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耀在她的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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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的夏天。
坏人得到制裁,有情人得以终成眷属,少女多年的暗恋美梦成真。
在六月的最后一天,闻时礼带她去看百鸟展。
很特殊的一个展。
一般展会都在白天,可这个百鸟展却在晚上,且八点半才能检票入内。
地点在莲庆本地的森林公园里。
公园里拉满会闪动的彩灯,到处都亮晶晶的。
树上挂着的黑色音响里播放着百鸟争鸣的轻音乐,不吵,反而营造出一种沉浸式看展的感觉。
今天正好周六,人非常多,有情侣,一家三口,或者白发苍苍的两个老伴。
齐齐往展会中心移动。
闻时礼拉着宋枝的手,不疾不徐地走在人群里,宋枝觉得特别新奇:“莲庆以前没办过这样的百鸟展呢。”
闻时礼淡淡笑着:“真巧,恰好今年有。”
宋枝抽出被他握着的手,反过来主动双手一起亲昵地挽住他的手臂,转过脸明媚地笑着:“票价贵吗?”
闻时礼转头,看她,笑着答:“不贵,再说贵也要来,你不是想看各种花花绿绿的鸟吗。”
宋枝:“多少钱一张?”
“忘了。”他想了下,随口道,“九十?”
宋枝点点头,发表评价:“还挺便宜的,看看等下的鸟好不好看,好看的话就值了。”
闻时礼淡淡嗯一声。
很快,两人来到百鸟展表演的地方,在公园的一个中心位置,有一个四四方方的大台子,上面铺着红色地毯,后面立着白鸟展的大招牌,最上方还有特别亮的灯,照得现场和白天没两样。
闻时礼带着宋枝来到最前方的位置。
上面有一个主持人。
在主持人进行过简短的百鸟展中心主题“发现鸟类之美”的介绍后,展会正式开始。
一只又一只的鸟被驯鸟师带上台来。
宋枝张大眼睛看着。
那些鸟基本都在驯鸟师的手臂上站着,只有很少部分在金色精致的笼子里面站着。
鸟的种类繁多,五花八门到令人眼花缭乱,其中有七彩文鸟、黄莺、折衷鹦鹉、金丝雀等等,各种颜色羽毛的翅膀,啾咪叽喳个不停,场子里瞬间热闹起来。
百鸟之长的孔雀也在此时登台,约有近十只,齐刷刷地开着屏站成一排。
个个羽毛光泽感强且莹润,看得出饲养保护得极好。
宋枝激动得挽着男人胳膊,一个劲摇晃,用手指着那些鸟和孔雀:“哥哥!快看!”
男人温温笑着:“在看呢。”
其实他根本没有看。
他在看她。
那些鸟与她比起来远远不如。
人声鼎沸,白光如昼,他眼里的风景只剩下她一人。
他想到拆开的那张粉色千纸鹤。
虽说是她先喜欢的他,但他内心深处对她的喜欢——
何止。
偶然回头的一个间隙,宋枝发现男人井未在看台上的鸟,而是在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她笑着问:“干嘛盯着我看啊。”
闻时礼还是盯着她不放:“好看。”
“别光看我了,看上面的鸟,你看看那只——”她抬手指着其中一个驯鸟师手臂上的鸟问他,“那种鸟叫什么呀,你知道吗?”
顺着她手指的方向,闻时礼转眼看去。
那是一只红头绿身的牡丹鹦鹉。
闻时礼如实说:“牡丹鹦鹉。”
宋枝感慨道:“连名字都这么好听啊。”
“你知道吗,枝枝。”闻时礼说。“牡丹鹦鹉会和伴侣厮守终生,天生深情。”
宋枝的少女心狠狠动了一下:“这么浪漫!”
“是很浪漫。”他低脸,凑到她耳边,温柔地笑着说,“所以,它会带着天生的深情和浪漫,飞向你。”
“”
在宋枝刚想问为什么的时候,只见她一直盯着的那只牡丹鹦鹉突然振翅而飞,扑腾着翅膀径直朝着她的方向来。
真的飞向她了!哇!好神奇啊!
看着那只朝自己飞得越来越近的鹦鹉,宋枝注意到鹦鹉嘴里似乎叼着什么东西。
还是亮晶晶的东西。
牡丹鹦鹉直接飞停在她左边肩膀上,只觉得肩上一沉。
她转头,鹦鹉的翅膀差点扇到她脸上。
待鹦鹉站稳收好两只翅膀后,宋枝定睛一看,鸟嘴里叼着一枚熠熠生辉的戒指,还是粉钻。
她整个人怔住。
戒戒戒戒指?
几乎在那一瞬间,宋枝转回脸去看站在旁边的闻时礼,只见他脸上带着温柔到醒目的笑容,单膝缓缓下跪,伸出一只手摊开。
鹦鹉将戒指准确地吐在他掌心。
他的手里不知从何处多出一束火红艳丽的红玫瑰,俗不可赖地浪漫着,毕竟谁能抗拒一个长得巨帅还深情的男人手捧红玫瑰单膝下跪求婚的攻势呢。
周围爆出尖叫声、起哄声、还有拍照的声音。
瞬间炸开般地热闹。
闻时礼朝她举起那枚价格昂贵外形精美的粉钻,捧着鲜花,眼里只有她一人的影子,笑得温柔深情:“枝枝,嫁给我,我给你一个家。”
宋枝情不自禁地单手捂住嘴,眼圈瞬间红了。
没想到会这么突然的求婚。
还这么浪漫。
“答应他!”
“答应他!!”
“答应他!!!”
就连主持人都在上方用话筒无比激动地高喊着,答应他!
一时间这三个字似乎要冲破天际。
稍稍平复心情过后,宋枝放下手,脸上尽是甜蜜的笑,可嘴里却在说:“你骗我,什么票价90块,都是你编的。”
这分明就是一场为她量身定做的求婚局。
闻时礼单膝滚在她面前,举着戒指的手没放下,笑着说:“这不是要给你惊喜吗。”
是挺惊喜的。
宋枝没伸手去接,在尖叫声里,故意使坏为难他,说:“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求婚,你就不怕我拒绝你丢脸吗?”
“不怕。”他笑着,眼神里尽是一片笃定。
“”
宋枝追问:“为什么不怕?”
“你没有拒绝的理由。”他直接拉过她的右手,将戒指往她无名指上面缓缓套去,“枝枝,你别忘了,你还欠哥哥一个要求。”
宋枝一下想起来,那次他在野外救下她以后,她说过,会答应他一个要求。
这男人好狗啊!
居然用在求婚这上面!!!
在她略错愕的目光里,无名指上的粉戒已经套牢,他微微偏头,露出得逞的散漫笑意:“答应嫁给我吗,枝枝。”
宋枝无话可说,觉得他鸡贼,又不妨碍她心里甜到炸。
她弯腰,接过他手里一束九十九朵玫瑰,在他额头落下一吻,轻声笑着说:“答应。”
答应嫁给你。
周围疯狂尖叫起来,有女生高喊磕到了,然后和身边的女孩子抱在一起扭成麻花。
“光亲额头怎么够。”
他低笑一声,倏地站起来,抬起她的下巴,毫不犹豫地低脸吻了上去。
玫瑰花香在两人间弥漫开来。
鸟鸣啾啾,鼎沸人声,他们在视若旁人地亲密接吻。
不止玫瑰花的香味在肆掠。
还有——
爱情的味道。
被吻得大脑缺氧的宋枝,偶然想起曾经和闻时礼一起看泡沫剧的画面,他看到男主浪漫无比求婚的时候总会不屑地嗤笑着,说一声俗气,相当俗气。
如今,她松开他,趁机旧事重提这一茬。
闻时礼眯着眼睛,笑得宠溺,嗓音温柔缱绻:“为你的话,我愿意入俗。”
男人音落,她再次被稳住双唇。
这一瞬。
宋枝像是坠进不愿醒的美梦里。
他手捧着火红玫瑰下跪求婚,这是她曾经梦到过的场景。
喜欢他的这一路,酸涩,甜蜜,纠结等等好多情绪,她一一领略,心甘情愿。
在梦里见他无数次,千转百回,到头来也避不过他一双含笑的桃花眼。
本来以为会是无疾而终的一段感情,却幸运地从单箭头变成双箭头,衍出彼此互相喜欢的美满局面”
“枝枝。”
“嗯?”
“愿我们永永远远,至死不分离。”
宋枝眼里蓄满幸福的泪光,她看着他深情的双眼,哽咽着点头。
-愿我们永永远远。
-至死不分离。
也愿你,不再惧怕雷雨天,人生不再有阴暗。
真好,时隔多年,我终于活成了你眼中的光。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呜呜呜呜终于完结啦!!谢谢小可爱们五个多月的陪伴,给我投的雷雷,灌溉的营养液,和一直持续支持正版追更,我都不胜感激,真的真的很谢谢你们!!!
同时因为我时常更新不稳定的原因也要和你们道个歉,经常请假,给你们带来不舒服的阅读体验,谢谢你们对我的宽容以及时间等待。
如果可以,希望你们收藏一下欲欲的作者专栏!这对我很重要~~这样我们就有再次遇见的机会拉!!(手舞足蹈
最后推一下预收文《隐伏》和《病症》,感兴趣的老婆阔以收藏一个!
《隐伏》
卧底警察x明艳少女
1
那场银行抢劫案,她被匪勒着脖子用枪指着头,人们四下抱头逃窜,素未相识的江也却站出来,冷静地举起双手:
“我来替她。”
陈洱一眼沦陷。
自此缠上江也,一天能对他说十遍江也我喜欢你。
对于她每次告白,江也眉梢从无半分起伏,慵懒笑着朝她脸上喷口烟:“就不怕我是个坏人?”
2
陈洱偏要一条路走到黑,真把江也弄来给自己做保镖,要求日夜24h不离身。
三餐,上学,旅游,就连睡觉,也要一起。
夜深人静。
陈洱躺在男人怀里,搂着他的脖子撒娇,还亲他耳朵:“江也,你亲亲我呀。”
江也只会用鼻尖蹭蹭她颈部的薄薄肌肤,低低说:“睡觉吧。”
他从不肯碰她。
3
再后来。
江也当着她的面,亲手给陈洱父亲戴上手铐。
此时,有人尊敬地叫了他一声。
“江队。”
陈洱目不转睛地看着男人:“江也,当初救我也是你设计中的一环对么。”
——她没有得到回答。
江也湛黑的眸远眺,看向少女消失的那条长街,此时身边人问江也。
“江队,你心疼了?”
“没有。”
“没有为什么还红了眼?”
“”
【当爱意不再纯粹时,深情就罪该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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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症》
厌食症软妹画手x南水街神颜暴戾疯狗
南水街有条疯狗——鹤遂。
别人的十七岁,书卷墨香,前途光明似锦;鹤遂的十七岁,阴沟黑暗,尝尽人情冷暖,他不屑冷笑,信仰暴力能压住一切声音。
有人骂他,“你爸是个瘾君子,你妈是只给钱就能随便上的烂鸡,也不指望你能高贵到哪里去。”
鹤遂正蹲在街边。
听这话,他丢掉烟头,随着青白烟雾一同起身。
吓得对方赶紧摇上车窗。
“有用吗?”少年的黑发在风中扬动,恣意张扬。
嘭——!
随着一声响儿,他跳上车前盖,用铁棒砸碎挡风玻璃,揪住领子将人从车里拽出来,摁在车盖上揍,一边挥拳头一边徐徐笑着,笑意如雨丝在唇角抽开,“来,你说说看,现在这样谁比谁高贵?”
鹤遂双手受伤,沾满鲜血。
周念背着画板经过,打量着停在路边白衣沾血的少年,小心翼翼地上前,软软问:“能能给你画一张吗?”
鹤遂:?
有病?
“傻逼。”
那是鹤遂对她的第一句话。
周念不生气,摸出一颗橙黄橘子塞到他血迹斑斑的手里,梨涡浅浅地冲少年笑得很甜:“对不起,是我打扰你了。”
鹤遂看着手里的橘子,喉间发紧,在下一瞬落荒而逃。
周念缠上他,三天两天跑到他家巷子去堵人。
鹤遂恼了。
他将她围堵在墙角,用力地擒着她的下巴,一字一顿地:“你很他妈烦人,知不知道?”
周念疼出泪花儿来,她看着少年阴鸷黑瞳,说:“鹤遂,我疼。“
鹤遂一下就不行了。
明明想给她一拳让她别招惹自己,最后怎么却放低姿态别扭地解释,说自己其实刚刚没有用太多力气。
——完了,栽了。
后来,鹤遂最宠惯周念的时候,满足她各种需求,剥下暴戾的皮囊,展露最柔软的内心,在她面前乖得像一只被驯顺的狼。
“念念想怎么画都可以,我都配合。”他说。
周念厌食症最严重的时候,五识尽丧双目失明。鹤遂却已翻身跻身一线顶流。——他闪耀发光,成为万千少女的人间理想,没人再记得南水街的那条疯狗。
也没人记得故事开端里的周念,包括鹤遂自己。
顶流鹤遂暂时隐退,原因成迷
鹤遂销声匿迹
鹤遂回到那个小镇,回到南水街,找到那个被他遗忘的周念。他端着碗,跪在周念床前,红着眼温柔哄着:“念念,你再吃一口好不好?”
“滚。”
“好,再吃一口,我就滚。”
这场救赎的受益者是谁。
可能是那颗被他用保鲜膜裹着存在冰箱第三层,放到腐烂的橘子吧。
【我的十三级病症无药可医,念念,你要救我,还是要毁灭我?】
——by鹤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