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快中午了,我离开家。
外面的阳光很勐烈,晒在人的皮肤让人感觉隐隐在痛。
我的心情也差不多那么灿烂。
不是因为得到了姐姐。
而是因为我决定了,决定一切维护爸爸对我最后的要求——照顾好家里。
离家后,我到了一家摄影店。
印了很多张相片——小猫的相片。
那是姐姐小时候养的一只猫。
因为妈妈不允许家里养宠物,所以扔了。
姐姐后来一直说起这事,但我知道姐姐一直喜欢这只小猫咪。
我在相片背后写上:「小猫走了,但我一直想它!」。
然后付款给一家做同城业务的快递公司寄给姐姐。
一天一封。
还有很多事要做呀。
得找人监视着妈妈和李风这对狗男女。
这事很好办。
一个电话就行了。
还去给妹妹擦屁股,这事还真得自己来办。
打了人好办,但拍了别人的裸照。
这事搞不好会给别人心里留下阴影。
妈妈不靠谱,得我来。
对了,还得拆散两句了事。
别人已经告诉我,李风那鸟人已经搬进我们家了。
姐姐还是天天收我寄的小猫相片。
她同学说每次收到,姐姐都是收进书包里。
说没戏,这是姐姐的习惯。
姐姐经常收到情信,但她都会把信收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