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景铭抿了抿唇,居然很难开口说不喜欢。/p
顽皮?/p
其实,陆景铭喜欢这样的明柒。/p
心里其实比谁都软,但这小嘴儿有时候倔得又伶牙俐齿。/p
明柒见陆景铭破天荒地驳回自己的话,更是笑得眉眼弯弯:“陆景铭,你喜欢的话,我以后多说点你喜欢的话哦!”/p
陆景铭看着明柒的小脸儿,笑得灿若夏花。/p
“我回书房工作了。”陆景铭低低地说道,将笑意藏得死死的。/p
明柒望着陆景铭缓缓上楼,小嘴儿嘟得老高的。/p
啧啧啧!/p
这个陆景铭真是个腹黑又闷骚的男人,明明可高兴了,却不愿意在她面前流露出半分来!/p
……/p
陆boss去工作,明柒就去厨房忙活。/p
打开冰箱,明柒一想到陆景铭为她烫伤的那只手,最后还是从冷冻室里拿出了猪脚。/p
猪脚焯水,被明柒洗得白白嫩嫩的,然后明柒做了两份猪脚。/p
她在锅子里加了热油,放了一大块冰糖,将冰糖炒出非常好看的糖色,然后翻炒猪蹄让猪蹄均匀地沾上糖色,再放入桂叶八角老姜等一些佐料。等差不多的时候,再加水放入高压锅炖上。/p
然后,明柒又做起花生猪脚汤。/p
猪脚放在汤锅里,稍许地放了点去腥的葱姜和调料就给炖上。明柒在旁边剥着花生壳,一颗颗红色的花生剥好之后,然后全给倒在汤锅里和猪脚和着一起炖。/p
这么炖了两个多小时。/p
明柒将红烧猪脚与花生猪脚汤端上了餐厅的桌子上。/p
陆景铭下楼,看到满满的两盘猪脚,蹙眉道:“都是猪脚?”/p
“陆景铭,以形补形嘛!”/p
陆景铭:“……”/p
见陆景铭没有动筷子,明柒先夹了一块红烧猪脚到陆景铭的小碗里:“尝尝看嘛!猪脚炖得都不油腻了,猪皮都是软软的~~”/p
早在厨房里,明柒已经偷偷吃过一小块了,味道确实很不错的。/p
因为是明柒亲手做的,陆景铭纵使从没吃过猪脚,却也拿起筷子夹起来,轻轻咬了一口。/p
“味道怎么样?”/p
“很好。”这次,陆景铭的表扬是真心的。/p
猪脚糯糯的,甜甜的,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油腻糟糕,只是猪脚咬起来不太方便。陆景铭用筷子吃,吃相是优雅的,但是猪脚却啃起来很费力。/p
明柒捂着小嘴,拼命偷笑。/p
“小七,你在笑什么?”/p
“笑你啊!”明柒将筷子放了下来:“猪脚当然用手拿着啃最方便啦!大概也只有你这样的大少爷从来没用手啃过猪脚!”/p
陆景铭看了看猪脚表面的深褐色酱料,再看了看自己的手。/p
“看我哦!”明柒放下筷子,直接上手拿了一只红烧猪脚,啃上一口。/p
陆景铭也跟着明柒一样,用手拿猪脚,跟着啃了一口。/p
“怎么样?是不是比用筷子方便多了?”明柒笑了笑。/p
“嗯。”/p
两人吃着猪蹄宴,相视一笑,氛围温馨得不可思议。/p
陆景铭瞥见明柒的嘴角沾上了红烧的酱汁,他下意识地伸手,想要拭去她唇边的酱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