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昭月看他一副小媳妇的样子,心里忍不住叹息了,这个傻儿子,也不知道是便宜了楚天遥,还是自家儿子占了便宜,不过楚天遥那般绝世品貌又是仙尊,怎么算都是自家儿子占了便宜,也是不亏了。
“那就好,娘也可以放心了。那你们以后要怎么办?总不能这样不清不楚吧?”白昭月还是提醒水长欢,名分这种事还是很重要的。
水长欢敛住了羞意,正经了起来,目光也很是坚定,“娘,天遥是仙尊,和他在一起,自然也是要讲究个门当户对,能与仙尊匹配的,我觉得魔君那个位置倒是很好。”
白昭月瞬间皱了眉,“你想入魔门?”
“我已入魔门,既然如此,那就坐最高的那个位置,以魔门为聘,以天下太平为礼,这才是我能给天遥最好的聘礼。若做不到这些,我又如何能够站在他的身边。”这是水长欢告诉自己必须做到的,他也会坚守着自己的心去做到这些,将一个全新的魔门,一个真正的太平天下送给天遥。
这一刻,白昭月才觉得自家孩子真的长大了,这种震慑人心的气魄,这郑重宛如誓言的言语,皆在表达着水长欢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天真闹腾的律心门少主了,他已经成为一个有责任、承担、成熟的男人了。
纵然前面有千劫万难,可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无愧无悔也就值得了,白昭月眼中隐隐泪光,“好,你想做的就去做,娘永远支持你。”
守正阁的客房收拾得很是干净,不过水长欢可没有打算让楚天遥住客房,送了白昭月回去,他就赶了回来,拉着楚天遥上了二楼,打开了自己的房间,一伸手,“来,你应该是第一次到我的房间,好好参观一下。”
楚天遥四下看了看,房里都是一如律心门里的装饰风格,大方素雅,有些东西一看就知道用了很久,虽然没有破旧,不过自有一种岁月带来的沉淀感,并没有太特殊的,只是比起九宸殿,这里连着风都是柔软温暖的,使得房间也有些许温馨的感觉。
水长欢打开了一个暗格,拿出了一个小箱子,“这里的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一些小玩意。”打开箱子一一拿了出来,拨浪鼓、小木偶、竹蜻蜓,都是小孩子的玩具。
楚天遥拿起拨浪鼓转了转,鼓声咚咚,“是挺有趣的。”
“送给你。”水长欢很是清楚楚天遥自小在千尘宫长大,那个冷冰冰的地方肯定是没有哄小孩子的玩具。
“你自己留着吧。”楚天遥放了下来,“天晚了,我回去休息,你也早点休息。”他转身要出门,水长欢伸手拉住,“就在这里休息啊,客房可没有这里好。”
楚天遥斜看了他一眼,“哪有让主人住客房的道理?”言下之意是要水长欢去睡客房。
水长欢却是笑了笑,“对啊,哪有让主人住客房的。”手微用力将楚天遥揽入怀里,“你是我的师尊,身为徒弟也不能让师尊住客房啊?更何况,你也是主人。”转头要亲楚天遥,楚天遥一转身已离了他的怀抱,“这是你家,注意点。”
“在这里才不需要注意呢。”水长欢继续伸手要抱楚天遥,楚天遥一退再退,已退到了床边,定定的看了眼水长欢,“别闹了。”
水长欢一笑,“没有闹啊。”往前一扑,直接将楚天遥扑倒在床上,将他的双手都按住,“我娘很早就知道我喜欢你了,也知道我们在一起了,我爹的话我也会跟他说的。”
这个倒是出乎楚天遥意料,收了人家儿子当徒弟,现在还一起双修了,对人家父母似乎有点不好交代,“那,水夫人她?”
“我娘很开心啊,她觉得能找到知心人还能够相守就是最好的事。”水长欢看着底下的楚天遥,低头就亲了亲他的嘴唇,“不会反对我们在一起的,何况就算天下所有人都反对,我和你也不会分开。”
“是,你与我,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在一起。”楚天遥手腕一动,腰身一扭,翻身反将水长欢压下,将他的双手交叠扣在了头上,“你是主人,自是要好好招待客人的。”
水长欢点头,一脸乖巧,“那请问贵客要如何享用呢?”
楚天遥看了看他,低头亲了一下他的唇,却是蜻蜓点水般的一碰即离,连着三次都是轻轻一亲,随即微微一笑,笑容浅浅宛如映雪梨花,水长欢被这一笑是晃得眼花缭乱,一反应过来,楚天遥已经用腰带绑住了他的双手,随即衣袖一挥灭了烛火,床帐落下,“你在下。”
作者有话要说:“目断楚天遥,唯见水长欢”,首出现在本文第四十四章,化用宋代元曲作家薛昂夫的《楚天遥过清江引·有意送春归》中句子,原词为“有意送春归,无计留春住。毕竟年年用着来,何似休归去。目断楚天遥,不见春归路。风急桃花也似愁,点点飞红雨。”解释一下,免得有误会,么么哒。
☆、有缘相伴平生愿
大概是回到了自己的家,水长欢自在得都懒散了几分,除了每天给自己爹娘请安说说话,其他时间都是陪着楚天遥在律心门里闲逛,不时也去周围的镇子村落玩,这天一大清早水长欢拉着楚天遥又出门了,正心阁里水文柏是恨铁不成钢的连叹了几口气,“你说,就这性子,还是和之前一样。”
白昭月暗暗笑了笑,“这样才好,会玩会闹才是孩子嘛。”
“他自己玩就算了,还拉着仙尊,唉,仙尊也是陪着他胡闹。”水文柏是十分头疼,稳重的仙尊要是被带坏了,那千尘宫的人还不把律心门记上一笔。
白昭月是妙目一转,说起来长欢和仙尊的事,自家夫君可还不知道呢,最近她看着他们相处也是越看越觉得和谐,仙尊偏冷喜静,长欢活泼好动,可面对彼此,冷的愿意多说话,好动的愿意安静些,为彼此改变也改变了彼此。
性情相投,也一样是心怀天下愿护苍生,知己难求,他们有缘走在一起真的是最好的。
“仙尊也就比长欢大两岁,他修成金仙早容颜不改,如今看起来比长欢还小一点呢,都是孩子自然喜欢玩。”
听白昭月这般说,水文柏坐了下来,默默皱着眉头,最近他多注意了些,是越看越奇怪,长欢和仙尊似乎有点过分亲近了些,而且这些晚上仙尊好像没有睡在客房。
想了想,水文柏道,“月儿,前些时候,白月派的花掌门来信,说最近要为他家女儿择个姻缘,顺便还问了长欢的情况,有些想要结亲的意思,你觉得如何?”
白昭月瞪了他一眼,“说你木头吧你还是挺木头,别说你没看出来长欢和仙尊,”她轻咳了一声,“他们互相喜欢。”
猜想被证实,水文柏心里顿时就有了些复杂的滋味,以前也没有觉得长欢有这个心思,怎么就喜欢上仙尊了?而且仙尊这般光风霁月如圭似璧的人物竟然也有这心思,虽说情在本心,与世俗无关,可他们如今可还是有师徒名分。
“只要是真心,其他的都不重要,更何况,他们一个身具天灵,一个身具地元,好像一开始就注定了是要一起的。”白昭月是十分开明的,世俗里的那些她并不在乎。
水文柏细想了一下,如今也只能随他们去了,“我知道,孩子长大了,由着他吧。”
白昭月点头,“我觉得很好,仙魔、阴阳、师徒,都不如一颗真心。”
这个时候楚天遥和水长欢已经下了山,又是采青镇的采青节了,镇子上依然是戏台高架,锣鼓声响,整个镇子一大早就很是热闹,两人在一家酒楼吃了早饭,随即在镇子上闲逛,不时买几个新奇的小玩意,看到前面有人卖糖葫芦,水长欢上去买了两串,递给了楚天遥一串,“尝一尝这里的糖葫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