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4_失格情人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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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2 / 2)

陈最还是沉着一张脸:“走吧,一块儿。”

陈好点头,擦了擦手,他两各自进屋换衣服,毛遂大大咧咧坐在沙发上,顺手拿着柚子吃。

陈最换衣服才觉得自己手腕痛得抬不起来,费力换完衣服,疼出了一头汗,伤口还裂开了,纱布里洇出血迹。

他一出来陈好就看到了,毛遂也看到了:“阿最,你这手咋回事啊,割腕自杀啊你?”

“自杀个屁,走吧,别废话了。”

陈好愧疚难当,小声说:“哥,我给你重新上药吧,毛毛哥,你等下。”

“在家上什么药,去医院缝两针,我看这口子不小。”

“哥,你听毛毛哥的,去医院吧。”陈好一脸关切和难受。

陈最最后点了点头。

去了医院,毛遂直接把他们拉到了自己家后院,隔得老远就闻到一股柴薪味还有肉香,还在门口就听到了那阵熟悉的吵闹声。还是他们平常玩音乐的一伙人,天气渐冷,大家就聚在一起烤羊肉,喝羊汤,陈最一推门,大家已经吃上了。

毛遂嚷嚷起来:“靠,你们把我支去接陈最,说好的等着我们一起吃呢。”

“饿不着你们,”周亮揭开一个大锅盖,从里面拎出来两条热气腾腾的后腿,“来,腿子给小好,羊腰子,给陈最吧。”

“陈最单身狗,吃什么羊腰子,来来来,他必须先走一个。”啤酒已经递到他手上了。

毛遂抢了他的酒:“老刘呢,不是要给阿最介绍人呢吗,人呢?”

“喝多了,放水去了吧。”

正说着,一声浑厚的低音:“找我?”

毛遂拥着陈最一转身:“老刘,这我给你介绍的小迷弟。”

陈最有一秒愣神,面前这人叫刘知凡,上个年代红遍大江南北的摇滚乐队ATTACK里的吉他手。陈最小时候的确是他的迷弟,陈最开始只是喜欢唱歌,直到看到刘知凡抱着吉他在台上狂甩长发觉得太酷了,才学的吉他,后来留过长发,长大了就剪了。

陈最反应过来,拿过毛遂手上的酒,又给刘知凡递了一杯,笑道:“想不到,还能见到年少时的偶像,刘哥,我敬你。”

刘知凡哈哈大笑着跟他一碰,一饮而尽,坐下来,继续跟大家一起吃肉喝酒胡扯。

ATTACK乐队在陈最他们这群人青春里,多多少少都画过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们这代人的摇滚乐启蒙基本都是听ATTACK的歌。陈最喜欢的是吉他手刘知凡,毛遂很喜欢他们的主唱,就缠着刘知凡不停地问。

刘知凡翻出照片,指着他们最近一次聚会,乐队的人都不齐了,主唱已经发福成了一个大胖子,二胎都生了。他们乐队其他人都已经不搞音乐了,就剩他自己还在蹦跶,偶然在酒吧遇到了毛遂他们这群人,虽然年纪差了一辈儿,也算是一见如故。

大家聊得很开心,笑声、划拳声,玻璃杯相碰的声音交织在一起,自成一组欢快的乐章。

陈最就喝了一杯酒,后面还要喝,被陈好拦了下来,偷偷给他换成了茶水,提醒他受伤了不应该沾烟酒,陈最无奈地笑了笑。他兴致还是很高,毛遂果然懂他,第一时间就把刘知凡介绍给了他。

刘知凡很耿直,有酒必喝,ATTACK乐队虽然没落了或者说已经成神了,在他们这群人里,老刘大小也是个腕儿,是个前辈。但他却像一个大哥一样,一点没有架子,跟小他十几岁的陈最聊得火热,聊着聊着就开始唱歌,陈最想跟刘知凡PK一下吉他,手伤了没办法,只好随着大家一起唱。

毛遂喝高兴了,进屋里拎了几把吉他,兴致高昂,把他的架子鼓一起搬了出来,几个鼓点的前奏一过,当年ATTACK最火的那首歌《五个火枪手》。刘知凡笑着唱出了第一句,陈最默契地接了第二句……这歌没人不会唱,大家很有默契地接下去,轮到陈好,他也大方亮嗓,只是一句没在调子上,引得大家一阵哄笑。

一曲唱罢,刘知凡揽着陈最的肩膀:“哥们,你声音不错啊,要不要来我乐队当主唱?”

“当主唱?”陈最收敛起脸上的笑容,一脸茫然。

“咦?小毛没跟你说吗,我打算搞个乐队玩玩,暂时没有合适的主唱,他们都跟我推荐你。”

陈最拧着眉:“我不行吧。”

“男人不准说自己不行啊。”刘知凡揽着陈最的手顺势拍了拍他的肩膀,“唱挺好的,你的声线我很喜欢,又干净又有辨析度,很棒。”

“就是,我们阿最不仅能唱,吉他、键盘、贝斯,就没他不会玩的,写词作曲编曲样样都会,老刘,我还敢说,你真捡到宝了。”毛遂说着一脸骄傲,好像陈最不是他哥们,是他门门都考一百分的儿子。

“你们看毛子一脸老父亲的欣慰,阿最,你就从了他吧。”一群人笑得嘻嘻哈哈,陈最也笑着点了点头,顾不上他手上的伤了,敬了刘知凡一杯:“谢刘哥。”

“客气,以后一起玩,就跟自家哥们一样的。”刘知凡一饮而尽。

大家一起起哄,不停地灌刘知凡啤酒。

“等等等等,酒一会儿再说,你刚说阿最会作词曲,是真的?”刘知凡终于找到了问题的关键。

“是啊,写过很多了。”毛遂已经喝高了,只顾自顾自地说着,丝毫没注意到陈最的脸色开始变得难看。

果然,刘知凡双眼发亮,急切道:“来首原创听听,现在能写又能唱的歌手真的少。”

陈最面露难色,虽说他跟世纪娱乐的合同快到期,但也还没到期,现在唱实在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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