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巨熊崛起 第二十一章 罗马士兵兰斯洛_血与火的编年史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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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巨熊崛起 第二十一章 罗马士兵兰斯洛(1 / 1)

黑铁长城,二十三层,士兵寝室。

兰斯洛安静的躺在自己的硬板床上,将双手枕在脑后。

床很硬,房间很冷。他看着黑漆漆的天花板,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自己跟随部队驻扎在黑铁长城已经足有八年了。

而八年过后,他竟然依旧不知道这座神秘的高城,究竟是由什么做成的。

想到这里,他伸出一只手试图摸到那遥远的天花板,这时他又在想,几千年过去了,有没有人曾经真正触碰过这座长城里面,那高达十米左右的顶棚?

答案应该是否定的。除非人能飞起来,否则…不会真的有人为了碰一下天花板,还专门搭一座梯子吧?

但是,话说回来,说不定还真有人尝试过,因为长城上的生活,就是这么令人蛋疼的无聊。他们的任务是防止漠北雪原上的放逐者回到北州,然而漠北雪原上一共才有几个活人...就算是千军万马,也不一定攻的下数百米高的黑铁长城。

更不用说那群食不果腹的流放者。

每天躺在床上的胡思乱想,是兰斯洛在睡觉前一定会做的事情。守卫黑铁长城和坐牢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这里有大把的的时间无事可做。

兰斯洛回想起自己的一生,他感觉自己自从来到黑铁长城之前,一直过的顺风顺水。

二十六年前,他诞生于亚平宁半岛的一个渔夫之家,日子过得虽称不上富裕,倒也还算殷实。

然而,渔民的生活在罗马帝国绝大多数人的眼中,并不光彩。渔民出海一次就是半个多月,这就意味着14-20天吃住全都在渔船上。那一身的鱼腥味洗都洗不掉,每次上岸还要面对澡堂老板无情的白眼。

兰斯洛是个高傲的人,他的父母也对他寄予很多期望,这才会给他起了和上古那位著名骑士相同的名字。然而十八岁那年,在三次分别向三个不同的姑娘表白,均惨遭拒绝后。他因为实在忍受不了渔民的生活,加入了罗马军,成了黄金军团的一员。

不同于低贱的渔民,参军是光宗耀祖的事情,所有贡献出子女参军的家庭不但会受到帝国赠与的锦旗,更是会免除所有赋税。不但如此,参军十年后存活的退伍军人可以自动升级为三等公民,这就意味着可以轻松混上一份公务员的闲职养老。

和其他为了薅帝国羊毛的乡村同伴们不同,兰斯洛是真的梦想成为开国大帝奥古斯都那样的英雄,骑上巨龙征战世界。

在所有的

训练中,兰斯洛都尽心尽力,他用了三年时间完成了军校的所有考核,正式的成为了一名重甲枪骑兵。这支军队是帝国陆军的牌面,是很多从军者梦寐以求的去处。

原因有三:1,重甲枪骑兵是罗马陆军的主力,待遇最好,后勤,福利,军饷都是最高

2,罗马陆军的士官八成以上都出自骑兵部队。因为罗马陆军的绝大多数的战斗都是依靠着重甲骑兵的集团式冲锋赢下的。

3,重甲枪骑兵从军队退役可以直接获得罗马三等公民,而拥有这个等级的公民资格在找工作,购买奴隶地产等等很多方面都有优待。

在所有亲朋好友的祝福中,兰斯洛以重甲枪骑兵的身份开始了军旅生涯。然而..他的军旅生涯并不幸运。当然...这种不幸只是对于他自己来说...

在很多人眼里,他简直幸运的要死。

坐了漫长的八个月楼船,辗转大半个已知世界后,兰斯洛所在的第十三骑兵团终于踏上了东陆大端朝的土地。当他穿上那一身帅气的金甲,兴致勃勃的端起那把长达三米的重型盾枪后,他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杀不到一个人。

原因无他。大端的军队太弱了,用“一触即散”这四个字形容都算是抬举他们了。罗马军那一排排武装到牙齿的钢铁军团还没列好队,东陆诸侯们的骑兵和弓箭手就已经做好姿势准备逃跑了。待到罗马军团发起攻击,东陆诸侯的部队已经快要跑到地平线之外了…

兵不刃血,一路逛着吃着,一遍撵兔子一遍看风景。兰斯洛的部队在漫天飞舞的花瓣中以胜利之师的姿态步入天启城。

但是...因为没有一寸战功,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先锋部队将大把的古玩字画,金银珠宝纳入怀中。而自己部队里的兄弟们只能攥紧拳头,最终无力的接受圣主的安排。

在天启城中,兰斯洛安逸的睡了三个月,将大半年航海的所有的疲倦全都补了回来。三个月间,同营的兄弟所有人体重疯长,以至于三个月后甚至有人因为穿不进去盔甲而被革职。

忽然有一天,他终于得到消息,北洲蛮王瀛台山煌打过来了!自己期待已久的战斗和军功终于不再是幻想!

当瀛台山煌的北路蛮兵出现在天启城下后,兰斯洛感受到的竟然不是恐惧而是兴奋!不同于东路诸侯那些毫无斗志,一碰即散的私军。北洲蛮兵的战斗能力极为恐怖。以往在战场上冲锋起来无往不利的重甲枪骑兵遇到了蛮族的战象军团,简

直如同鸡蛋撞上了石头。身披厚重铁甲的装甲战象扬起两只装有钢铁锯齿的弯角,左右摇摆起来像两枚割草的镰刀,收割着大批枪骑士的生命。

在猛犸军团冲开一道缺口后,紧随其后的暴熊骑士也丝毫不见弱小。这些体重足有三吨,人立超过四米的巨大棕熊不但皮糙肉厚,力量也是超越想象的大。罗马步兵身穿的盔甲在人熊的巨爪面前和纸糊的差不多,根本没有丝毫的抵抗力。

战象和暴熊撕碎防线后,最后入场的是那一群如同钢铁飞蝗一般的驰狼骑。这是一种迅捷但凶残的部队,他们负责的是扩大战果,同时尽可能快速的在最短的时间内对敌方造成最大的伤亡。兰斯洛眼看着一支又一支的帝国军被添进这如同绞肉机般的战场。终于,他感觉到了一丝恐惧,他感觉,也许自己也到了应该为国尽忠的时候。

然而,就在他所在的十三骑兵团马上就要发起冲锋的时候,天空中一道黑影闪过,昆塔家族的龙骑士出动了!

然后…天地间变成了一片火焰地狱。

世人皆知巨龙强大,但从军数年的兰斯洛却十分清楚。龙,绝不是随时想用就能够使用的生物。

他们太强大,也太骄傲。

每一次驭龙出击都是一次巨龙和龙骑士之间的生死较量。每年死在龙口中的龙骑士比比皆是,就算是有过十数次飞行经验的老骑手,也不敢保证下一次自己跨上龙颈之时,巨龙会不会把自己摔下来吃掉。

毕竟人在巨龙面前是毫无反抗之力的。

龙骑出征,寸草不生。所以再一次,当同袍军团被北洲蛮兵搅成碎肉之时,兰斯洛在一边呆呆站立了足有大半天。

又是寸功未得。

再后来,他的部队被委派到了黑铁长城。与其说是委派,实际上和放逐也没什么区别。十三军团中稍微有点背景,有点能力的都以各种借口,或是借调或是退休。有极端的甚至自己砸碎了自己的膝盖也不在这冰冷的城墙中蹲大牢。原本五千人编织的十三骑兵团在八年内锐减到了两千五百人,抽调率接近一半。

渔民出身的兰斯洛没有任何背景,因此他只能在这里苦熬八年。

八年时间,他已经从当年满怀梦想的懵懂少年变成了一只名副其实的老兵油子。他是罗马军团中驻守黑铁长城时间最长的人。

然而就算是他,也不清楚这段古老的城墙中到底有多少个房间,到底通向哪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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