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_致命人格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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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2 / 2)

“是的,我舒舒服服地过了几年,我想出来就出来,我厌倦了之后才把身体交给他们。话说回来,也只有我才能在那样的环境中安之若素。这件事情之后,周围的邻居们都把我们当做成年人对待。他们会客客气气地跟我们打招呼,而且不再称呼我们为展娃子而是小杨,可是害怕、鄙夷、装作没看见的尴尬和挤出来的笑容会跟万花筒似的在他们脸上轮番出现。在其打过招呼后转头的一瞬间,原先那种绷紧的、闭塞的表情会立刻回到他们的脸上,就象“啪”一声合上的武士的面盔。唐青他们也都让着我,当然我也不会做出他们认为太过分的事情,我知道他们的底线。我的消遣之一就是紧贴着这个底线飞奔,我可以清晰地体会他们压抑在心中的厌恶和恐惧。我用泥巴堵了邻居们的锁眼,我不得不考试的话我会精确地把成绩定位在60分;我在游泳池里小便,我撕掉颜料管上的色彩标识。我还把扬展印成警察局长的名片到处乱发。这些恶毒的玩笑让他们备受折磨以至疲惫不堪,但它却令我的身心非常愉悦。另外,我不喜欢考试但我很喜欢学习,这可能也是他们能容忍我那么长时间的原因吧。但学习的主导权在我手里而不是在唐青手里。除了扬展和柳幽河,我看书的时候他们都会跟我一起看。幸好他们都很聪明,用不着要我去辅导,我也不会辅导他们,那是唐青的事。你发现了没有?我们家人个个都挺聪明,没一个是傻瓜,这事儿……还真有点奇怪。知道吗,我看书的时候翻页一向比较快,过了很久我发现他们都跟得上我的速度,甚至……有的人是在等着我把那页翻过去。林梦霜稍微笨点,但是如果你晓得她是个女的,那也就能够容忍她笨那么一点点了。虽然我不怎么喜欢他们,但是跟聪明人相处总还算是比较有趣,你要知道,跟笨蛋混在一起的结果就是你也会慢慢变成一个笨蛋。当一个人不仅是个笨蛋而且还不安守本分的话,那他存在的意义就应该受到质疑了。幸运的是,他们既聪明又守本分,因此、于是、那么、所以——我也能够接受这样的生活。”蓝靖阳微微笑着,闲适地抽着烟,仿佛在一顿大餐之后满足地品尝清甜的草莓。他把腿分得很开,屁股已经滑到了沙发的边上,这个姿势不知道是坐还是躺。

杜若兮看着他的样子抿嘴笑了一下。

“扬展和柳幽河为什么不读书呢?”她问道。

“一个睡仙跟一个小屁孩,他们懂什么?”蓝靖阳说完捂住嘴巴,接着又笑着摇摇头。

“怎么?”

“没什么。”

“你的样子……仿佛不该说到他们。”

“哈哈,”蓝靖阳尴尬地笑笑,“好吧,关于扬展的事你自己去问唐青好了。按照规定,我们是不准在外面谈论他的。”

“那么我想其原因你也不会说了是吗?”杜若兮皱着眉头问。

“这是我们的家规之一,我只能告诉你这个。至于为什么你该去问唐青。反正他知道的比我多,他什么事都知道。”

杜若兮点了点头,她想起唐青跟她说过扬展睡了很长时间的事。

“那么,蓝靖阳,下面的问题可能会叫你感到不愉快,你可以继续回答我吗?”

“没问题,你问吧。”他坐直了身体。

“很好。那么是什么事情让唐青不得不把你关起来了呢?”

“是因为我救了一名黑帮成员的小命,他是诸爷手下的一个小喽啰,诸爷可是黑道上的一个大人物。”

“他是你的朋友?”

“那个喽啰?你可以认为他是。诸爷,永远都不是。”

“你为什么要救他?你给我的印象是你不会去主动去帮谁。而且……你好像也不需要朋友。”

“所以我说你可以认为他是,而他也会这样认为。对我来说,他算个屁。那件事其实也是为了保护我自己。当时我在一家馆子里吃饭,这家伙慌慌张张地跑进来,一转眼就把一包白粉丢进我的挎包里,然后他也不跟我说话,远远地找了个位子自己坐下。我本想把这个烫手的山芋扔回去,可这时候他后面的追兵来了。看来他们是认定他偷了那包白粉。我观察了一下然后站起来走进这家馆子的厨房。我找厨师要了个大碗,悄悄把白粉倒进去,再掺上水搅拌几下,然后就放在了灶台上。过了会儿,他们果然开始搜查这家餐馆。那碗和了水的白粉就跟炒菜用的水豆粉看上去非常象。他们的眼睛不止一次从它上面晃过去,可就是一直没发现。看着傻瓜犯傻是挺有趣的事情。我那朋友虽然只是个喽啰,但是他是诸爷的喽啰,那些人找不到证据也不敢动他,怒气冲冲地走掉了。”

“他们搜你的挎包了吗?”杜若兮问。

“是的,但没动手。挎包就在桌子上,他们只是仔细地朝里面看看。挎包本来就是打开的,我故意没把它关上。”

“挺机灵,但好像这并不足以引起一个大人物的兴趣。”

第五十章

“当然。他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只不过让那名小喽啰来劝我入道,他们当时缺人手。我一怒之下把这个混蛋给揍了一顿,这下他们非要把我找出来不可了。而且这次我犯了众怒,唐青认为我染指黑帮,结交损友,当时就有囚禁我的意思。那段时间很紧张,封肃每天带着我们东躲西藏,疲于奔命。经常是我们三个人一块商量办法,然后由封肃去实施。没有了唐青的指手画脚,封肃可以畅快地发挥自己的强项,我猜他可能还是蛮高兴的。当然,如果我们略去正在遭受一个黑道家族围捕不谈的话。我相信我们当时所想出的逃脱办法是他们闻所未闻的,即使是知道,他们也做不到。那段时间一定给诸爷留下了深刻印象。我们伤了他们三个人最终还是没能摆脱追捕,诸爷亲自带队把我们堵在一家餐馆里。他威逼利诱,旧话重提,这种情况下我们没法不答应。他根本就没说我们伤了他的人这回事,并且开了一个让人没法拒绝的价钱。当时我们刚刚成年,唐青正在为一个不太出名的画家当助手,一个月的收入也就千把块钱。而我们在加入黑帮之后封肃凭借他的身手不到一年时间就升职为家族首席执行官。在结束黑道生涯时,手上的积蓄足够我们在那个城市的任何地方买下任何一套房子。我们回到正常生活之后,唐青和封肃一致认为我不应该再出去抛头露面。而他们却不想一想,现在的生活是谁最先开的头。哼,我一直觉得这件事有点鸟尽弓藏的感觉。”

“但要是按普通人理解的话,把脑袋吊在裤裆里并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

“即使是这样,封肃的脑袋都是戴了头盔的。不,他简直是装了个保险柜在头上。他是个外星人。”蓝靖阳懒洋洋地把手枕在自己的脑后,“从我们刚开始的跑路到我们最终脱离黑帮一直是封肃出面应对,也就是从那时起家规里加了最后一条——正常环境中唐青是当家人;在危险环境中,封肃是当家人。”

“封肃的身手到底怎样?”杜若兮笨拙地比了一个既象是跳舞又象是武打的动作。

“他令人咂舌地快,快到你几乎看不清楚他的动作。他仿佛可以在特殊的时刻给自己充电。在那种状态下不仅体力和速度都达到惊人的程度,而且其他感官也非常敏锐。他经历过多次的偷窥、跟踪和伏击,但他每次都能成功地逃脱。你可能会认为他拥有超能力,他应该被科学家们研究研究。在一个派出所里,他曾经把警察吓住。一般人全力击打沙包不会超过5分钟,受过严格训练的人,比如特警,可以连续击打10分钟以上,而封肃可以全力击打25分钟以上。换了别人的话哪怕不累死也会伤到自己的手臂。”

虽然他们拥有的是同一副躯体,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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