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这古代没有冰箱,要是肉质硬些,她也不至于切到手上,明歌很快给自己找了个理由。
傅瑾夜也注意到了这边的状况,他顾不上拿拐杖,一瘸一拐地快步过来,撕了一截里衣给她裹上。
“你去歇会儿,我来切肉。”
明歌想要挣扎一下,却又舍不得这难得的体贴,最后心一横,自己也矫情一回。
到底是男人,又是练过功夫的,手上有劲儿,傅瑾夜切肉很快,一会儿就把案上的肉块,整整齐齐地码了几大盘。
切好了肉,又老老实实地坐回板凳,继续洗菜。
真是又乖又自觉的好孩子。
明歌怎么看,都觉得自己捡到了宝,怎么瞧,都比外面那个满头大汗的周睿强百倍。
当然,这话不能说出来,除非有被周睿撕成粉碎的癖好。
被累成狗的周睿,一趟一趟跑下来,比傅瑾夜的瘸腿也好不到哪里去,他龇牙咧嘴地嘟囔,“不行,明天一定得让那个抠门的老板涨工资。”
抠门老板明歌根本顾不上搭理他,她正忙着数今天的进项,那么一大堆铜板,足以让她数半天。
三个人谁也不想动,也就直接吃的涮锅子,没有了清汤,直接用微辣凑合,吃完周睿连收拾的力气也没有,就直接趴在桌上装死。
好在他还可以直接歇在店里,傅瑾夜和明歌可就没那么幸运了,忙活完了,还得一步步挨回去。
明歌有刚挣的钱财,撑着那口气,兴奋劲儿完全压住了疲劳。
今晚的月亮不甚明亮,勉勉强强可以照见脚下的路。
傅瑾夜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走得比较匆忙,额上已经渗出了豆大的汗珠。
他的脸色有些苍白,原本就不习惯吃辣,就那么一点儿微辣,就搅得他胃不舒服。
明歌追了他几步,有些抱怨:“你走慢一点儿。”
傅瑾夜只得停在原地等她。
“你怎么出汗了?”明歌奇怪。
“有点热。”傅瑾夜放慢了脚步,尽量和明歌走得协调。
进了书房,他才发现整个后背都湿了,他把怀里捂热的铜板放进花瓶里,缓了好一会儿才洗漱休息。
腿脚已经好些了,他考虑明天要不要去扛货物,靠这每天三十文,要攒到什么时候才能还清傅景铄。
明歌躺在隔壁房间,翻来覆去睡不着。
她看见了傅瑾夜身上沾染的面粉,看见了他额上的冷汗,两个人非亲非故,好多事不方便过问,不若明天偷着跟去看看。
傅瑾夜可不知道明歌心中所想,他担心明歌手上有伤,就先去了酒肆帮忙,头到中午,依旧去了赵老汉的馄饨摊子。
刚走到附近,就见摊子旁围满了人。
关键是,多数是姑娘。
赵老汉见他来了,一把拽住他,“小子呀,你可得小心点,这些姑娘可都是奔着你来的,别给抢回去做了人家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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