让他们与离散多时的亲人团聚一般,迫不及待。嘴里还不停念叨着:“我跟你讲,咱们做的可是良心买卖,您花这钱买被子,那是半点不亏,咱老板也是不爱讲价的主,该是多少就得给多少,这钱散落一地,要是缺它一两个甚至是十来个的,到时候就得小爷您自己找补上,凑足二十五才行,没找着的可就只能算是给土地公捡走了,跟咱们客栈没一点关系啊。”

好在那伙计盘点手中钱币的时候,确实是一颗不少,让常无病稍稍感到安心的些许,而后起身,拱手说道:“是二十五没错了,那就不打扰客观休息了,这位爷,早休息。”

目送那伙计离去,常无病抱着被子,站在原地,有些怅然若失,每一次钱财离开钱袋子,都不晓得与主人打招呼,只留下“花钱如流水”的暗自心惊。对自己刚刚的稍稍安心又是自嘲一笑,他可以说你给的钱财数目没错,自然也能一口咬定就是缺了好几颗,只不过是吃人不吐骨头之辈,懂得了稍稍收敛而已,既不是恩惠,也不是仁慈。对于前路,自是多了几分迷惘。

袭来的寒意,总是会打断与天地的共鸣,磕磕绊绊的修行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冷的受不了的,结果还是钻进了被窝。修行说难其实好像也不算太难,既不需要有什么奇怪的姿势,也不需要结阵之类的,既可以大字横躺,也可以叉腰而坐,只要在一个相对舒适的状态下,与天地进行沟通就可以了。

一闲下来,常无病就忍不住想念妹妹,还有村子里的人,不知道现在过得如何了,正处冬季的村子,有没有下雪,地里收成可好?家中妹妹可添了保暖的衣物没?疯子可还习惯独臂的生活?老村医是否又妙手回春救治了许多病人?

就这般想着的时候,突然间又感到一阵燥热,不得已离开了已经变得不太舒适的被窝。打开窗户,原来已经日上三竿了。衣着单薄的常无病,又重新光顾了昨天的那家服装店,一见“大客户”又来了,那伙计可是高兴的很,毕竟在这地儿,冤大头可不好找。只是这一次,常无病只是购得了两件比较厚实的衣物,就没再买其他的东西,让店伙计失望不少。

转而又去了那挂满水袋的摊子,毕竟接下来要走的,可是沙漠,若是身上没有半点水,疑点就太多了,手中的水元珠若是被人知晓了去,到时候究竟归属于谁,那就很难说了,总之自己怕是没命看到它最终归宿了。

来到摊贩前,常无病看着这些大同小异的水袋,里面都装满了水,也不拖沓,取下一只便要结账。

只听得那老板不紧不慢的说道:“年轻人,你可得想清楚了,命比钱重要,而在这大漠之中,水可比命重要。”

常无病抬眼望去,是一名

双鬓有些微白的中年人,留着山羊胡,两眼深邃让人捉摸不透,面上也无多余表情,就好像方才说话的不是他。常无病摇摇头,说道:“就要这一袋就好。”

中年人抬眼一瞥,微微点头,说道:“十月魄钱。”常无病顿感肉疼,但也只能无奈付账。

中年人又摇头,好心劝慰道:“年轻人啊,就别掉钱眼儿里了,有时候就得多听听前辈言语。”

常无病只得点头称是,心中却是腹诽不已,你不也掉钱眼儿里了?

对方好似有些不耐烦了,大手一挥,开始赶人,常无病也就识趣离开了。

————

此时已经是大日悬空,正午时分,即便是冬季,可太阳好像依旧毒辣。那车夫虽然有些不地道,但是在来路上,也提供过一些比较重要的信息,比如这青源镇,乃是想要穿越沙漠之人往往会选择的聚集之地,牛鬼蛇神都会有,但也会有比较保险的小队。若是没有大的把握可以独自生存,最好还是选择结伴而行。

现在的常无病,已经备好了衣物,还有水袋,剩下的,自然是要选择队伍。

出了森林,就没了靠山吃山的便利了,此刻正饥肠辘辘,客栈虽提供饭菜,却也等不及回去了,便一头扎进了一家小饭馆之中。方一进店,便见得墙壁上挂了许多木牌,上边写着可以提供的饭菜,以及酒水等等。看着一馒头都要一星辉币的菜单,常无病倒是觉得没啥,痛痛快快的点了仨馒头,一斤牛肉,又取来一大碗凉水,来到一处较僻静的角落里。

正吃着呢,就见到两道熟悉的身影,勾肩搭背的走了进来,两人有说有笑的。其中一位相貌堂堂,微黑的皮肤显得非常健康,脸上的十字刀疤更加凸显出几分霸气。正是昨日买药的那位青年,而另一位便是那卖药之人。

二人一进店铺,就有眼尖之人认出了他两,立马高声说道:“大伙瞧瞧,就说那刀疤小子是托儿吧,这会儿还勾肩搭背呢。”

给那二人听了去,卖药人面色到时有几分尴尬,那刀疤青年到时浑然无所谓,还冲众人拱拱手,说道:“诸位,幸会幸会,真不是小弟吹,那药,真是神药。”

一语出,惹得众人哄堂大笑。

只有常无病,站起身来,冲其抱拳。刀疤青年见到了,也是抱拳回礼,拉着卖药人就走了过来。三人方一落座,常无病就说道:“昨日之事,多谢兄台提醒。”

刀疤青年摆摆手,表示不用在意。

常无病继而说道:“既然有幸再次遇到兄台,也算是缘分,不如再添点酒菜,一起?”

刀疤青年爽朗一笑:“既如此,那就恭敬不如从命啦。”

喊来店小二,又点了些酒水,还有一碟花生米,以及二斤牛肉。一顿饭加起来得有两月魄钱了,刀疤青年抚掌而笑,卖药人不禁深深看了眼常无病,让他有些一头雾水。

各自拿着一块馒头,边吃边聊了起来,各自报上姓名,原来那刀疤青年唤作何默,那卖药人则是刘一鸣,二人听得他的名字之后,又大呼好名字,何默还说:“我这名儿就不太行,怎么都静不下来的自己,和默字完全无缘,小时候调皮捣蛋,没少挨揍,因此得了一个绰号,你们也可以叫我何捣蛋。”

常无病嚼着馒头,点点头,说道:“挺霸气。”

何默看着常无病说道:“你这是第一次走江湖?”

常无病也是直言不讳,说道:“对啊,生来头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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