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伦城,风景如画,一条条河流纵横交错,河岸上的建筑群鳞次栉比,这几年的建筑也是越来越多,城内的商贩和行人络绎不绝,街头巷尾都充满着活力,热闹非凡。
横跨在天伦城城中心的一家酒楼,是司马烈最新开的,名字叫做“醉生梦死”,不愧是司马烈,起的名字都如此霸气,这家酒楼也算得上是天伦城现在最好的酒楼。
放眼天伦城,司马烈经营的醉生梦死称第二,谁还敢称第一,不得不说,司马烈这个天才少年竟还有商业头脑。
“没钱还特么吃霸王餐,给我滚,也不看看爷这儿是什么地方!故意的是吧?”醉生梦死楼顶层的一间房里传出了一声怒吼。
司马烈提着两个大男人就要扔出去,这两个男人专门来吃霸王餐的,被司马烈抓住后,两人都是战战兢兢,本想吃顿霸王餐,没想到老板司马烈如此雷霆狠厉,严打吃霸王餐的。
于是他们紧忙跪地求饶,一个劲的认错道歉。
"大男人有手有脚,又这么年轻,干什么不行?非得干这种事,赶紧滚吧!"司马烈冷哼一声,两个男人立即屁颠屁颠的跑了。
看见这一幕的人,无不唏嘘感叹。
“烈叔叔~”不远处有个奶声奶气的小娃娃笨笨哒哒的迈着小短腿走过来,小孩子身上穿着粉色小裙子,脸上肉嘟嘟的,十分可爱,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滴溜溜乱转,长长的睫毛一闪一闪的。
司马烈一下子把她抱了起来,气消了大半,但嘴里还是忍不住的责骂道:"谁让你自己跑出来的?你娘呢?”
小丫头眨巴眨巴了几下眼睛,露出可怜兮兮的表情,嘴里吐着舌头,道:"烈叔叔~我娘最近好忙的,跟着沈殇叔叔下地插秧了,我好久没看见烈叔叔,就偷偷出来找烈叔叔玩了,您可千万别告诉我娘。”
“切,你娘还不是咸吃萝卜淡操心,都城主了,还屈身下地插秧,一点都闲不住。”司马烈嘴上抱怨着,把樱樱塞到了旁边的椅子上:“老实坐一会儿,你娘应该一会儿就过来了。”
"嗯~"樱樱乖巧的答应一声,乖乖的坐好,一只小胖爪撑在桌子上托着腮帮,一双大眼睛不停的在周围扫视,小模样十分可爱。
嗯,看到樱樱这么可爱,他舍不得把她一个人晾在旁边了,司马烈又重新的把她抱了起来:“我亲自带你找你娘去。”
说完,司马烈抱着她往门口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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秧田里,脚踩泥地,头顶青天,阳光照射在身上暖烘烘的。
赵云织手里提着两篮子水稻,脸上带着淡淡笑容,招呼着后面的人都赶紧的:“你们赶紧跟上啊,今天都没吃饭吗?”
赵云织擦了擦汗,整个人弄的狼狈不堪,衣服脏兮兮的,可是配上这周围美丽的景色,和空气清新的味道,反而让她显得更加迷人,她得跟上进度,一年的收成都在这里了,得赶紧种上,不得有一丝一点的马虎。
终于挨到了天黑,一天也就算结束了。
赵云织脱下脏兮兮的衣服,换上了干净的衣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家,进门就被温香软玉的小娃娃给抱紧了大腿:“娘亲。”
"宝贝乖。"赵云织把小娃娃抱起来,在她嫩嫩的小脸蛋上使劲的亲了几口:"呜呜呜我闺女真可爱。”
赵云织结束了一天的疲惫,只要能抱抱女儿,她所有的疲惫都尽数消失了,心里乐滋滋的,看着怀里的小娃娃,眼中全是幸福之色。
“合着我这么一个大活人摆在这里你看不见是吗?”突然一个不悦的声音传了过来。
赵云织抬眼一看,原来是司马烈。
赵云织连忙放下女儿,笑眯眯的走到司马烈面前,道:"哎呦,您这大老板怎么还有时间来我这儿昂?”
“赵云织,有良心吗?你孩子天天没空带,往我哪里一扔就完事了,”司马烈撇了撇嘴。
赵云织笑的没心没肺:“朋友嘛,互相帮助,这是理所应当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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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外东坡,融融月色,皎洁的月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倾洒在地上,映衬在地上一大片绿茵上,纪缊骑着高头大马快马加鞭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了离城门不远的地方,停下了马匹,翻身从马背上跳了下来。
他虽然知道,赵云织现在一定是在城主府居住,但是他不能直接去,因为现在已经很晚了,别再贸然吓到了她,他想看看整个天伦城在她的带领下变成了什么样子,也想亲眼见证一下这座城市是不是真的如同传闻那般富裕。
他的目光落在天伦城每个建筑物上,他一身白衣,仙气飘飘,在夜色中如同从天降临的神祗,傍晚凉薄,现在天气还算不得太热,他穿的单薄,也没有带披风,只穿着一件单薄的白衣。
刚来这里,没有一个能歇脚的地方,只能坐在大树下等待黎明,他倒是从来都没有这样过,明明知道有可以去的地方,可是偏偏选择在这里坐着。
因为想欣赏这里的月色,想和她呼吸同一片天空的空气,哪怕就是这样安静的看着,心里也是一种甜蜜。
天伦城灯火通明,他在城外盯着那片繁荣,看着这片以前昏暗的不得了的地方,如今发达成了这个样子,心里充满了感慨。
他忽然抿嘴深思:“似乎当城主夫君也不错。”