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常说,因为现代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做噩梦的几率随之降低,仅存的食梦貘经常吃不饱。
难道酒店中有人做噩梦?
“不行,这家伙这么饿,吃相肯定不会太好看。”
“什么意思?”
“意思是除了噩梦,它可能会吃掉其他东西,被它找上的那个人,说不定会被吃成傻子。”
靠!
一听这话,我当时就想爬起来,但我一动,浑身的伤就疼得我叫了出来。
不...不行,伤得太重了,已经站不起来了。
我当时就有了放弃的念头,随它去吧,谁变成傻子关我什么事,反正我也不认识。
但...万一它要去找苏静水呢?
一想到这里,我顿时怒目欲裂。
娘的,你要伤害谁都不关我的事,但唯独苏静水不行!
一点点的,苏静水任性的样子,嫌弃的样子,开心的样子,生气的样子。
这些回忆不断填充进我的大脑。
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我,真的喜欢上了她。
如果连喜欢的人都保护不了,那算什么男人?
没错,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人,我可以卑鄙无耻,但你要是想伤害我喜欢的人。
那得先踏过我的尸体!
“阿二,现在跟你说这个可能太早了,但你听着。”
“很多人,都期待着英雄的出现,但什么是英雄?”
“在你在意的人需要你的时候,站出来,直面恐惧,承受所有伤痛,用有力的背影,去守护你想守护的人。”
“让被你守护的那个人,感到安心。”
“无关弱小与强大,这种人,才配被称之为,英雄。”
耳边,响起了那个,被称之为父亲的男人的话。
小时候,仰望他的背影时。
总感觉,这个背影很温暖,很踏实,仿佛天塌下来,也有他帮我撑着。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这个背影的含义...
“呃啊!!”
怒吼着,我几乎咬碎牙齿,抓着沙地,硬生生站了起来。
支配肉体的,是执念,执念强大,原来真的可以无视伤痛。
天生侠骨非英雄,但愿醉死风尘中。
我不是什么英雄,但我是一个男人,十八岁了,有些事,得开始学着做了。
食梦貘的速度很慢,就像是散步一样。
我也快不了多少,跌跌撞撞的,一瘸一拐的跟上它。
“老常,这只食梦貘,比起你,实力如何?”
“唉,别说现在了,就算是全盛时期的我和它对上,也走不过十招。”
这么强...
我咬了咬牙,心想着既然不能硬来,那就只能看看它想找上谁,然后把那个人叫醒。
只要人一醒,梦也就散了。
一路,我拼命往酒店走去,但始终无法和食梦貘拉开距离。
直到到了酒店,终于,食梦貘停了下来,仰头望着一个窗户。
是我和老赵的房间!
我心头一跳,赶紧进了电梯,按下了四楼。
快啊...快啊...
电梯门一开,我立马冲了出去,一路跌跌撞撞,终于,打开了房门。
只见,床上,老赵已经起来了,正捧着手机,费力的练习。
其实我一直觉得老赵这两天有点不对,就算是训练,也没见过他这么不要命。
“好浓郁的执念...”
“什么意思?”
“对食梦貘而言,相比噩梦,这种由恐惧滋生的执念,更加甜美。”
如果说噩梦是一个干馒头,那执念,就是一块鲜美的奶油蛋糕。
我吸了吸气,关上门,走到床边坐下。
天还没亮,正是如此,老赵没有看到我脸上的淤青。
“二狗,上哪去了这是。”
“还说我呢,说说吧,是不是遇上什么事了。”
这是我们几个的规矩,只要被发现了,那你就得把你的烦心事说出来。
一边说,我一边抬头看向窗外,顿时浑身一麻。
只见,食梦貘居然飘到了窗口,宇宙尘埃似的脸似乎是在看着赵鹏。
不能急...不能急...
我吸了吸气,从行李里拽出一瓶可乐丢给赵鹏,静候着他的下文。
“唉,其实也没啥好瞒着你们的。”
原来,这次春游前,赵鹏接到了教练的通知。
这次季后赛的预选赛,打算安排赵鹏上。
赵鹏很紧张,要知道这可是他职业生涯中的第一场比赛。
输了,就意味着,这个饮水机,他要一直守下去。
“对方是一个老牌战队,虽然也是外围级别的,但经验老道。”
“我这种新人跟他们对上,基本没赢的可能。”
食梦貘,已经穿过了墙,径直走向赵鹏。
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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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化解掉赵鹏的执念,才有可能救下他...
我咽了咽,看着灌着可乐的赵鹏,强撑起一丝笑容。
“怎么,那个一打团,就跟疯狗似的直咬对面adc的赵鹏,也会怕?”
“不一样的,这次面对的可是职业选手”
“职业选手就不是人了?”
我接过赵鹏手中的可乐,灌了一口,说道。
“只要是人,就会紧张,轻敌,失误,你不是经常跟我说,你的敌人,肯定比你先急吗?”
食梦貘,已经站到了赵鹏的背后,而赵鹏,却没有注意到它。
我知道,得抓紧时间了,于是又喝了一口可乐,将拳头伸向赵鹏。
“成事在人,谋事在天,不拼尽全力试一试,又怎么知道输赢,忘了咱们几个开黑的誓言了?”
执念生,执念灭,只在一念之间。
白净说,对于执念,佛家大般若经中有过描述。
所谓执,分我执与法执。
法执者洞悉天命,执而不痴,大境界也。
而我执,说的是世间万物生来便有执念,被执所迷,因执而茫。
化解执念,简单,也很难。
若能得心通,想开了,一念之间,执念灰飞烟灭。
若过于执着,不肯放,执念生魔,邪念横生。
赵鹏看着我,完全没有注意到身后,已经向他俯来的食梦貘。
“砰。”
“我可能血亏,但你,永远不赚!”
多年后,我虽然经历了很多,但还是会偶尔关注电子竞技。
偶然间,我听说了一个传闻。
说的是世界联赛,一个外国职业选手punk,势如黑马,各国选手接连被他挫败。
因其擅用中单,输出骇人,在电竞圈中被誉为世界第一中单法王。
然而,半决赛时,一个不起眼的中国选手,硬生生扼止了punk夺冠的脚步。
这人,叫鹏,人如其名。
擅用上单,打法狠辣,精准,哪怕敌方四保一。
他也能如同座山雕般,展翅,伸出利爪,直扑被团团保护的punk,然后,绞杀。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静则如鲲,动则如鹏,经此一役,鹏的名声,扶摇直上。
在这个moba的战场上,鹏,展翅翱翔。
因其不要命的打法,鹏,被电竞圈誉为世界第一上单战神。
这场比赛的输赢我不知道,因为琐事缠身,没时间看。
只是听说,电竞圈盛传着一句话。
外国有punk,中国,有鹏神。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我看着撞在一起的拳头,吐了口浊气,如释重负。
赵鹏身后,脸已经快碰到他后脑勺的食梦貘停了下来,抬起了头。
又在原地站了几秒,便转身走了。
终于结束了...
我看着拿起手机,认真练习的赵鹏,心里不断问候着他的祖辈。
“个没心没肺的二货...”
走下楼,我回到沙滩,把匕首,短剑,和杂七杂八的东西收拾好。
又用沙子把打斗的痕迹掩埋了。
在这期间,我捡到了一块巴掌大的,深蓝色的鳞片。
好像,是那只小海狐的...
我拿着这块鳞片,爬到一块礁石上,坐了下来。
日出了
望着海平线上,露出一角的太阳,我把可乐倒进杯子,照常,加冰。
“尝尝吧,这是人类孩子最喜欢的饮料,也不知道你们海狐喝不喝得惯。”
杯子倾斜,冰凉的可乐浇在这块鳞片上。
“你说这事闹的,你们害人,是为了活下去。”
“我杀你们,也是为了活下去。”
“明明都只是为了活着,却非得你死我活。”
摇晃着杯子,冰块,在可乐中一点点融化。
双方都仅仅是为了活下去,如果它们没错,我也没错,那错的是谁?
身为一个小人,甩锅是我最擅长的,而那个背锅的,我也想好了。
望着日出东方,我将杯子举过下巴。
“敬命运。”
然后,一饮而尽。
海平线上的朝阳,升起了一半,破晓的黎明,给人无限的希望。
站起身,我抓过小海狐的鳞片,甩手扔了出去。
可能是海狐的特性,鳞片没有飘在海面,而是直直的沉入了海中。
“咔嚓。”
拿起手机,我把摄像头对准海平线,给这个日出拍了一张。
无限接近死亡,更能领悟生存的真谛。
我想起了手机里,一个游戏人物的话,再回想这段时间的事。
已经两次了,两次,与死亡擦肩而过。
好在这次命硬,遇上了一只饥肠辘辘的食梦貘。
不然这会儿,怕是已经到阴阳驿,领鬼酒了。
还是那句话,吃阴间饭这一行,根本没有那么风光。
除魔卫道?
一个不小心,被死神看上一眼,小命都没了,还拿什么除魔卫道。
好在,我又活下来了,脚下的尸骨,又多了几具。
跳下礁石,回酒店前,我回头看了一眼。
这个看腻了的海滩,此时,倒多了几分别样的味道。
生活,又归于平静。
老样子,我看着苏静水喝鸡汤,张灵泉一直话唠个不停。
而我之所以不喝,完全是因为舌尖咬破了,别说喝鸡汤,动一下都疼。
至于脸上的伤,我随口扯了个谎,就说我摔了一跤。
吃完饭,回房间,拿了绷带碘酒和创可贴,处理了一下浑身的伤。
抓伤,擦上碘酒,贴上创可贴,或者缠几圈绷带。
还好,老常说海狐的爪子上没毒,不然还得去打狂犬疫苗。
至于十几处淤伤,我用红花油擦上,活血散瘀。
还好啊,我带了药物。
想到这,我不禁为自己的决定感到庆幸。
时间,已经七点了。
沙滩上游玩的人越来越多,没人知道,昨晚,一个倒霉蛋,在这儿经历了生死。
人们只知道,一个满脸淤青的大个子,躺在遮阳伞下,呼呼大睡。
这一觉,我睡到了下午三点,足足八个小时。
我敢肯定,这绝对是我有生以来最香的一觉。
原来,人的需求降低到一定程度时,好好睡一觉,都能这么满足。
醒的时候,是被疼醒的,真的就是动一动,浑身酸痛。
而这场要了我半条老命的旅行,终于结束了。
坐在车上,随着车身的晃动,我全身都在疼。
但,我却忍着没出声。
因为我学到了,有些事,没必要非得说出来。
我已经十八岁了,明明能忍着,却老嚷嚷,会显得很作。
这一趟,我似乎又悟到了不少东西,而代价,是又一身的伤。
等价交换,说的应该就是这个了。
下了车,也才四点多,苏静水大小姐知道我一天没吃饭。
于是大发慈悲的带我去了一个,环境不错的饭馆,炒了几个菜。
“真是的,看你这一脸伤,这顿我请了。”
“喂喂,慢点吃,怎么跟饿死鬼投胎似的。”
看着我抱着饭碗狼吞虎咽的样子,苏静水显然有些无奈。
我又夹了一筷子糖醋里脊,塞进嘴里,刨着饭,使劲嚼着。
失去过,才懂得后悔。
接近过死亡,才会懂得珍惜生命。
以前看来微不足道的一口热乎饭,此刻,我却吃得无比香甜。
吃完,送苏静水回家,然后,回家,把行李箱放进车库。
再然后,我坐在街边的长椅上,望着夕阳发呆。
“老常,我是不是很弱?”
没来由的,我心里蹦出这么一句。
“桀桀,开始渴望力量了?”
我点了点头,心想老常果然是老妖怪,我这点心思一下就被看穿了。
在经历了油鬼婴,小三儿,海狐,这几件事之后。
我愈发感觉到自己的弱小。
没有力量,我只能束手就擒。
没有力量,我连喜欢的人都保护不了。
没有力量,我甚至要伤害自己,咬破舌头才能保命。
动了动舌尖,还是隐隐的有些刺痛。
好在庄星垣上次给的金疮药还剩下不少,不然,我恐怕连饭都没法吃。
“我说了,我练的都是邪法,不付出点东西,就用不了。”
“而且你现在这身子骨,也不足以支撑我上身,不过...”
“老板,来套煎饼果子。”
听见有人说话,我下意识的一抬头。
只见,不远处,有一个煎饼摊,一个男人,站在摊位后面。
他的右手很灵活,娴熟的做出一个煎饼果子,脸上,洋溢着笑容。
“仙家有个不传之秘,那就是借仙骨。”
每一个妖怪开启灵智的前提条件,就是孕育出仙骨。
而所谓仙骨,是每个妖怪一身道行的源泉,当修炼到一定境界时,有了真身本相,仙骨也就可有可无了。
后来,有人发现,仙骨,竟可以和人类的骨骼融合。
融合仙骨的人,会继承仙骨主人七成的能力。
但,一块仙骨,只能传给一个人。
“正所谓,狐黄白柳灰。”
“蛇本姓常,属于柳氏武打仙族,好勇斗狠,能打的程度,甚至不输给老狐家。”
“而我的仙骨,便是暂借给了这个男人。”
仙骨一旦种下,便是直接种进三魂七魄,终身与此人相伴。
而老常说,他只是暂借仙骨,所以,这个男人只能发挥出仙骨三成的力量。
“反正他被洗了记忆,仙骨留给他也没用。”
三成...
想起了那个晚上,男人右臂爆发出的力量,我就有些心动。
三成力,就能一拳破掉一个阵法,一拳打碎一块砖头。
三成力,那爆出的黑色气浪,甚至能把一个成年人掀飞。
三成力...
只是三成力,仅仅是这三成力,估计就能完虐海狐。
那如果,我得到了仙骨,得到了常天邪七成的力量呢?
想到这里,我只感觉眼睛有些烫红,看向男人的目光愈发贪婪。
“如何?只要你点头,我现在就强行取回仙骨,放心,不会伤及性命,最多也就是废他一条胳膊。”
夕阳西下,下班的人也越来越多。
不断有人排在这个男人的摊位前,而男人的手很快,很灵巧,一套套香喷喷的煎饼果子转眼做好。
我,看着吃着煎饼果子,一脸满足的上班族们,站起身,走向家的方向。
“不必了,这只手,挺适合摊煎饼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