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名叫于悦,二十八岁,是一个离异的独居女人。
于悦从修理厂回到家时已是华灯初上,窗外的霓虹璀璨耀眼,她的心却被常乐逃离般跳下车、连一句再见的话都忘了说的样子填满。“我不过是多看了他几眼,那是许多异性求之不得的事,他却窘迫的不知所措。如果我的判断没有偏差,这个俊朗的小伙子一定是男孩中少有的精品。”她心里想。
“唉,我是识人高手么?我要是那么厉害,怎么会错看了丁大辉,结婚一年就离婚,成了孤家寡人了呢?想起那个像甘蔗一样开始吃起来很甜嚼到最后都是渣的前夫丁大辉,于悦就后悔自己如花美貌千挑万选竟选了一个“次品”,真是悲哀。”她苦笑了一下,懒洋洋地躺在了沙发上,陷入似睡非睡的状态中……
于悦从小就是一个漂亮小姑娘,父母是在县城做小买卖的生意人,因为没时间照顾她,于悦很小的时候就被父母送到乡下奶奶家,在那里度过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童年。
奶奶家住在一个群山环绕的小山村,那里绿树成荫,空气清新,总共住着不到两百户人家。
别看于悦是一个女孩,胆子却挺大,六、七岁时就敢和小伙伴钻进树林捉迷藏,或跑到山上摘野果。
有一次,于悦和小伙伴们在树林里走散,她奇遇一只野狼,情急之中爬上树,她大声呼救才被及时赶来的村民救出。还有一次,她一个人在村口玩,被人贩子带出几里路,她趁人贩子买水付钱之际,紧紧抱住小卖部卖货的女人不撒手,才得以脱险。
最可怕的一次,她不知从哪捡到一个小手雷,看着挺好玩,就在房间里来回滚动,一下子撞到了冰箱上引发爆炸,她被气浪推到了大门外,冰箱是报废了,好在她毫发无损。
她的几次历险经历,让爸爸妈妈心生后怕,于悦上小学的时候,父母就把她接到身边。初中、高中她都是在离家不远的县城学校度过的,她那胆大的个性也收敛了不少。
于悦和许多女孩一样,十八岁之前所有的选择都是父母决定的。十八岁以后,从走进大学校园的那一天起,她开始“当家做主”了。
她可以自由支配金钱,可以在众多艳羡的目光中高傲地扬起不施粉黛也娇媚迷人的脸庞走在校园的每一个地方。“校花”取代了她的名字,大多数同学都认识她,而她大多数同学都不认识。她像一只美丽的天鹅,只能远观不可靠近。
一个女孩若美到闭月羞花注定是孤独的。她没有闺蜜,因为无论谁站到她身边都会自惭形秽,永远是配角。她没有异性朋友,因为她太高冷,喜欢她的男孩都觉得配不上她而敬而远之。
丁大辉是校园里第一个敢追求于悦而且又锲而不舍的人,也是唯一一个与于悦最终修成正果又分道扬镳的人。
于悦大三那年才接触丁大辉。因为毕业近在咫尺,所有的人都忙的不可开交。每天图书馆都是人满为患,于悦就是在图书馆快要抛弃她时“偶遇”丁大辉的。
那日,于悦紧赶慢赶到达图书馆时,还是没有捞到一个座位,失落的她搜寻着看看能不能捡个漏。远远的不显眼的一个角落里,有一只手高高举起冲着她挥舞着,安静的图书馆里那只手像一只喇叭一样呼叫着她。没错,是在叫她。顺着摆动的手臂往下拉,于悦才看清那个人是同届不同班的丁大辉。
丁大辉是校学生会成员,学校的各类活动都有他的身影。于悦和丁大辉相识但从未打过招呼,此时,于悦也没有别的选择,一声谢谢,她便在丁大辉的身边坐了下来。各自埋在书海里。两个人一直没有搭话,眼神交流也省略了。
不知过了几个小时,丁大辉起身将要离开时把一张名片大小的纸条塞到于悦正在看的书下面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自从认识你,梦想在一起。
没有联系你,以为来得及。
眼看毕业季,错过难再遇。
若你不嫌弃,白首不分离。”
龙飞凤舞的字体下面是一串电话号码。
这般打油诗似的表白方式于悦还真是头一次遇到,她摇摇头把纸条放进书包走出图书馆。
午夜的校园,在如水的月光映衬下是那么的静谧美好,满天的繁星躺在夜空的怀抱。于悦在草坪上坐下来,她呆呆地望向天空,没有一丝的睡意。
“都说我长得美,是校花,可又怎样?快三年了没有一个护花使者降临。什么天鹅啊,名花啊,什么都不是!我倒像一个精美的瓷器被束之高阁,无人敢触碰,更别说“收藏”了。不是男生不爱美女,而是我太冷漠了,是么?要不怎么会有人喊我冰美人呢?”于悦开始惆怅起来。
一个身影从远处奔向草坪,于悦吓了一跳。“什么情况?遇见变态了么?”她想。再仔细一看,是丁大辉。
“怕你回去太晚,陪你走一段回宿舍的路。”丁大辉的话说的特自然,就好像两个人相识已久非常熟络似的。于悦没说话站起身朝宿舍方向走去。
也就是从图书馆相遇的那天起,丁大辉邂逅于悦的次数成几何倍数增加,图书馆为于悦占座成了丁大辉必做的事。而于悦图方便就默默给了丁大辉一个献殷勤的机会。
看着丁大辉每天靠近于悦,之前不敢对于悦表示好感的男生都纷纷跃跃欲试了。于是,校园里一道道为人瞩目的景观出现在食堂、走廊、图书馆多个地方。于悦身边总有护花使者伴在左右,连绵不断。
开始于悦没感觉有什么不适,因为她不怎么理他们,反倒是跟着她的那些男生每天把自己打扮的溜光水滑,争先恐后以引起于悦的注意。结果是除了陪走,没有一点交集。时间久了,同学们的各种议论纷至沓来。
“看看,这就是漂亮的资本,把男生们诱惑得团团转。”
“什么人啊?显摆她有魅力么?”
“有什么了不起?道德沦丧。”
这种人身攻击让于悦感到问题的严重性,她不止一次告诉那些对她倾心的男生:不要跟着我!不要跟着我!我不想和任何人谈恋爱!但一点效果也没有,总不能武力解决吧?
丁大辉无法正面阻止那些跟随于悦的同学,毕竟那也是别人的自由和权利。他也没有资格劝说于悦远离那些倾慕者,毕竟他和于悦没有半点关系。
最后,丁大辉的“英雄救美”行动是:连续一个多月每天在图书馆为于悦占座的椅子上放一束鲜花,另附一张纸条“做我的女朋友吧!我会好好保护你!”
鲜花的芳香在空气中飘荡,浪漫溢满多情人的心房。
于悦想大学都快毕业了,也没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诸多原因造成她几年孤独行走在校园。她不是一个以美为傲的人,可却没有男生敢狂热的追求她。丁大辉虽然外表不高大帅气,但却是第一个勇敢向她表白的人,权衡再三,于悦决定给彼此个机会,相处一段时间,也可以远离跟随者的困扰和好事同学的语言攻击。
“我答应你,做你的女朋友,至于谈婚论嫁,那要看你的表现哦~”于悦的话让丁大辉差点从图书馆的椅子上蹦起来,他语无伦次、满脸喜悦地悄声说“幸福来的太突然!我想作诗一首。”看看周围,丁大辉双手捂住嘴巴,露出亮晶晶只有在兴奋时才会有的光芒四射的小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