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小珊深吸一口气,来到了正厅,她看到了朱智,还是前几天那个样子,看着很是精神,很有朝气。
朱智看到白小珊以后,眼前一亮,看来她是精心打扮过了,他站了起来,微笑着来到白小珊跟前,“白小姐,再下又来打扰了。”
白小珊笑了笑,“朱公子,你我两家乃是世交,这次如果公事允许的话,一定要多呆几日。”
朱智看着白小珊,听到了她的话,心里很是诧异,这么几天,怎么还转变兴致了,“那再下就脸皮厚的,多叨扰几日了。”
欧阳佳琪笑了笑,“这老爷和飞龙去青宝镇了,要是知道你能多呆几日,肯定会欢喜的。”
朱智看着欧阳佳琪,“夫人,这次又来临水镇,是因为那采花贼也来到了这里,所以再下也是为了办案子。”
欧阳佳琪一听采花贼,她脑袋嗡了一下,老爷也不在家,儿子也不在家,自己可要小心了,还好这个朱智在。
“朱智,这采花贼可有点眉目了。”
朱智摇摇头,“暂时还没有。”
临水镇,同福客栈,饭厅
夏尊回到同福客栈以后,心情很不好,二哥在照顾那个叶星光,大哥在家里,妹妹在忙生意,自己一个闲人,心中有些郁闷,无法排解。
他很少喝酒的,可是今日实在是郁闷至极,他从小二那要来了一壶烧酒,这酒度数有些高,喝到嘴里顿时觉得很辣,咽到肚子里,更是火辣辣的。
这还是夏尊第一次喝这么烈的酒,以往自己喝酒,喝上几杯好像也无大碍,今日喝了两杯,顿感头晕目眩,后脑竟也隐隐作痛,看来伤心的时候喝酒,还真容易醉。
这临水镇虽然不大,可是商人不少,很多货物都在这里周转,所以镇上时不时就会有些外地人来。
今日同福客栈接待了一批马帮客人,马帮就是通过马驮东西,来进行运输货物的队伍,这些人经过临水镇,准备去京城的。
他们准备在临水镇这里修整一晚上,明日再出发。
因为马帮的人很辛苦,他们不同于押镖,押镖没有货物的风险,马帮是需要承担货物的好坏的,所以这些人很节俭,也很少花钱吃饭。
今日能来这同福客栈,也是下了血本了。
夏尊看着进来的这些人,穿着朴素,有的人衣服上还有补丁,大部分都是皮肤黝黑,嘴唇干裂,看来也很辛苦。
不过这些和自己也没什么关系,自己乃是一介草民,有怜悯天下之心,却没有那个本事管天下之事。
夏尊笑了笑,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火辣辣的酒进到肚子里,真是刺激。
同福客栈的老板陈子豪,经营客栈多年,这样的马帮偶有接待,他们基本是吃一顿饭就走,并不会住宿。
“各位客官,吃点什么?”小二热情的过去招待。
马帮人数众多,加起来得有十多个人,为首的一个年长的老者,应该是里面可以说的上话的。
“我们马帮乃是贫苦之人,给每人一碗素面即可。”
小二点点头,这样的客人本就是赚不了什么钱的,而且还要把面的分量加大,可是没办法,来者就是客,不能不管。
其他吃饭的人,看着是马帮,也不免多看了一眼。
马帮里有一年轻男子,他是第一次走马帮,因为这临水镇比自己家乡繁华的多,所以他眼睛叽里咕噜的看着四处,因为太过新鲜,看的很是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