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男孩(六)_清风过山岗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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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男孩(六)(1 / 1)

或许喜欢就是这样子的,不分理由,不分先来后到。

我喜欢上他的契机很偶然,很凑巧,也带着些许傻里傻气。

初二刚开学,我还是长头发,直直的。初一开学前我妈带我把头发拉直了。这是我爸强烈要求的,我的头发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而枯黄开叉,蓬蓬的头发像个巨大的黑色丛林。我妈的发质很好,直溜溜的,黑亮黑亮的。要是我遗传了我妈那般好的发质,我的黄卷发一定很好看。毕竟大波浪,带上我这张带着xj人特征的脸,能不好看吗。

可我遗传了我爸家族的卷发,再加上发质很差,就显得卷发不是那么美丽。

我喜欢各式各样的皮筋,尽管我经常丢三落四,但这并不妨碍我爱买这些小小的好看容易掉的玩意儿。反正最后留在我身边的那几个,我都有好好保存起来,再没掉过。

我在老家的精品店淘到了一个带着两个淡紫色小球的皮筋,球儿圆滚滚的,好像我初一因为暴饮暴食吃胖了二十几斤的脸。我也并不是觉得它很好看吧,只是看中了它是淡紫色的,就买了。我万万想不到,因为这么一个无心之举,会给我带来青春第一次心动,把那个占据了我一整个青春的人指引到我的面前。

我喜欢扎高马尾,因为习惯,我会把所有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扎紧。

刚好用的是那两个淡紫色小圆球的皮筋,刚好他来教室得很早,刚好教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刚好他看见了我买的新皮筋,刚好他那时候感兴趣,就用手戳了一下。刚好,我就这么喜欢上了他。真的是碰巧的碰巧,刚好的刚好。

后来,我很少再用那根皮筋扎头发,把它好好收了起来。被寝室里的一个女孩子看见了,找我借。用了很久不还,我找她要。她把我心爱的小皮筋用力地摔在地上,它被扔进了床底。

我弯着腰把它捡了起来,小小的脑袋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做错了事的人还会那么理直气壮,还会把我心爱的物品仍在地上。那时候的我真的想不明白呀,我知道,下次那个女同学再找我借东西,那时候我肯定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借给她,后来也确实是这么做的。

我因为他把长头发剪了,剪了的头发恢复了卷卷的样子。青春期的傻姑娘容易做傻事,也很冲动。我短发不好看,头发太杂乱了。我舅舅说我短发的样子,像个癫婆。我对短头发也不是很感兴趣,剪了短发,也经常是把它扎起来,扎成一个小揪揪。一点点小小的尾巴,这也是我告别了高马尾的原因。

大学留了长头发,我也很少再扎高马尾。高中掉了太多头发,头发受不起高马尾的摧残了。我也是扎着高马尾第一次跟那个少年遇见,可无论我再扎多少次高马尾,都再遇不见那个少年。

吉普岛的太阳永不停歇,我爱的少年永远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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