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长见识了_一念下巫舟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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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长见识了(2 / 2)

“我感觉,你比同龄的孩子,要稳重成熟一些,更重要的是,你会关心人,而且还会医术。”

林枫想到昨晚给她打洗脚水的情景,于是说道:“可能是从小故事书看得多了些,至于医术,姐,不怕你笑话,我也是因为自己身体上出了问题,才读了一星半点的书,完全属于个人兴趣。”

“你看我们认识两天了,还没问你的名字呢?我叫田雨。”丽水女人大方地伸出手。

林枫也伸手握了一下,感受到田雨的手柔软滑腻,便随意地调侃道:“我叫林枫,看来我们的名字加一起就是风雨,这次同路也算是风雨同舟了。”

“不经历风雨,那里有彩虹,没想到有了这次崴脚的经历,还多认识了一个小弟弟。”田雨笑着看向林枫。

林枫却有些不好意思,心里的想法是,人家的脚也摸了,手也摸了,这要是在古代,还不得以身相许啊,忙说道:“我这三脚猫的功夫,登不上大雅之堂,不过,田姐,你整天纱巾蒙面的,像个女侠似的,刚开始接触时,有种拒人千里的感觉。”

田雨叹息了一声,声音里带着几许幽怨。“还不是同事都在说,有女不入藏的说法,尤其江南的女人皮肤娇嫩,最怕这里紫外线的照射。”

林枫听后,才恍然知道了原委,打趣地说道:“田女侠,我们还是回山寨吧,否则,寨子里的兄弟都等着急了。”

田雨怒骂:“你把田姐当压寨夫人了,你这臭小子,看我怎么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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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你。”

追打嬉闹中,林枫和田雨回到旅店。

人类文明的发展,离不开凡人的贪嗔痴,尤其是女人,田雨对爱的选择只是一种社会现象。日益功利化的市场经济模式,提供了多样性的生活方式,这是她的权利。林枫不是圣人,更没有站在道德制高点去指责别人的权利,也没必要如某些键盘侠那样,只抨击别人,却迷失了自己。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唤醒这颗年轻的心。

吃罢早餐,向大小岩洞进发,这次,大家基本上是组团一起走了。

来自长安的年长的哥哥一脸自傲地说。“我们哥俩是高中最好的同学,都没考上大学,就合伙在电脑城租个小摊位,卖计算机软件挣了点钱,本来我们哥俩要平分的,但我这兄弟说没出什么力气,死活不要,我也没辙,拉着他到雪域高原玩一玩,这笔钱花掉后,回去再挣。”

林枫暗忖,一个有胸襟,一个有觉悟。往往创业伊始的时候,兄弟齐心,其利断金。但随着岁月的变迁,能不忘初心的又有几人呢?真心地希望他们永远铭记这段共同创业的经历,记得“苟富贵,勿相忘”这话,曾经铭刻在这如仙境般的小路上。

京城小伙面带羞涩地看着娃娃脸女友。“我们辞掉了目前的工作,只想在结婚前,完成来雪域高原的心愿,所以,从林芝,进入墨脱,让仙境来见证爱情。”

田雨问道。“好有决心啊,工作丢了,难道不可惜吗?”

京城女孩一脸不在乎的样子,看来家里应该不差钱。“在北京,就业的机会很多,再找呗,但找对象是一辈子的事。”

仿佛这句话触动了田雨的心事,她陷入思索中,不再出声。

林枫想着父母勤勤恳恳,上班下班,操持家务,真的很不容易,林枫随口说道。“其实,最看重工作的是老一辈人的传统观念,当代的年轻人活得更自我。”

就这样走走停停,林枫捉到一只蜥蜴,用矿泉水瓶装起来,当宠物养,结果,很快死掉了,再次认证了林枫的左手的法力,绝对是小动物的克星,但对人是否会造成伤害呢?林枫有些狐疑。

路上用了10个小时,终点是拉格,这里的村民格外热情,住宿条件也是极好,晚上品尝到了当地的特产,石锅炖鸡肉,味道极其鲜美。

晚餐后,参观了一场当地的珞巴族的美女的歌舞表演,田雨的心情格外好,也加入了舞蹈的队伍,不过这次她没戴面纱,由于容貌出众,当地珞巴族小伙纷纷献上鲜花表达爱慕之情,林枫当然不甘落后,带着长安兄弟二人也去献花,引得双方怒目而视,好在田雨及时化解,方才收场。

晚上睡觉的时候,有点尴尬了,大家纷纷要求和林枫睡一个房间,因为,蛇虫鼠蚁从不拜访林枫的房间,结果,也没啥忌讳的,都住在一个大通铺上。

夜深了,偶尔,田雨说了几句含混不清的梦话,窗外,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

林枫静静地听着雨声,心里想着在神山上狭小的山洞中的情景,久久无法入睡。此时,他终于认识到了手镯中的秘密,一定是因为那只金蚕,金蚕是天下极致的毒虫所炼制出来的,它所释放出来的毒素几乎让所有的昆虫唯恐避之不及,更何况,巫神镯中仿佛带着一种让野兽产生恐惧的威压,这是那个生存在上古洪荒时代的鸣蛇形成的。

林枫使用过的水蛭直接爆体而亡,溪水中的小鱼小虾无辜地死亡,看来这一切都是拜手镯上的巫奴所赐,他现在对御灵术有了些期待,迫不及待地希望揭开巫族传承中神秘的面纱,挥手间亿万的飞虫大军铺天盖地冲杀向前,豺狼虎豹,谁与争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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